shuchuxs 发表于 2007-11-12 17:20:42

短篇小说《欢聚》

欢 聚

为了这场同学聚会,我足足准备了有一个星期的时间。身上的衣服,脚上的皮鞋,还专门找了一家理发店,花五块钱理了一回发,花一百多买了几包土特产。
我把一个县城都转遍了,除了贵得买不起的,还有贱得不想看的,就是在一堆中档仿名牌的服装里挑肥拣瘦。
现在,同学、战友都时兴聚会,在一起联络感情,交流经验,三五年一小聚,十来年一大聚,人生阔契,有多少这样的机会!说实话,我们班早应该聚了,我等这一刻也有些时日了。从学校毕业,一别就是十一载,其间几乎没有见过任何一位同学。要说,一个省一级的学校,再天南海北的也不能算远,撑死不过千八百里地,有一天的时间也都凑到一块儿了。可十多年就楞是没往一块聚过。
我说这话老婆有些不爱听,她说:我们都是一个市的,比你们还近,毕业都十二年了,比你们还多一年!不聚也是一辈子。
我说:平时不聚也就算了,各人忙个人的,没这个心儿。这一说凑到一块儿的时候,你就会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大家分别的太久了。
她说:我看你就生气!又买衣裳又买鞋,跟会情人儿似的,当初跟我都没这样儿过!
我说:那不一样。平时咱再怎么穷,咱都自己知道自己。现在出门,不得体现一点儿“社会主义优越性”!在家里怎么穷都没事,出门太寒酸了让人笑话。
她说:都是同学,谁笑话谁?你穿得不好,说不定有人比你穿得还不好。
我说:咱这是聚会去了,还是哭穷去的!
她说:我是说你保不住是想起当年上学的时候的一些事儿来,搞不好有前情未泯也说不清。
我有些认起真来:都这么多年,谁不知道谁?都在一块儿过了这么些年了,怎么还说这话!
她说:咱不说别的,就单说你准备的那些土特产,平时自己都舍不得吃,这时候你倒舍得。你敢说你就没有点儿私心?那么多同学,这点东西你够给谁?不是有旧情你才怪!
我哑口无言。
本来听到同学打来电话的那几天,心里着实高兴了几阵子,夜里还总翻来覆去睡不着觉。要说在学校,一点感情的事也没有,那肯定是瞎说。但十余年的时间,足可以淡忘一切。可说来奇怪,任何一件同学间的联系都有可能把彼此间的感情重新判断,重新衡量,割断了十年之后,回头再看,依然是新的,有时几乎连断点都不存在一样。
但我并没有去想感情的事,如果不是老婆提醒,我也不会想到她。我曾一个一个地在记忆里寻找,我的那些同学到底应该有谁,其中,她只是很普通的一位,脸庞与一般女同学一样的模糊。老婆的刻意强调,使那个女生从众多女生中走到了前排,轮廓渐渐清晰,使我有了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作为礼品的那几包土特产是送给她的吗?我不能肯定,也没有把握否定。好像送给她比送给别人更合适一点,但又不是一定要送给她。
爽利不带了!为了这点东西还要落嫌疑,不值得;也省得大包小包地带在身边,不方便。我当即就把买回来的土特产全部打开,让自己的孩子一一品尝,好像不花钱的战利品一样。
真倒霉,一早就下起了雨。我只带了一把雨伞,口袋里带了全部的家底——500块钱。按我的意思是不要带的,但老婆还是让我带上:穷家富路。但多半儿可能因为我把土特产全部免带的义举打动了她。
客车在雨中不紧不慢地爬着,车窗外面的景色有些灰暗,心情与平时坐车不大一样,总有些对马上就要实现的同学聚会有些期盼。眼前是各种假设,想着那些同学可能会变成什么样。
从车上下来,就已经是站在城市的地盘上了。一把雨伞把天空隔开,一再小心,皮鞋上还是溅上了许多泥水。好在目的地就在附近,不用走更多的路,街对面就到了。
抬头望望这座金字招牌的宾馆,十多年不见,已经长高了很多,气派了许多。原来,没有生命的东西也是在变化的。迈上便道的那一刻,一辆黑色的小轿车在身边骤停,溅起一片水花。我轻巧地躲闪,就像左罗躲避敌人的剑锋一样,看着那水花落下,不沾到一点衣服。虽是如此,但我对于这辆车所代表的贵族主义的厌恶感在这一刻升温了不少。
车上下来一位先生,司机撑着雨伞把他送到宾馆的旋转门儿,我被司机挡在身后。进了门的先生回头看看我,又从旋转门里出来。
