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版开展法学论辩赛的公告及辩题征集(有奖)
法律版拟定期推出法学论辩赛活动,主要是想通过对有争议的案例或者某个法学理论观点分正反双方进行辩论。野人计划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体辩论,即开一辩论贴,由正反双方辩论发言,正方用红色字体回复,反方用蓝色字体回复,辩论在2到3日内结束。另一种形式是利用法学读书群,选取代表正反双方的辩论者各一到两名,进行即时辩论,然后将对话编辑成贴后在法律版发布,由书友评议。上述方案如何,希望各位发表下意见。另:征集辩论主题,各位可在此跟帖推荐。 引用第0楼野樵于2007-10-30 12:53发表的 关于法律版开展法学论辩赛的公告及辩题征集(有奖) :
开一辩论贴,由正反双方辩论发言,正方用红色字体回复,反方用蓝色字体回复,辩论在2到3日内结束。另:征集辩论主题,各位可在此跟帖推荐。
沙发,我先抢到
我觉得这个方案好,可以让更多的人看到和参与其中
推荐一个主题: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 樵版的想法很好,关于辩论赛的秩序问题我想提几点小建议:
1、关于集体辩论,我认为在开赛前几天,首先应公布赛题,由参与者将所持观点亮明并就所持观点进行准备,并根据观点编出正方组或反方组,这样即可避免开赛后,观点一边倒或者网友观点忽正忽反的情况出现,也可提高辩论质量。
2、即时辩论的时间要选好,免得参赛网友在辩论赛过程中因急事而中断(领导、长辈、老婆、孩子都有可能将比赛打断)。
3、在比赛过程中,樵兄恐怕要更忙一些,要注意引导整个辩论,双方发言要在樵兄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下边请正方发言……,下边由反方发言……,对于集体辩论 可设定一个时间段,或者干脆列出发言时间表,双方严格按照时间表进行,使辩论更有秩序,以免一哄而上,乱吵一气)在辩论到一定的阶段,樵兄要对前一阶段的辩论有个归纳,以便下一阶段更好地进行辩论。
4、论坛能否设置发言限制,不参与辩论的网友在辩论期间不能发帖,等到结束后,再取消限制,听一下其他网友意见。
以上是一点不成熟想法,都是关于辩论规则的,可能在这里发帖早了点,樵兄对此可能早有良策,但想到了,不吐不快,写出来供兄参考。 集体辩论吧 够精彩 够激烈 好看 即时辩论的要求会更高,限制会更多。建议先从相对来说较为简单的集体辩论入手。
目前还是以扩大影响、聚集人气为主,选题不要太深奥,欢迎大家都来发言,即便是一句话也没问题。 第一个方案好。
有利于广泛的参与。 推荐辩题:建立和谐社会应当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 用两种颜色区分正反方,这个方法蛮好。野版好聪明!
个人比较赞成第一种辩论方式,集体辩论。
可以的话在辩论之前开个投票贴,让大家选择正方和反方。
要么由你来安排,以保证双方实力上的均衡。我想这是辩论中很重要的一点。一边倒就不好了。
还有,辩论是不是也要主持人的啊。
同时让主持人也做一些辩论完后总结的工作。
关于法律的辩论我看的不多 也推荐不了什么题目
记得有个话题 “中国该不该废除死刑” 支持野版这个活动,多人辩论看似容易做起来却比较难,因为正方提出一个证点后,反方可能会多人同时讨论,而打字、网速快慢不一致,可能反方一位书友发言后,正方又有队友发言,而反方后面的人发言可能论题都过了一个阶段了,这时再发言又错过了辩论的时机。所以即时这个东西比较难把握,不妨把每一方发言的时间拉长一点,比如十分钟或者二十分钟,这样才不会乱了套,这样大家思考的时间比较充分,考虑得也比较成熟。毕竟辩论和竞标不同,需要打很多字,还要想很长时间的。
主题也需要选一个争议颇大的主题,否则出现一边倒的情况,就冷场了。。。 引用第6楼maobu于2007-10-30 21:15发表的 :
推荐辩题:建立和谐社会应当依法治国还是以德治国。
后面加“为基础”或“为主”,或许更值得论辩 楼上说的还是有些道理的~~
这个程序问题需要考虑···可以在半天时间收集网友观点,然后整理出来,放在一楼,半天算一轮
然后在辩论,辩论时首先说明辨某某人的某某观点,这样还是可以的吧 集体辩论可能会产生一个问题:辩论没有层次性和重点,双方如何针锋相对,正反辨方不好控制。
所以推荐QQ群方式。
应先选定若干个个辩论团队(组成方式:先报名,自由组合,剩下的联合了),采用抽签方式组成正反方,从征集的主题当中确定主题后,抽签确定辩论赛主题。然后通过淘汰制一轮一轮比出冠亚军。比赛要一名辩论主持,熟悉辩论赛的规则,灵活(叮当不错)-
怎么样?呵呵!~
主题:
1,高法对未成年人与幼女性行为司法解释引发争议-
辩论背景: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偶尔与幼女发生性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为是犯罪。”
2,如何将英美法系的判例制度适当引入中国司法审判程序
3,废除腐败官员死刑
4,没有规矩未必不成方圆 我觉得辩论主题最好有现实的例子比较好,空空而谈(如法治还是人治什么的)没有太大的实用性
辩论:教授嫖娼是否应当开除?
