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字小讨论
苏:《說文》曰:“習,數飛也。”段註曰:“所角切。”《爾雅·釋詁》曰:“數,疾也。” 數飛卽疾飛。usergcjc: 版主釋「數」為「疾」,固然於古有徵,但從「習」字字義來說,「數」為「屢」或「數四」的意思似乎更貼切些。
苏:此义不可直训,亦不可训为“屡”为“数次”。
试训如下:
《說文》曰:“習,數飛也。”段註曰:“所角切。”《爾雅·釋詁》曰:“數,疾也。”數飛卽疾飛。《禮記·月令》曰:“鷹廼學習。” 鄭註曰:“鷹學習謂攫搏也。”孔穎達疏曰:“攫謂以足取食,搏謂以翼擊物。”搏卽擊。攫、擊、習古音雙聲。攫擊以疾飛造勢,故許慎訓習為“數飛”,此其本意也。,攫擊以學習熟練而能,故引申之意為習熟,習又訓學。
aiaia (老刘) :呵呵,蘇兄小學功底深厚,不得不佩服!——但縂覺所論尚未能服人,且容再探討一二。
鄭註曰:“鷹學習謂攫搏也。”這是說,鷹學習的具體内容為攫搏二事。攫搏于“習”字的訓詁無干。兄謂“攫擊以疾飛造勢,故許慎訓習為‘數飛’,此其本意也。攫擊以學習熟練而能,故引申之意為習熟,習又訓學。”把攫繫硬攪和進對“習”的解釋中,感覺彎子繞得大了點。畢竟,許慎說的是“鳥數飛”,而不是“鷹數飛”;相當一部分鳥並不學習“攫搏”二事。
“數飛”中數指反復,進而“習”指反復練習、熟習,這也不是于古無徵。手邊劉寳楠的《正義》即持此觀點:“引申為凡重習、學習之義。”就是説,這裡的習,就是“練習”的習,並沒有太多的玄義。
苏:《说文》仅言“数飞也”,无鸟字。
数于古多作算义,《尔雅》亦训“疾”而已。惟后世韵书有谓“频数”者,且举《祭义》“不欲数,数则烦”为例。此数者,谓其多也。此固一证。然《祭义》文或出汉儒,《说文》解字但遵古义,窃谓多义后起,许慎当置不用。
且習,今《说文》云:“从羽,白声”。然其字于金石文,下白多有作“曰”者。推之古音,当以作曰为正。则曰上一撇,字饰耳。然《说文》作白亦未必后人所改,盖有饰无饰,皆其字也。若然,则習何以从曰声?古人造字,取其声,必关其义也。然習即数飞,与曰何及?窃谓此曰当为日之讹写,形传之既久,音亦随之更,習古音遂如效,至许慎乃谓習白(曰)声矣。果如其说,则習当作上羽下日,其形象鸟飞过日。故習非从羽,白声,乃从羽从日也。此论若不谬,则習本义自当为数飞(鸟飞过日,象其疾也),而此数字固当从《尔雅》训为疾矣。
兄以为然否?
