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线标准确需调整
“我认为发展研究基金会提出‘发展贫困线’这个概念恰逢其时,这个概念本身也非常好,一方面强调要从发展的角度,而不能仅仅从满足生存的标准来确定贫困线,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扶贫的非收入内涵。”10月17日,联合国“国际消除贫困日”。为期三天的“关注贫困,行动起来”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由中国国务院扶贫办、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主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国际食物政策研究所、中国农业科学院承办。
国务院扶贫办在当日发布的《中国扶贫开发报告》显示,截至2006年,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问题的绝对贫困人口仍有2148万,已解决温饱但发展水平仍然很低的低收入人口有3550万,两项合计5698万,占农村总人口比重的6%,西部地区甚至高达13.7%。
而此前的9月25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其年度报告《中国发展报告2007》中提出了一个包括医疗和教育等基本需要在内的“发展贫困线”,来取代现有的以维持基本生存为主的“生存贫困线”。按此标准,中国目前处于“发展贫困线”以下的贫困人口有8000多万。
在10月18日会议的间隙,国务院扶贫办国际合作与社会扶贫司司长吴忠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谈及中国扶贫政策的转向等问题。
《21世纪》:有观点认为中国年人均收入683元的贫困线标准太低了,而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在最近的一个报告中也提出了“发展贫困线”的概念。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吴忠:目前年人均收入683元的标准,的确比较低,是解决温饱的标准。这一标准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制定的,标准是年人均收入200元左右,当时约占农民年人均收入的一半,此后每年根据物价指数进行调整,目前的680多元,占农民人均年收入比例只有五分之一。从世界范围来看,有70多个国家制定了贫困线,其中有11个国家的标准低于每天1美元生活费的标准,中国是其中之一。
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大报告中说,要逐步提高扶贫标准。目前的贫困线标准确实需要调整,问题在于怎样调整。国际上有一天1美元、一天2美元标准,也有把最低收入的10%或20%的人口作为扶贫对象的。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来确定扶贫标准,要有可操作性。
我个人认为,把最低收入10%的人群作为扶贫对象是比较合适的。这样的标准是相对的,也是动态的,因为一个社会无论发展到什么阶段,都有一部分收入最低的人需要帮助。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扶贫工作的重点要回归到其本质的作用上来,那就是缩小差距。
我认为发展研究基金会提出“发展贫困线”这个概念恰逢其时,这个概念本身也非常好,一方面强调要从发展的角度,而不能仅仅从满足生存的标准来确定贫困线,另一方面也强调了扶贫的非收入内涵。
《21世纪》: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的报告提出了现在扶贫工作的问题,比如说,瞄准性差,另外在扶贫的治理结构方面,现在存在政府部门过度主导、部门之间缺乏协调,以及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的问题等。如何看待这些问题?有哪些对策?
吴忠:瞄准性问题是减贫工作的关键。新世纪以来,我们把扶贫的区域对象从592个重点县进一步细化为14.8万个重点村,使之覆盖80%左右的贫困人口。在具体扶贫措施上,我们强调到村到户,用参与式的方式选择贫困户、选择扶贫项目。这些措施都大大改进了瞄准机制。
从资金的使用、项目实施的管理来说,还是做得相对较好的。在目前的管理体制下,一些贫困的地方,当地政府可能会存在挪用扶贫资金的动机,但总体来说比较少。我们的监测机制也在不断的完善。一方面,扶贫资金是救命钱,一条相当敏感的高压线,碰这条高压线的风险很大。另一方面,扶贫的资金是按照村级扶贫规划来安排使用,进行公开公示,透明度很高。
至于说政府主导的问题,我想这正是中国扶贫工作成功的因素之一。正是因为有政府主导,才能保证扶贫开发的力度,达到大规模减少贫困的结果。当然,我们要更加广泛地动员社会各界的参与,特别是发挥民间组织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作用。
《21世纪》:目前国家正在推进建立健全社会保障网络,特别是推进农村低保。另外,不少有利于低收入人群的宏观政策也不断出台。扶贫工作下一步会不会有所转向?比如扶贫目标上,会不会把缩小贫富差距列为目标之一?
吴忠:缩小贫富差距是扶贫工作的本质目标,但每个阶段的重点有所不同。现在应该从解决温饱问题,转到缩小差距、促进和谐。
扶贫工作的本来目标就是缩小差距,而且扶贫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有独特和现实作用,是其他工作所不可替代的。
和一般经济工作相比,扶贫工作具有特殊性。比方说一项重大工程项目上马,对当地的老百姓影响不会立竿见影,要长时间才能体现出来。而扶贫工作可以上老百姓直接受益。
此外,我们强调“参与式”的扶贫开发,让老百姓自己参与开发的项目,让老百姓有渠道掌握项目资金的使用。这些尝试有助于改善乡村治理,促进农村社会组织的发育,比方说,接通自来水之后,组织自来水管理协会,修通村级道路之后,建立道路管理委员会。从而有利于农村社会结构的稳定,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财政能力的提高,对社会保障的实施大家给予了很大的关注。农村低保实施之后,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以缩小差距为本质目标的扶贫工作肯定还要进一步推进。
《21世纪》:扶贫方式接下来会有什么新的变化?比如在加强贫困人口的参与权和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方面?
吴忠:随着工作重点的转变,扶贫的具体方式方法自然也要相应调整,要围绕缩小差距做文章,充分利用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政策,在继续做好整村推进,解决贫困村贫困人口问题的同时,也要考虑帮助贫困地区整体区域加快发展;在坚持开发式扶贫的同时,也要采取救助式扶贫的办法。要帮助贫困人口更多融入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更多地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目的是要让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发展速度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在具体的方式上,除了强调资金和物质因素外,也要充分发挥人力、信息等因素在扶贫中的作用。我们正在启动一项扶贫志愿者计划,动员城市里大量富余的人力资源,如医生、教师、各类科技人才到贫困地区从事2年左右的志愿扶贫活动。
民间组织做扶贫工作具有很多优势,政府和民间组织在扶贫开发领域要加强合作,这个空间非常大,而且有利于引导民间组织健康发展。我们正在与亚洲开发银行合作在江西做一个试点,由我们扶贫办拿出一部分资金,然后向民间组织招标,由民间组织来实施政府的扶贫项目。我们还和民政部、世界银行联合举办“发展市场”项目,就是为民间组织的扶贫创新提供资金支持。这些项目都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总的来说,民间组织在扶贫领域有独特的优势,而且在帮助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服务、拓展就业空间等许多方面都有其不可忽视的作用,应该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组织健康发展. 不如通过税收杠杆和调整游戏规则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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