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往哪吹?贝尔斯登知道
中国风往哪吹?贝尔斯登知道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财经编辑何禹欣
2007年10月23日 星期二
原
来如此!中信银行入股美国投行贝尔斯登被证实是一场以讹传讹。但真相究竟有多远?不过在同一个母公司——中国中信集团,手心手背之间罢了。中国中信集团,是中国第一家金融业控股公司,拥有本地一般金融企业难以望其项背的背景和资源。
10月22日,贝尔斯登与中信证券的交易成为全球,除中国以外,财经媒体的焦点。根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两间公司同意相互投资10亿美元,还将组建一个位于香港50:50的合资企业。这间合资公司将纳入贝尔斯登的亚洲业务和中信证券的相关海外资产,成为国际公司进入亚洲资本市场和中国企业进入或投资海外市场的“通道”。
表面上看,这是中国金融企业对外投资史上的突破,以一种匪夷所思的速度。
就在一个月前,今年9月,中国银监会主席刘明康对英国<<金融时报>>呼吁说,美国应该对中国开放银行市场。不少雄心勃勃的中国银行业高管也开始大声表示,如果美国不让中国银行入境,凭什么允许高盛参股中国的银行?!
而根据已披露的协议,未来中信证券可能获得贝尔斯登6%左右的股权,并进一步增持到9.9%。贝尔斯登也将获得相当比例的中信证券的股份。
这番图景,对深陷次贷旋涡、股价已经四去其一的贝尔斯登,当然是一个巨大利好。然而对于现下热衷于“登陆美国”的中国金融机构,却并没有太多实质性的意义。
从外资来看,贝尔斯登的新战绩,将与昔年摩根斯丹利组建中金、高盛创立高华和瑞银收购北京证券并列“经典”——都体现了外资对不同时期中国政策风向的精到把握。但更具有类比性的例子是中国投资公司获邀参股百仕通,从而为百仕通打通了投资中国中央企业的捷径。显然,借道并依托中信这样的中国超级国有金融集团,将使贝尔斯登过去在中国业务寥寥的局面焕然一新。
从中资角度观察,参股贝尔斯登却有名过于实的嫌疑。一位正参与中国金融企业海外并购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FT中文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中国银行买到过美国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份”。
所谓的“控股股份”,并无明确定义。一般而言,如果同时能满足三个条件:购买的股份低于10%,并且没有委派董事权利,交叉业务也不多,会视为不构成“控股”。否则,外国公司必须注册为银行控股公司,才能取得美国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份。但在美国注册一家银行控股公司,需要满足一系列要求,最困难的一条是“收购方所在国家的监管体系要被美联储(Fed)认为是成熟的、完善的、能够全面监督银行是否达到美国对银行的有关要求”……
而贝尔斯登的特殊之处,便在于其同时拥有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业务。“除非提前把商业银行业务分离出去”,这位美国法律专家指出,“(中信)参股还是会面临‘控股股份'的问题”。
在对外发布的英文通稿中,列举了两公司联盟的种种益处:比如为中国企业提供海外并购咨询和海外上市,又如为中信证券的国内客户提供新的金融产品,让国内客户获得全球的投资机会……
可惜的是,这个详尽的、鼓舞人心的方案,并没有在同一时间广告中信证券的国内投资者们。这间在上海交易所挂牌的上市公司,只是简短不明地宣布“近日与贝尔斯登公司就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事项进行商议,公司股票暂时停牌”。
难道是香港和大陆之间有时差?相比冲出亚洲、进军美国,中国的金融机构们可能更需要修好自己在国内的基础课。 新的不平等条约,让人心寒的是,相关公司高管的行为有若汉奸,尽管他们主观上不一定想作。 不好意思,今天多发了一个帖子,请斑竹帮忙删除,多谢 我觉得这是明显的欺负我们大陆的股民吗?
大家说呢 一位正参与中国金融企业海外并购的美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告诉FT中文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中国银行买到过美国商业银行的“控股股份”。
---这个是客观事实
“收购方所在国家的监管体系要被美联储(Fed)认为是成熟的、完善的、能够全面监督银行是否达到美国对银行的有关要求”
---背后的含义,我不说大家都知道
最关键是,控股权、经营权,不应该出让 多发帖,下不为例,小心扣分的哈。 呵呵,下次会注意的。
其实,通过这几次中国资金进入美国市场,尤其是美国金融市场的尝试,是人都知道美国人打的鬼心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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