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为保住房子最后一搏 申请破产者激增
美国人为保住房子最后一搏 申请破产者激增华尔街日报 于 2007-10-24
在越来越多美国屋主无力偿还房屋贷款的情况下,房贷市场的违约率节节升高,迹象显示,有越来越多的美国贷款民众为了保住房子,打算申请破产保护,做最后搏命演出。
据《华尔街日报》报导,美国破产协会的统计资料显示,由于楼市持续衰退,9月申请破产的人数与去年同月相比激增23%,总数来到6.9万人。而今年1-9月申请破产的人数亦上扬44.76%。之前楼市过热的地区,申请破产的人数急遽上扬,而允许屋主得以暂时免于银行查封的破产件数更是堆积如山。
整体而言,这一波申请破产的人数还比不上2005年。当年美国政府制定了更为严厉的申请破产标準,由此导致许多贷款民众赶在新法规正式实施前申请破产保护。
儘管如此,由于房价下滑、贷款标準提高及重新制定贷款利率,都让美国贷款民众出现不安情绪,他们每月必需支付的还款金额增加了。
在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倾向按按美国联邦破产法第7章的规定来申请破产。此时破产者会丧失部分资产,有时候甚至会丧失部分房屋净值,这些失去的资产当然是作为偿还债务之用。按第7章的规定,银行查封房屋的行动也必须暂时停止,但在一些特殊的情况下,屋主仍无法避免失去他们的房子。
然而最近几个月情况比较特殊的是,有越来越多的屋主根据破产法第13章的规定申请破产。在此规定下,在屋主想方设法偿还全数贷款的3-5年内,其房屋得以免于遭受银行查封的窘境。据统计,如今每10名申请破产者中便有4名根据第13章规定申请破产,两年前仅有3名。
现年47岁的Briant Titus表示,他在15年前购买的房屋,其房价不断下滑,他已有几次无法按时支付还款。Titus说,“我内心极度焦虑不安,我现在最大的牵掛即是我的2个小孩,他们分别只有9岁与6岁。”
在半年前选择依据破产法第13章申请破产的Titus表示:“我认为若债务人知道他们可以根据第13章申请破产,这些债务人便可以保住他们的房子了。”儘管如此,必须说明的是,许多人在第13章的规定下,因生病、失业及紧急房屋修復等支出,依然无力支付还款。
此外,Titus当初所申请的是固定利率抵押贷款,但有许多屋主所申请的是浮动利率抵押贷款(ARM),这些屋主正面临重新调整利率的困境。
居住在芝加哥的Donna Randles在去年也根据第13章的规定,申请了破产保护,这主要是因为她的兄长失业,而她也无力独自支付房贷,更何况她还有一笔3500美元的信用卡债务。
Randles说,虽然申请破产让她得到喘息的时间,但过去9个月以来,她必须支付的还款增加逾25%,且她的兄长仍处于失业状态。Randles无奈地说:“现在的情况是,我的收入原地踏步,但还款却向上攀高。我每天仍必须为了钱而忙得晕头转向。” 貌似多米诺骨牌又不稳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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