据复旦大学纪委透露,复旦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陆德明嫖娼系被上海市杨浦区派出所当场抓获曾被依法留置。陆德明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复旦大学的形象,因此对其进行了严肃处理:陆德明不再担任经济学院院长;不能再从事教学活动,取消其教授资格3年。此后,陆德明提出辞去经济学院院长一职。
辩论主题:法院的判决能挽回亲情吗?
10月25日,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后,郑州市民张丽萍(化名)每月除向父母支付200元赡养费外,还必须两次回家探望父母。
辩论主题:杭州客车司机拒绝“小偷”上车被刺事件
作为一名大客车司机,眼睁睁地看着小偷上车,他心里有愧;如果不让他们上车,又违反了客运规定。但一旦让小偷混入乘客中,乘客的钱包就可能不保。最后他选择把小偷挡在了车门外,却付出了血的代价……
辩论主题:脱法袍女法官斥当事人违良心 引发角色定位争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一名女法官在闭庭后脱下法袍,在法庭内驳斥案件当事人一方的事情在媒体上被炒得沸沸扬扬。
辩论主题:老母毒死横行乡里儿子 160余村民上书求情
于道银是荣昌县河包镇海月村地地道道的农妇。30岁的时候,才生下大儿子胡年友。辛辛苦苦把儿子养到28岁,她邀约同村3位村民,把儿子毒死了。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农历八月的一天,因不满儿子胡年友打伤村民和亲生父亲,于道银从集市上买来老鼠药,准备和在儿子的饭食中将其毒死。因实在不忍心下手,于道银找到了同村的单身村民周国义,请他帮忙把饭炒好送给儿子吃。周国义答应了,但害怕事后负责任,便到生产队长胡远玖家做炒饭。胡远玖和妻子李志平都在家,在明知周国义要炒的饭,是搀和了老鼠药,并将用来毒死胡年友的,生产队长夫妇俩也同意了,并让不知情的8岁小女儿帮忙烧火。
饭炒好后,周国义将毒饭拿给了胡年友吃,当晚,胡年友被毒死。第二天,证实胡年友已死,几人将胡年友的尸体埋在了于道银家中。 毒子案5年后被检举
辩论主题:"买凶宅索赔案"开庭 "凶宅"能否成为索赔理由?
北京市民李先生买完房子后却从朋友那得知,他所购买的二手房曾经发生过凶杀案,现场惨不忍睹。后在李先生的要求下,房主同意退房,但拒绝赔偿。于是,李先生将房主告上法院,索赔购房差价、在外租房等经济损失7.7万余元。 期待参加,但不知如何能有所收益......................... 看完全部回贴,感觉有两点需要考量:
1、论题明显会有一边倒的情形。有时候网上会有“集体无意识”现象,深入人心的论点不一定是正确的,而往往是具有煽动性的,所以导向很重要;
2、论题与我等小民之民生相去甚远。生活当中用得到的法律知识反而没有涉及,参与辩论与灌水何异?
**** Hidden Message *****
PS:我不是专业人士,只希望提供一些思路,说的不好,大家拍砖! 如果是用QQ群辩论的话,建议把QQ群号码置项,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我再推荐一个辩题
法律是不是火与冰的矛盾体 我觉得开一辩论贴比较合适
顶置,这样全园友都可以各抒己见
发挥网络的专长,要是集体辩论还不如通常的辩论大家面对面好呢~
PS:网络也有网络的特长 引用第15楼眷恋阳光于2007-10-31 21:34发表的 :
如果是用QQ群辩论的话,建议把QQ群号码置项,让更多的人参与进来
我再推荐一个辩题
法律是不是火与冰的矛盾体
不赞成QQ辩论,
QQ毕竟是少数人参与的,有时效性
要是其中有人有事辩论的当时没有参与,后来就没有办法参加了
所以还是论坛的形势参与,时间可以是半个月。 分两方,要组织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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