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
非首发原创,原始帖子见如下http://bbs.gxsd.com.cn/viewthread.php?tid=78854&extra=page%3D1
近日看到百度吧里有“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的帖子,大发谬论,不禁兴起,试驳之。
《驳刘邦屠城》和《屠城三百》原文见如下地址:
http://post.baidu.com/f?kz=210066805
为了否定刘邦曾伙同项羽参与屠城的血腥恶行,作者不仅煞费苦心将“屠”字含义加以种种曲解,硬生生给它加上一个从来没有的“攻克、攻破”意义,并引申为美好意义的“解放”。这样一来《史记》和《汉书》共同记载的“(项)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屠之”,摇身一变,项羽、刘邦变成“解放”军,来解救苦难的城阳老百姓,给人民送温暖来了。这种信口雌黄否定历史事实,并不惜篡改字义做法令人齿冷。
《史记》、《汉书》中“屠某地”的记载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没有所谓的“攻克、攻破”意义,更没有美好的“解放”之意。
比如刘邦曾威胁屠他的老家沛,“刘季乃书帛射城上,谓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虽为沛令守,诸侯并起,今屠沛。沛今共诛令,择子弟可立者立之以应诸侯,则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无为也。”(《史记·高祖本纪》这里《索隐》解释这个“屠”字说:“范晔谓克城多所诛杀,故云屠。”这段话《汉书·高祖纪》也有,唐代颜师古解释:“屠,谓破取城邑,诛杀其人,如屠六畜然。”
作者对比了两段记载,“(周勃)至马邑,马邑不下,即攻残之。”(《史记·高祖本纪》)和“(周勃)屠马邑。” (《史记·绛侯周勃世家》),通过对比,似乎顺理成章得出“ 屠=攻残”,然后又大发谬论,狡辩说:“由此可见,当‘屠’的对象是‘城’时,可解释为:攻克、攻残、破。使用‘屠’字,说明战斗很激烈,守敌很顽强,战斗结束后,对‘城’的破坏很大,有可能只剩下残垣断壁。 ”
似乎作者认为的“攻残”只是攻破城墙,因此“屠”也就仅仅是攻破城墙,把怒气发泄在城头,留下一片残垣断壁而已,对人民是秋毫无犯的。可惜,《汉书·高祖纪》中偏偏对周勃“攻残”马邑有这样的记载:“太尉周勃道太原入定代地,至马邑,马邑不下,攻残之。师古曰:‘残,谓多所杀戮也。’”请注意颜师古的解释!“攻残”由两个字组成,攻是攻破之意,残就是杀戮、残杀民众。“攻残”的确切意思也就是攻破城市,并屠杀民众,并不是仅仅拿破坏城墙来发泄,留下残垣断壁。
同样,作者将《史记·项羽本纪》:“(项羽)又闻沛公已破咸阳,项羽大怒,使当阳君等击关。” 与《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羽大怒,使当阳君击关。” 对比,就轻率地得出“屠=破”的结论,其实这也是靠不住。
因为《史记》这里只是用“破”揭示了刘邦攻破咸阳这个大的事实(此处的“破”当然也隐含有攻破、杀戮之意),而《汉书》才精确指出刘邦入咸阳时曾“屠咸阳”,也就是在攻破咸阳时,对民众多所杀伤的事实。刘邦“屠咸阳”的事实也被后代史家所接受,《三国志·蜀书》云:“昔高祖与楚约,先破秦者王。及屠咸阳,获子婴,犹怀推让。”另外假如说《汉书·陈胜项籍传》:“(项羽)闻沛公已屠咸阳”中的“屠”就是“破”,那么怎么解释在同一篇文章中下面这个“屠”字?“后数日,羽乃屠咸阳,杀秦降王子婴,烧其宫室,火三月不灭;收其宝货,略妇女而东。”(《汉书·陈胜项籍传》)作者大人,您总不能闭着眼睛胡诌,说刘邦就是天生圣人,道德高尚,他的“屠咸阳”就是纯粹“破”城,就是“解放”民众;而项羽的“屠咸阳”,才是不折不扣的屠杀。同一篇文章中,上下段落间,同样的“屠咸阳”的“屠”字,难道您就可以这样信口雌黄地变来变去?