至引郑注《月令》为说,本在推求習得习熟义之由,聊备一说耳。 我粗粗的检索了一番,发现“习”字在先秦的典籍中大量出现,在《荀子》和《吕氏春秋》书中里更是多次出现。我想,诸位在讨论时若能结合金文和先秦典籍通盘比较,自然会比只是围绕几本“字书”,却不得确解更好些。何况《说文》还只是东汉的书?苏兄说“《说文》解字但遵古义,窃谓多义后起,许慎当置不用。”最好多拿出些例证来。
再者,我也不明白诸位是在讨论“习”在最初的含义?或是在讨论“习”字的本意?据我检索的结果,这个字在先秦已经具有多个意思,不知“习”字的“古意”以什么为准?是金文、还是甲骨文?如果贴出更古的例证,说服力会更好些。当然各位是在聊天,我提出更高的要求,是有点苛刻了。
我不懂训诂学,只是提些直观的看法,而且不习惯说话用古文,望苏兄不要见笑。 数确可训为"疾",如《礼记·曾子问》:“不知其已之迟数。”郑玄注:“数读为速。”但数释为“速”,亦由“多”义引申而出,如《礼记·祭义》:“其行也趋趋以数。”郑注:“数犹速也。”“趋趋”则步细而密,步细而密则行走加快,故称之为“速”。又“促”“速”义通,而“数”也可解释为“促”,如《尔雅·释草》:“莽数节”,《释文》:“数犹促也。”促亦“密”也。则“数”解释为“速”、“促”,均由“密”义引申,“密”犹“多”也,故谓“多”义后起,至为不确,引二例如下:《左传·文公十六年》:“无日不数于六卿之门。”孔疏:“言参请不绝也。”又《孟子·梁惠王上》:“数罟不入洿池。”“数”即“密”。又同篇:“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数口即多口。又楼主引段注:“所角切。”“所角切”则读若“朔”,“数”读此音恰为“密”义。此注对楼主的观点极为不利,不知楼主引此之用意何在。 原來蘇兄在這裡也開了討論會~~那就把宋江在豆瓣的發言轉過來——
竊謂“數”本訓為計數,計數則不止于一,故《漢書·汲黯傳》註引如淳曰:“數者,非一也。”“非一”引申為“因襲”、“頻促”、“細密”、“疾速”。“數飛”者,非一飛也,即屢飛之意耳。蘇兄謂為疾飛,未免立異。
兄謂“攫、擊、習古音雙聲”,恐非是。依王力說,“攫”在見母鐸部,“擊”在見母錫部,而“習”在邪母緝部。見紐為牙音,而邪紐在齒頭,部位較遠,蓋非雙聲。
兄又謂習字从白“推之古音,当以作曰为正”,亦恐非是。“習”在邪母緝部,“曰”在匣母月部,聲韻懸殊。
又,
则習当作上羽下日,其形象鸟飞过日。故習非从羽,白声,乃从羽从日也。
契合甲骨文字形,說與郭同。 我昨粗看此帖,也觉苏兄未免立异,但细看一过,发现苏兄的问题出在论证上,至于论点本身,则尚未能轻易否定,故我昨日帖中仅指出苏兄在论证中的问题,对其论点,则不敢轻下断论。宋兄此帖,论及音韵,我于此一窍不通,无发言权。所说“数”字之义,我亦为此意。不过即令宋兄两点均成立,我以为,还是无法推翻苏兄之观点。
苏兄引《礼记·月令》:“鹰乃学习”,并引鄭註“鷹學習謂攫搏也”证“习”为“疾”义。按,郑说无误,《大戴礼·夏小正》“鹰始挚”即为明证。此“鹰乃学习”一句可有两种理解。一为“鹰乃学数飞也”,按此读法,“数飞”确以训为“疾飞”为佳,如训为“屡飞”,则鸟学飞均需“屡飞”,更何况此处鹰并非学飞,而是学搏挚之术,故如训为“屡”,则“攫搏”之义确难落实。二为“鹰乃学习[攫搏]”。如依此读,则“学习”二字当同义连用,但先秦文献中并无此种用法,如《礼·月令》:“命乐正入学习舞。”“学”为国学,“习”为修习,亦非同义。所以,苏兄之观点尚未能轻易否定。但另一方面,如训“习”为“疾”,虽于此处较为通顺,但我印象中,先秦文献里也似乎找不出第二例来,所以,又不能轻易肯定。
