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glong88 发表于 2007-10-31 10:32:07

(转贴)执教者:温柔而愚蠢的“刽子手” (作者:韵语阳春)

疯聋按:现在是一个提倡创新的时代,但创新也需要有一些基本的准则。但这些准则是什么呢?恐怕一时间也很难说清楚。希望我们能从下面这个评析中,有所收获。




话题缘由

摘自教育在线干国祥老师帖子

奇妙视野--实录小学生课堂体验生死好不好
视频地址:http://news.sina.com.cn/c/2006-11-29/1610865.shtml
主持人:齐鲁开讲 凸显民意,观众朋友大家好,欢迎收看现场直播节目,《益佰制药 齐鲁开讲》。
  记得上小学、上初中的时候,有时候为了写出一篇好作文,真的是比挤牙膏还难,我想很多朋友可能都有过这方面的体验。可就在前几天,杭州特级教师王崧舟在南京为一所小学六年级学生上体验教育的作文课时,竟然在短短十几分钟内就让孩子们写出了几百字的优秀作文。我觉得挺奇怪的,他是怎么做到的呢?咱们一起看一看。
  [话题背景短片]:
  老师(同期):我想请同学们在这张纸上郑重地写下五个你最深爱的人的名字。现在从这五个人名当中划去一个,划去的这个人从此永远消失了。
  老师走到学生A面前(同期):你来说一说你为什么迟迟不肯下笔?你不想失去他们,是吗?
  学生A(同期):不想。
  老师问学生B(同期):你又失去了谁?
  学生B(同期):失去了我的奶奶。
  老师(同期):你们深深地感触到了什么?谁起来说一说?
  学生C泣不成声(同期):爸爸妈妈……以前是我不对……请你们原谅我。爸爸妈妈把我养育那么大……谢谢你们!
  老师(同期):宁愿划去自己,也不愿意划去每一个疼爱我们的亲人。对不对?
  学生D(同期):我失去了这么多亲人,我现在只能说,我爱你们,亲人!
  老师(同期):浓浓的亲情对我们是多少的重要。我们意识到了,我们要好好地爱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今天把这种心情用文字表达出来吧,哪怕只用几句话,好吗?
  全体学生(同期):好。
  主持人:看了这个短片,我心里都有点酸酸的。其实这堂课,就是让孩子们通过想象失去亲人的痛苦,来体验生死离别。悲痛之余,一篇优秀的作文就迅速地产生了。但是,这样一种特殊而有效的体验教育方式,却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争议。今天我们《齐鲁开讲》就和大家一起来讨论一下,小学生在课堂上体验生死离别好不好?
  接下来,为大家介绍一下今天来到我们直播现场的各位嘉宾。坐在我右手边的是持赞成观点的两位嘉宾。第一位是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理事石国亮先生,第二位就是为小学生上体验教育作文课的杭州市拱宸桥小学王崧舟校长。坐在我左手边的是持相反观点的两位嘉宾,他们是: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童小军博士,第二位是济南文学协会黄明秘书长。对面依旧是我们的自由辩论席,只要现场的各位朋友您有话想说,就请您自动地走上去,说出您的观点,非常希望您能够积极参与我们的讨论。
  其实刚才看到的那个短片,是我们在济南市经七路第一小学模拟的王校长的这堂体验教育课。就像大家看到的一样,有很多的孩子的确是在课堂上哭出了声。

执教者--温柔而愚蠢的刽子手

韵语阳春

评析:

A、从理论层面,有三点分析

1、教师身份应被剥夺:
本案例适用于《义务教育法》对“教师”的定义的条款:
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2、本案例实施过程有违《义务教育法》对“教育教学”定义:
第三十四条 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统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3、“试验者”的权利与身份应被剥夺:
教师在做这个“死亡试验”之前,没有履行预先对受试者进行试验过程中的“预发”的问题告知义务。而这个令受试者不适的实验反而得以实施的原因,印证了实验者对受试者有诱骗行为。(干国祥老师提供的帖子上的依据)

可以看出,在这个案例中,正因为教师违背了,毋宁说是走向了“教师”的定义条款的反面,所以,在法理的前提下,教师主导地位被自动取消,进一步说,教师在课堂上已无权拥有主导地位,既等同于在这堂课上,被《新教育法》取消了教师身份。

案例中的“教育教学”环节,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这一点存疑,因为“教育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这两处我对概念是模糊的,不过,就“死亡体验”使小学生产生很强烈的心理不适这一点看,我有权利怀疑执教者的教育教学是否符合小学生身心发展特点,是否符合教育规律。(对我的这个判断,下文也有推导)

课堂上的“试验者”的试验权力被取消的另一个原因:“试验者”是否接受过与实验相关的专业培训,这一点也很重要。因为这毕竟不是一个针对小学生的普通实验。

课堂上,从教师的角度分析,教师身份应被取消;从实验者的角度分析,实验者的权利应被取消。那么,执教者用自己的行为,亲手取消了他在这堂课中,所扮演的所有的,两种身份特征,也就是说,在理论层面,执教者已经没有任何身份与权力支撑他从事或是掌握课堂教育教学了。---不管他意识到没有,理论上都会是这个结果。