明确了《史记》、《汉书》以来“屠”某地都是无一例外都是屠杀、屠戮的意思,我们也不难理解,《后汉书·耿弇列传》的记载:“(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尝挫折。” 这里的“屠”也是屠杀、屠戮的意思。为什么耿弇敢于如此疯狂,因为光武帝暗地鼓励大将这么做!
像光武大将吴汉消灭蜀地公孙述政权时,曾大肆杀降屠戮,“乃夷述妻子,尽灭公孙氏,并族延岑。遂放兵大掠,焚述宫室。”光武帝对吴汉屠蜀,也只有寥寥几句谴责,“帝闻之怒,以谴汉。”只是骂骂吴汉的副将刘尚,“城降三日,吏人从服,孩儿老母,口以万数,一旦于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尚宗室子孙,尝更吏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斩将吊人之义也!”(《后汉书·公孙述传》)说光武帝做做样子,是因为,光武帝没有对刘尚做出任何实质性惩罚,更不用说惩罚屠杀的指挥者吴汉了。汉光武帝对吴汉的处置竟然是“赐谷二万斛”,以答灭蜀之功(《后汉书·吴汉传》)。 吴汉杀降屠蜀,汉光武帝只是表示口头谴责,实际却“赐谷二万斛”,这根本就是表面谴责,内心赞成的阴险的两面派手段,也就是统治者惯用的蒙蔽大众,博取人心的统治之术。有了光武帝的暗示和纵容,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耿)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的记载(《后汉书·耿弇列传》)。
至于作者引用怀王父老意见,认为“怀王诸老将皆曰:‘项羽为人僄悍猾贼,尝攻襄城,襄城无遗类,皆坑之,诸所过无不残灭。且楚数进取,前陈王、项梁皆败。不如更遣长者扶义而西,告谕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诚得长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项羽僄悍不可遣,独沛公素宽大长者,可遣。’”(《史记·高祖本纪》) 责问如果刘邦和项羽联手屠城阳发生在秦二世二年(公元前208年),“他们这么快就得了集体失忆症?”并由此否定“刘邦和项羽根本就没有屠城阳”。这种推断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
首先,《史记》和《汉书》都无一例外地有项梁“使羽与沛公别攻城阳,屠之”的记载(《史记·高祖本纪》、《史记·项羽本纪》、《汉书·陈胜项籍传》)另外,《汉书·高祖纪》有记载:“沛公、项羽追北,至城阳,攻屠其城。”作为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两个史学家,司马迁和班固不可能都弱智到闭着眼睛说瞎话,捏造无中生有的事实,来污蔑本朝高祖。也不能是笔误,因为这些记载多次出现,彼此吻合。
其次,从当时秦末动乱之残酷来看。和动辄屠城杀戮无辜,“诸所过无不残灭”的项羽相比,偶尔进行屠城的刘邦无疑就可算是一个“宽大长者”了。虎狼当道,当老虎远比狼更凶恶残暴时,处于鱼肉地位的民众,也只能两害相遇择其轻了。偶然屠城的刘邦被誉为“宽大长者”,这显然是民众在秦末战乱中一种苦痛而无奈的表示,难道就真的能证明刘邦就是一个双手不沾民众鲜血的彬彬君子?这种“宽大长者”说法有什么说服力,可以驳倒《史记》和《汉书》多处一致的记载,让作者一口咬定“刘邦和项羽根本就没有屠城阳”呢? 在数典,有人批评我:
后汉书耿弇传史论:三世为将,道家所忌,而耿氏累叶以功名终。将其用兵欲以杀止杀乎,何其独能隆也。
也就是说范晔认为耿弇不滥杀,有阴德,这是其后嗣常保功名的原因。既然范晔这么评价他,那么传中所说”屠城三百“就绝对不会是指疯狂屠戮,这是显然的事情。
柏杨是读的《资治通鉴》,而《资治通鉴》没录这段史论,所以柏杨没看明白,大骂耿弇是屠夫,这是可以谅解的。而今天引《后汉书耿弇传》来谈论问题的人,则是不应该犯同样错误的。