老二!你可一点儿也没变!我一眼就认出你来了。怎么样?
声音让我想起来,主动握着我手的原来是邻宿舍的那位诗人!
哦!你可变得不敢认了。还记得吗?躺着是做诗的时候。
什么?
你说的。
不记得了。
我们寒煊了几句。回头看他那司机的时候,正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我。
诗人的身上响起了音乐,他掏出手机来接听:到了,到了。我们就在楼下大厅里。
我们一同上楼,一同走进报到的房间。诗人的大手用力地把男女同学的手在自己手里攥紧,捏得两位女士有了意见。我后来认为他这样做是给他夫人看的——诗人的夫人已经提前到了,她也是我们一个班的同学——以弥补他某些方面的能力。
我们报到的时间,已经有好多同学到了,最早的提前两天就到了。此后,陆陆续续又有一些人来到。到吃晚饭的时候,应该到的基本已经到齐了,不能到的大都因事羁绊,可惜,其中就有我老婆为之吃醋的那人。
不等了,先吃晚饭。负责组织工作的是留在省城的几位地主。
吃饭的时候,我们一个桌的同学互相询问着彼此的近况,却总是被邻桌诗人与两位东道以及几个在政府部门任职的官员的喝彩声打断。喝酒!诗人一桌喝得最多。照相机从一个人手里传到另一个人手里,更有人还扛来了摄相机。
酒桌上,诗人已经喝多了,甚至把别人借来的摄相机都砸了。组织者说:明天吧,时间很紧,大家还有两次活动。这次聚会每人两百块钱,也可以多交。
晚上,我们一个宿舍的几个聊了一夜,都不知道明天还有什么活动。
第二天,诗人的情绪好多了,主动交了二百块钱。说摄相机他一定帮着修。
组织者请来了我们的老师,把大家召集到一个会议室里,开始了今天的活动:每人限时五分钟,讲一讲十一年来,自己高兴的事、痛苦的事。诗人昨天喝多了,可以不讲,别人都要讲。
诗人说一定要讲。于是就从诗人那里开始讲起。诗人抖一抖毛料的西服,正一正领带,捋一捋头发,光彩一瞬间就能把别人比下去。我感到了自己的可惜,仿制的名牌还不如非名牌来得自在。诗人现在早不写诗了,看来他从毕业就没有再躺着睡过觉。诗人讲了从一个学生到一个商人的经历,从一座城市到另一座城市,如鱼得水,如日中天。
诗人后面是另一个商人的讲演:最有把握的就是与农民打交道,百分之百挣钱。我有一回跟一个农村的小厂子做饲料生意,那里人,十足的傻冒儿,我一次就从他们那里挣了五万!后来又从另一个地方挣了三万。这就是我掘的第一桶金,就是靠这些,我才办起了现在的兽药公司。现在我每天的利润就得有三万。
随后是一位酒类经销商:酒类经销不挣钱,现在国营的糖酒公司差不多都让给个人了。这里面有一个诀窍,凡是搞酒的都知道这个。以次充好。
一位官员:我毕业以后,先是到了我们县,分到文教局工作,后来领导很重视,给我调到县政府,为县长做秘书,县长也对我很关心,后来就到了乡镇,先是副乡长,再是副书记,后来又到了县里,到了我现在的这个部门。我的经历很平坦,没遇到什么坎坷。以后欢迎大家到我们那儿,我一定热情接待。
也有讲自己失意的,但还是离不开如何拼命挣钱,如何不肯服输。宛然是一个黎时中走来的赌徒。
天哪!下一个就抡到我了,我讲什么?费了很大力气也没找好要说什么。我前面的那人却已经讲完了,索性就凭空瞎讲吧。
要说吧,高兴事倒有两件,一个是生了一个大胖小子,可以为祖上传宗接代了。另一个就是花十多万盖了一座二层小楼,这里头有高兴也有烦恼,烦恼就是盖房借不到钱,高兴的是不管多难的事,终于做成了。另外我还有一个感触,也说出来与大家一块儿分享。我感觉,十几年不见大家都有一些变化,有的变得都没认出来。这里头变化大的,有的七十二变,也有的小一些,三十六变,再小的也就十八变。我感觉变化最小的就是我自己,就两便:一大便,一小便。
众人哈哈大笑。
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已无心于后面的活动了。我借口家里有事,吃完饭就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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