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樵 发表于 2007-11-1 13:29:46

法律版活动:求书写书评

法律版拟推出第一个新读书活动,即有书友想求某本法律书,如果没有相应的威望或者财富,抑或求书区没有求到的化,可以在法律版发帖求助,但是在求到书之后,需要在一周内发原创书评一篇。如无法完成书评,则下次求书不再应助。

求书者可在求书专题贴内跟帖,书评需另发新帖。

专属高钙豆奶 发表于 2007-11-1 13:48:34

好主意 支持!

hanvool 发表于 2007-11-1 14:24:15

要收获,要付出!
先收获,后付出!
总之,你要付出才有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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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买房,先积钱。
要买房,先贷款。
总之,你要弄钱才能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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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樵大侠真是够花心思滴!
小生赞你一个!

muling 发表于 2007-11-1 14:42:00

在一周内????


时间是不是短了一点?

野樵 发表于 2007-11-1 14:45:33

时间大家再议议吧!

blueicenan 发表于 2007-11-1 21:11:59

这个主意不错,鼓励鼓励!我要一直关注。。。

yzh_nj_china 发表于 2007-11-2 00:36:31

呵呵,方法很好,我支持,不过这个会让有些人感觉既然这里能求到书,为什么在求书区不给应助?
呵呵,野人有什么方法可以更好点~~
野人加油~~~

resonance 发表于 2007-11-2 00:39:01

现在论坛开放注册,如何严防马甲行为值得思虑

所有的论坛互助行为都有这种潜在的信誉威胁在内......

weicui99 发表于 2007-11-2 17:33:49

  求的书都是自己很想读的,仔细读下来可能需要一周吧,
  觉得一个月的话可能比较合适些吧

0@_@0 发表于 2007-11-2 22:10:03

有新意,支持!
小规模活动,无须考虑求书版的事。

何太痴 发表于 2007-11-2 23:19:05

一、书评撰写时间放宽为一个月;
二、根据书评质量,酌情给予2-5威望奖励;
三、不完成书评写作,除法律版不再应助外,扣威望2点;

逍遥派 发表于 2007-11-2 23:28:47

引用第10楼何太痴于2007-11-02 23:19发表的 :
一、书评撰写时间放宽为一个月;
二、根据书评质量,酌情给予2-5威望奖励;
三、不完成书评写作,除法律版不再应助外,扣威望2点;
哈哈,扣威的处罚立法门槛是不是低了点?领导一句话就定了,法治精神?

野樵 发表于 2007-11-3 00:59:38

引用第11楼逍遥派于2007-11-02 23:28发表的 :

哈哈,扣威的处罚立法门槛是不是低了点?领导一句话就定了,法治精神?

逍遥兄好,也许这样的立法仓促了,但是如果所有的规则都通过会员公决来实现,那这个工作就很难做了,如果版主的规则制定的有问题,朋友们可以提出异议,然后再讨论解决,不是可以提高些效率吗?大家对版主制定版规的要求,从过错推定到一般过错原则的转换,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办法嘛,至于法治精神,野人一向认为这个法治主要是分权制衡以及规范有序。当会员享有话语权的时候,版主就不能为所欲为。至少野人保证法律版是这个样子的。嘿嘿。

含笑饮砒霜 发表于 2007-11-3 01:39:47

引用第11楼逍遥派于2007-11-02 23:28发表的 :

哈哈,扣威的处罚立法门槛是不是低了点?领导一句话就定了,法治精神?



你要讲的其实是民主 不是法治吧?

何太痴 发表于 2007-11-3 07:27:12

我提的几点,不是定案,而是建议,供大家讨论的,逍遥兄请勿误解。

逍遥派 发表于 2007-11-3 09:28:38

嘿嘿,检法律三家都出动了,俺只不过说句搞笑的话啦,活跃气氛嘛
当前,在所有版块中,法律版的版主是最为励精图治滴
至于民主和法治,论坛还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现在的管理模式符合园情。

ps:这个含笑,天天挂在网上,有不务正业之嫌,哈哈

野樵 发表于 2007-11-3 12:49:05

引用第15楼逍遥派于2007-11-03 09:28发表的 :
嘿嘿,检法律三家都出动了,俺只不过说句搞笑的话啦,活跃气氛嘛
当前,在所有版块中,法律版的版主是最为励精图治滴
至于民主和法治,论坛还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现在的管理模式符合园情。

ps:这个含笑,天天挂在网上,有不务正业之嫌,哈哈

嘿嘿,这个含笑的确有点不务正业,得咱们大家多敲打敲打~~

阶梯 发表于 2007-11-3 13:19:53

此处免费得书不发书评而扣威或币同求书区花币求书道理相仿
好与坏,各自选择了。

其实发了书评若被刊物选用,其实能得到更多的书币,何乐不为呢
赞成此举

来风 发表于 2007-11-3 19:17:15

太痴兄的建议甚好,只是不赞成的书评撰写时间放宽为一个月.建议10天左右为宜.

suxue2 发表于 2007-11-3 20:10:23

强烈支持这个创意。书评时间可以放宽到半个月,如果一个月内没有像样的读书笔记也没有书评,一个月后可惩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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