总之,无论是肯定还是否定苏兄的观点,恐怕都还要进一步地查证。
习,调也;急疾貌。
提供两则在网上看到的有关"习"字的说法,摘录引文及其解释。【六二】直方大,不习,无不利。
《大戴礼记.子张问入官》:“既知其以生有习,然后民特从命也。”卢辩注:“生,谓性也;习,调也。”
这里用为调节之意。
《文选.张华(鹪鹩赋)》云:“飞不飘扬,翔不翕习。”
李周翰注:“翕习,急疾貌,言游集不过蒿草,飞翔不高不疾也。”这个“飞翔不高不疾”
也就是调节之意。
--------------
说明:
“调节”的解释,先不必管。
这两则注释,都和速度有关系。卢辩说:“习,调也。”一般这里都注解为习惯,与卢辩“调”的意思有差距。
张华《鹪鹩赋》:“翳荟蒙笼,是焉游集。飞不飘扬,翔不翕习。”
李周翰注:“翕习,急疾貌”就与苏先生所讲一致。 白兄所举张华《鹪鹩赋》果是好例,不过"不高不疾"指"不翕习"而言,与调节无关。
再为苏兄补上几例:司马相如《哀二世赋》:“汩淢翕习以永逝兮。”翕习即水流疾貌。宋玉《九辨》:“骖白霓之习习兮。”习习即高疾貌。按,此处之习习亦有训为频飞貌者,不过《方言》云:“赢,裔,习也。”裔亦有疾义,《郊祀歌·练时日》:“先以雨,般裔裔。”裔裔犹习习,飞流貌,则《九辨》中之习习当以释为高疾貌为佳。观此数例,习确有疾义。 嗯,蘇兄訓《論語 學而》“習”為“數飛”于古者有征,于理尚有可補之処。愚不避簡陋,隨便論之。
“數飛”者,蘇兄依段註、《爾雅·釋詁》訓為“數,疾也”。zhong688 兄和公明兄皆不同意,公明兄指摘音韻,所論“數”之本義為“計”,可謂確論。然正如zhong688 兄所言“即令宋兄两点均成立,我以为,还是无法推翻苏兄之观点”。因爲苏兄除了解釋習字在音韻上尚嫌穿鑿之外,無論是出据也好,舉證也好,還是能自圓其説的。這點就不詳論了。
不過,zhong688 兄所論曰“速、促,均由‘密’义引申”則稍顯曲折(修改标点符号,25日),若以此推論,則前人用“數“之法太過複雜,從其它的例子來看,也還沒見到“數”是因為“步细而密,步细而密则行走加快”而引申有“速”義的旁證。孤證則難以為訓。
在我看來,“數”和“速”乃是通假之故,這當然不是俺的創見,朱氏《說文通訓定聲》早已言之“數,假借為速”,郝氏《爾雅義疏》亦云數“通作速”,其實鄭注“數,讀為速”(《禮記 曾子曰》)已揭示關鍵。按:數,山母屋部;速,心母屋部。二者同韻;山心同為齒音,准雙聲(一如公明兄依王力分部之说)。確可得而通。至於文獻中“數”可通“速”之例不煩枚舉,暫從略;“速”可通“數”亦不乏其例,《考工記》“無以爲戚速”“則莫能以速中”,註云“速或作數”,《莊子 人間世》“以爲棺槨則速腐”,陸德明《釋文》“崔本作数”。則“數”和“速”相通明也,而“速”便是“疾”(《說文》云“速,疾”),故《爾雅 釋詁》云“數,疾也”應該是這麽來的。
而公明兄出《漢書·汲黯傳》註引如淳曰:“數者,非一也。”之例,雖然亦能成説,但究其原因“數本訓為計數,計數則不止于一”,則這裡還是用了數的“引申義“,且數作“非一”的例子並不算早,似乎比較明確的是在《史記》和《漢書》裏,而《爾雅》和《說文》是用古義為主的,所以還有待更明確的證據證明。
至於這裡的“數飛”中的“數”,究竟作何解,我認爲段玉裁的説法是可作參考的“(數)引申之義,分析之音甚多,大約速與密二義可包之”。說的簡單一些,這裡的“數”不解釋為“速”,便可解釋為“密”。我是比較傾向于“密”的。而在論語中“學而時習之”中,和蘇兄也有過交流,我也是比較傾向朱子的説法,因爲這樣解釋聯係起論語裏“溫故而知新”等等,似更符合孔子的思想。——當然這只是我的理解,特別是引用古文時打字也實在麻煩,而且以前與蘇兄往復多次,就不再展開細説了。