说光武纵容屠城还勉强可以,毕竟他虽然不满吴汉作为,但并未追究其责任(事实上这类事情根本是无法追究的,历史上几乎没有追究大将战胜攻克之后的杀戮行为的例子)。但说他是鼓励屠城,那就是厚诬古人了。
我的回复如下:
后汉书耿弇传史论:三世为将,道家所忌,而耿氏累叶以功名终。将其用兵欲以杀止杀乎,何其独能隆也。
也就是说范晔认为耿弇不滥杀,有阴德,这是其后嗣常保功名的原因。既然范晔这么评价他,那么传中所说”屠城三百“就绝对不会是指疯狂屠戮,这是显然的事情。
==================================================================
我觉得您是完全没有读懂范晔的意思,恰恰理解错了范晔的意思。我只能不辞辛苦帮您翻译一下范晔的这几句话:
三代做将军,是道家所忌讳的。但耿氏历代以功名终结。抑或是他们用兵要以杀伐来禁止杀伐吗?为什么唯独这一家能兴盛呢?(见《二十四史全译·后汉书》,第590页)
在范晔看来,耿氏家族,尤其是耿弇滥杀无辜,“屠城三百”,这绝对不是他所赞美的一种“不滥杀,有阴德”的行为。恰恰相反,范晔谴责耿氏家族,引用古人俗话“三世为将,道家所忌”,对其提出严厉批评。为什么说“三世为将,道家所忌”?因为世代为将,杀戮太多,太损阴德!耿氏家族,尤其是其中的耿弇杀戮那么多民众,却历代以功名终结,这正是范晔百思不得其解的。“将其用兵欲以杀止杀乎,何其独能隆也?”,这样的疑问句式,也正反映出范晔对此的百思不得其解。现在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耿氏家族常保富贵,正是由于鼓励杀戮以为战功的统治者的血腥政策所造成的,但范晔当时没有找到原因,他只能揣测归结为“以杀止杀”的荒谬理论。
柏杨是读的《资治通鉴》,而《资治通鉴》没录这段史论,所以柏杨没看明白,大骂耿弇是屠夫,这是可以谅解的。
=========================================
博学如柏杨者,未必如您所说的只观《资治通鉴》一样鄙陋,另外他也没有读错范晔的史论,切不可以自己鄙陋之学识,厚诬今人。
说光武纵容屠城还勉强可以,毕竟他虽然不满吴汉作为,但并未追究其责任(事实上这类事情根本是无法追究的,历史上几乎没有追究大将战胜攻克之后的杀戮行为的例子)。但说他是鼓励屠城,那就是厚诬古人了。
===========================================
不好意思,古人云,当仁不让于师,我不能赞同您的观点。对于吴汉杀降并屠杀上万人的残忍行为,光武仅仅表示口头的谴责,没有一点实质性的惩罚,并对他进行了“赐谷二万斛”奖励,这不仅仅是纵容的问题了。光武错误的做法让诸将看到,杀降屠城,只是受到表面谴责,实际能受重赏。这不是对诸将屠杀行为的一种暗示和鼓励吗?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是领导,下属接受贿赂并为我谋取利益,我仅仅表示口头谴责,私下还因为他给我谋得了利益奖励他一些钱财,这种行为不仅仅是对他收受贿赂的纵容了,而且是一种鼓励了。
不能仅仅因为光武口头表示谴责,没有“鼓励”的字眼,就认定“说他是鼓励屠城,那就是厚诬古人了”。孔子早就教导我们,对待一个人,要“听其言而观其行”。现在光武表面大义凛然地谴责,实质上奖励的行为,不是在实际上起到一种鼓励手下诸将屠城的作用吗?因此说光武鼓励屠城,这是实事求是的判断,并非厚诬古人。 经检索发现,在《史记》一书中,这个“屠”字在《高祖本纪》里出现的此书最多,竟有8次,而在《项羽本纪》里也才出现过5次。这真的很说明问题。刘邦不是一个讲仁义道德的君子,司马公也没有把他写成道德先生。刘邦绝对会屠城,司马迁认这没什么奇怪的。
在古书中,“屠”的对象通常都是有生命之物,对于城市本身则用“破”居多,前人用字非常讲究,界限也很明确。
不由得敬佩司马公“秉笔直书”的态度,和把刘邦、项羽都列入本纪的勇气。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