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06年查3871亿涉洗钱资金 六百机构受罚
中国人民银行5日发布的《2006年中国反洗钱报告》显示,2006年央行及分支机构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3871.3亿元。与2005年的327.8亿元相比,增幅超过十倍。共有662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以罚款和警告等行政处罚。《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报告称,2006年移送的线索主要集中在山东、广东、云南、新疆和上海等地。与前几年相比,移送线索数量稳步增长,涉及金额大幅上升,这表明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和调查工作有了明显提高。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2006年新增十二家联网报送银行类金融机构。截至去年底,全国银行类报送机构共计314家,其中已经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数据的有296家,占报送机构总数的94%。
在大额交易报告方面,去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本外币大额交易报告1.34亿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大额交易1.24亿笔、外汇大额交易1023.59万笔,分别比2005年增加21.78%和9.44%。
在可疑交易报告方面,去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交易153.5万份,是2005年的5.42倍;接收外汇可疑交易422.68万笔,同比增加112.51%。
此外,去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接受社会公众举报98份,是2005年的12.25倍。
《报告》认为,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报送数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一方面是因为报送机构覆盖面有所扩大,另一方面是因为反洗钱监管力度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得到提高,反洗钱措施逐步得到落实。
央行2006年针对可疑交易活动实施反洗钱行政调查1599次,向侦查机关移送涉嫌洗钱犯罪线索1239件。在央行开展的反洗钱现场检查活动中,有662家违反反洗钱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被处以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因违反反洗钱规定而被央行分支机构实施行政处罚的银行机构数同比增长10%,处罚总额同比下降28%。在被处罚的银行机构中,有76%涉及未按规定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
从近五年的统计来看,经过连续重点打击行动,地下钱庄非法活动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公安部和央行2006年在重点地区部署打击非法资金流动的“流金行动”,成功查处一系列重大案件,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活动。去年共联合捣毁地下钱庄窝点七十多个,涉案金额30.31亿美元。
《报告》称,按制度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央行及分支机构2006年加强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监督管理。《反洗钱法》2006年10月通过,随后央行发布《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完善金融领域的反洗钱法规建设。
http://www.singtaonet.com/china/200711/t20071106_662578.html 洗黑钱现象很隐蔽也很普遍,这样的资金流失很严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