习:飞也,疾飞
引用第6楼zhong688于2007-10-24 22:33发表的 :白兄所举张华《鹪鹩赋》果是好例,不过"不高不疾"指"不翕习"而言,与调节无关。
“调节”不是我的意思,有一中隔线。
“不翕习”翕,起也,习:疾也。李周翰注。
“骖白霓之习习兮”《楚辞九辩》“习习”飞动貌,朱熹集注。
“萧萧习习”张衡《文选,东京赋》,“习习”行貌,薛综注
以上见《故训汇纂》
昨晚还没写完,今早继续。说来我这个外行人,对“习”字看法没什么立场,起初对苏先生的“习”,疾飞,感到“愕然”,后来想找出一点其他的類似“迹像”,看看中间的变化。
前面李周翰的注,明显将“习”,当成“疾”,没有“数”飞补充说明。
第二例:“ 骖白霓之习习兮,历群灵之丰丰。”“习习”,王夫之说“数飞貌”
这里不是指“鸟飞”,以白虹当两骖,驾着飞动的白霓骏马…,云中飞行,绝“慢”不了。上引三例,有「习」即“疾”之意;有“慢不了”的神驹飞行,再就是“行”的意思。
“数”当“速”、“密”讲,已见上贴,这里列一点其他说法。
《韩非子.说林上》:“何变之数也”王先慎集解,曰:“数”,急也。
《淮南子.说林》:“数之则弗中”。数,犹疾也(高诱注)。
《庄子˙消遥游》:“彼其于世,未数数然也”
陆德明释文引崔(述)云:“数数,迫促意也。”。又引司马(彪)云:“数数,犹汲汲也。”“数数,等于说汲汲”(成玄英说)
庄子·天地》:“挈水若抽,数如泆汤。”疾速如汤沸溢(李颐说)
《小学搜佚.考声五》:“数数,疾也。”
《庄子》篇“数数”似非“速”之意,引为汲汲“迫切”,该来自"疾"? 原来云兄早已来过,打个招呼先,弟出差刚回,招呼打得迟了,勿怪勿怪!
云兄论及“數”和“速”乃是通假之故,弟于音韵一窍不通,自然无评论之资格,不过云兄之细密风格弟已领教过,于此何敢不从?
云兄以为:"從其它的例子來看,也還沒見到“數”是因為“步细而密,步细而密则行走加快”而引申有“速”義的旁證。孤證則難以為訓。"其实弟并没这个意思,只不过认为从此例中可看出“密”引申为“速”的痕迹,不是说“数”解释为“速”都是与步子有关。弟以为凡运动之物,其数多则势盛,势盛则行疾,故“数”可训为“速”,看了云兄音韵之说,确较弟说为简洁明了。
弟前举数例,均是从苏兄角度考虑,其实从反对角度考虑,则此数例均可释为“盛貌”。如白兄所举“飞不飘扬,翔不翕习”一例,按《鹪鹩赋序》云:“乘居匹游,翩翩然有以自乐也”,此“翔不翕习”即飞不群聚之意,与“乘居匹游”恰可呼应。故弟以为苏兄之说,仍未有最确切之例可证明,还需进一步之求证方可。
另案,弟前已举《孟子》“数口之家”一例,可见以数为“非一”之义,先秦已有。 呵呵,原來蘇兄在這裡也開闢了陣地……
俺也來湊個熱鬧吧。
拜讀了樓上諸位的帖子,實在是慚愧在小學方面沒有發言的資格。不過,擠不進圈子未必是壞事,説不定反而有了自稱旁觀者清的資格。
蘇兄頂樓的這一番見解,是在數典一張關於“學而時習之”的帖子跟帖討論中產生的。蘇兄訓“習”為“疾”,確實令我在耳目一新之餘有種習見被顛覆的惶惑。我隨即翻閲了一些資料,感覺蘇兄之說雖仍嫌説服力不足,卻絕非臆造嘩衆之論。這方面,樓上諸君已有較深入的探討。
然而樓上的討論,主要還是局限于小學的範圍之内的。也就是說,主要是從音韻、訓詁的視角圍繞“習”這個單字展開的(只有停雲兄稍有跳出)。當然,這是符合蘇兄在這裡所發帖子的標題的。然而,既然問題是從“學而時習之”引出的,我仍願意回到這個上下文中追問一句——倘若“習”訓“疾”,我們當如何理解這句話?