B、从操作与技术层面,有五点分析:

1、执教者的思想与行为,充斥着严重的唯心主义恶流。---就本案例来看,执教者的认知以及通过认知所要达到的测试(教育教学)结果,完全是围绕着“只要我认为这个方法可行,同时,也只有让我亲眼看到的受试者(学生)认知过程,并且,只有我认为受试者(学生)的认知过程很有效,那么,结果一定有效(或者说,才可以称为有效。或者说,我才相信方法的有效)。”----这也印证了执教者的执教思想,不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因为,“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不是以执教者的意志为转移的。

2、执教者的思想与行为,否认了,屏弃了人所具备的“经验”、“印象”、“预测”、“观念”等等特征一定能作用于或是说一定能指导处理眼下的事理的能力。因为,整个的执教过程从未涉及这些领域。当然,未涉及,一定不是指执教者拒不承认“经验”、“印象”、“预测”、“观念”的作用,但是,执教者既然用了对于小学生来说的那种极端的方法,并认为很有效,就不能不让人们推导出,执教者对人的“经验”、“印象”、“预测”、“观念”等特征的怀疑与不认可的心理。

3、执教效果的模糊。执教者模糊了试验过程的效果与学生知识、能力掌握效果这两种效果的界限。把试验过程中的学生表现出来的“情绪效果”,唯心地认定为学生的“知识、能力掌握效果”,他以为,过程的即为结果的---以试验中的学生们的“情绪效果”等同于教学结果。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有可能的话,希望楼主贴出受试学生的当堂作文原本,也好让我们审视一下,这堂课的“学生知识、能力掌握效果”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我们不想只看到试验过程的反应效果。

4、学生们经过测试写出的作文,所体现出的真情实感是依托于测试环节反推出来的,所以,为什么作为这个案例的观察者,当看到的孩子们的受测作文里所讲的“天都快塌下来了”是那么的动容动心?那是因为作为这个案例的观察者们,事后已经了解到了,这个“天都快塌下来了”的叙述,是学生们处在连观察者们都认为是残酷的场面与感受后的叙述,这种叙述本身就掺杂了观察者的情绪。那么,此“天都快塌下来了”与不受测试的学生写出的,彼“天都快塌下来了”,对心理的冲击力是不同的,受试者的作文语言给观察者的对心理的冲击力,并非来源于学生驾驭语言的能力与技巧,而是来自于试验本身的对观察者的心理冲击。不能把试验本身的对心理的冲击,当作是学生的语言运用能力对观察者的打动。两者毫不相关。难道,不受测试的学生便写不出类似于“天都快塌下来了”的语言?试验对受试者的极大触动和对观察者的极大触动与最后得出的“学生知识、能力掌握效果”必须成一定的比例(理论上来说,大触动应有大效果)。然后,拿着统统隐去“受试的过程”作文内容,给毫不知情的观察者审视,听听这类观察者的意见如何。我感觉,这类观察者对这种“受试作文”才是最有发言权的。让他们比对一下,这种应有大效果的受试作文的语言驾驭能力,与充分调动学生们的“经验”、“印象”、“预测”、“观念”而写就的作文的语言驾驭能力,到底有没有明显的能力区别。我认为,在抽掉观察者对测试环节的知晓的前提下,两种环境下写就的作文所体现出的语言驾驭能力,百分之百没有区别或是百分之百区别很小。

5、现在,这个案例只剩下一个优点了---由于使用强化的手段而增强了学生的亲情感。然而,这种增强了的亲情感却是以反亲情反伦理的手段获得的。---我们不认为用不道德的手段让人们获取道德是再滑稽不过的手段么?所以,我表示理论上的怀疑。同样,用反亲情反伦理的手段,让孩子们认识和拥有亲情与伦理,这本身就说明了执教者是多么的怀疑亲情与伦理存在。--不管他承不承认。一个从在他的手段的运用上,让人反推和纠察出怀疑亲情与伦理的人,无权让别人用他设定的方法体会亲情与伦理。

另外,学生通过受测而被增强的亲情感是不纯净的亲情感--他们是在被迫或是说被引诱“作孽”后的,“负疚”效果前提下的,对没死的父母的,一种极端的情感承诺与表现,这种极端的情感承诺与表现越强烈,孩子们的内心的“作孽感”与“负疚感”越强烈和长久,他们会在很长时间不断拷问和回忆自己的受试的场景与举动,也就是说,对没死的父母的情感只要没回归到生活常态的表现,他们的心理暗影就一定没有消失。-----这是我们希图的亲情增强么?

所以,这个堂课应该受到普遍谴责。支持案例的老师们不要受“伪效果”、“唯效果”的引诱,此效果非彼效果。更不能用怀疑当今学生没体验的唯心的判断,让学生投入到教师的“体验至上”行动中来。----人,生来便有体验,之所以没被你体验到,恰恰是因为你没有真心体验他们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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