個人淺見,中國的文字演變時間長,故而在理解其含義時始終應該兼顧兩個角度——源始義和通行義——不可偏廢。源始義就是這個字的造字本義。通行義就是這個字在實際使用中為社會普遍接受的含義。一般而言,通行義是源始義的引申。(也有例外,有時以訛傳訛的誤讀也會僭位為主,但這該另當別論。)多數情況是源始義的衆多引申中的一種或數种含義成了通行義。這種通行義有時和源始義之間的聯係一目了然,有時也會九曲十八彎。無論哪种情況,我們對一個字的理解既不能抛開本義談通行義,否則就是無根臆談,也不能抛開通行義只管源始義,否則就是蹈高浮論。我們的理解必須既能順利走向源始義,又能順利到達通行義。這又是一個平衡,如同我們生活中總會遇到的許許多多平衡一樣,也是有一定難度的。
回到我們的話題,我的意思,或者我的疑惑就是,我們現在對“習”字的訓詁有了新解,而且這新解在訓詁、音韻方面是很有根據的,但我們能否用它來順利地、令人信服地解釋相關文本?
另——
借此機會向停雲兄致意!昔在數典受教良多,因故離開一段時間,久未聯絡,甚念! 本想花多点时间参考诸兄意见详较习字,目前到底没有心思。前天稍微翻了些书,当时与停云弟有所讨论,也未有令自己满意的收获。今晚略闲,且再思之。
梳理一下我的问题:
1,習的本字是什么?
2,習的本义为何?与本字有何关联?
3,此本义与数飞有何联系?为什么?
4,数飞义是否与学义有关联?为什么?
5,最后才是,学而时习之中习字的训诂问题。
原先的想法:
1,本字下白作日。
2,本字从羽从日,状鸟飞过日,会意其疾也。
3,《尔雅》云数,疾也。故《说文》数飞即疾飞,与本字本义合。
4,由郑注可见鹰学攫搏,攫搏以疾飞作势,此又需学习熟练而能,故习之义得以从疾飞中引申。
5,习字以《尔雅》训本义,附对郑注的引申,而将此习字解为学习熟练,意兼熟习与学习二义。
针对诸兄驳难,还有可以自解处:
1,习本字下白作日,有金石甲骨为证,可以成立。这一点似乎诸兄并不否认。
2,那么此字当作何解释?其他意见似乎可以归纳为两条:一曰鸟于晴日学飞(郭沫若说);二曰鸟高飞(jjshen 说)。然此字日在羽下,若单以日指晴,则日字在羽上羽旁俱无不适矣,但金石甲骨中绝无羽在日下或日旁者,显见羽在日上必有用意。可既然是学飞,明其未惯飞也,何以能高飞及日呢?看起来似乎后者比郭氏之说更有道理。因为目见鸟高飞过日,依形会意,如天、史之类,此固有可能。果如其说,则习字本义当与高关联,可惜至今似无此证据证明习字有此义用。故两说皆未宜也。而若解之以鸟飞过日,则诸难俱可免。或难之云:鸟飞过日何必意疾飞,意群鸟飞过有何不可?况其复与密义相关哉。答曰:羽非群鸟,何可遽然衍之?又或难之云:鸟飞过日亦何必日在羽下?答曰:此如晋字,日出而万物进,日在物上,可置物下,然金石甲骨亦无日在上者。鸟飞过日,日在鸟下,复有何伤?且人望鸟飞高过日亦寻常也。是故鸟飞过日,意其疾飞,许慎释以数飞,宜也。
3,然解习字何以引申为学,郑注殊不必引。今更曰:鸟惯飞而能疾飞远翔,欲飞则必先学飞。鸟学飞事人所易晓,古人知此乃作引申,亦顺理成章也。
4,学而时习之之习,非可独解。时习,联语也。故习直训为学可矣。
时不我与,未及取证,只能随意推想,略示思路。诸兄以为然否? 经过苏兄一点,结合我们平时遇到的一些问题,搞个常用字词的解义也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希望大家解决自己难题的同时,也给大家分享一下自己的所思、所想~~ 顶上去,想再听听诸兄的意见,尤其是对11楼的。 电子书这么多,应不至于忽略重要的字书。不过看来看去也没找到影子,只好不揣浅陋,倾情奉献几页,毫无个人意见在内。 接着2页,最后有个总结性发言,或当笑谈亦可。 咬文嚼字,自得其乐,不亦快哉!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