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税、暴利税与房地产开发商
从美国的石油暴利税想起邹蓝
财富的马太效应
据说圣经·马太福音中有如此说法,对于有的,还要给他,让他更多;而对没有的,连他仅剩的也要拿走,让他更加少。于是给豪富人家锦上添花同时却拆孤儿寡母房子的行为,就被称为“马太效应”。
教改让父母累死,医改让人穷死,房改让人愁死。这是人们挖苦所谓的新“三座大山”。三座大山中的一座,就是“房山”。说到这里,北京房山区区长和书记千万不要误会啊。
以前是单位分房,会哭会闹会来事会背后一刀的,在领导的亲戚朋友哥们之后总可以比老实巴交的优先一步。这跟钱没有太大关系,说没有太大,还是有一些的。毕竟会来事,也得搞点东西意思意思。没有意思,哪个有权的上司会白便宜你而不见机行事?
说那时分房跟钱没有太大关系,却也不算假:因为大家那时都差不多一样穷,日子好过一些的,也不见得比别人好许多。就算有钱,没有这个票那个证和券的,你还是白搭,什么也买不到。
现在不同了,没钱你就别想有自己的房子了,100万的房子,你要是只交999999,还缺一块钱,地产商绝对不会把房子打个细菌大的折卖给你。保不齐他把房子捂一阵,过三个月半年重新出手时,同样的房子可以卖到130万呢。
现在商业竞争厉害,谁要是能得个5%的利就已经非常开心了,谁要是有10%的利,那就等于有了自己的印刷纸币的机器了。可是,房地产的利润率,根据福州的兜底揭发和许多业内人士的测算,只能弄到对半利的,就是窝囊地产商。不然怎么有上海台商居然敢要价13万一平方米?
暴利积累起来,高价竞拍土地,然后用更高的价格出售新土地上的房子而得到利润率和利润数都更大的收入。然后再用几年的利润率为证上市套更多的钱,让更多的钱去竞拍价格更高的土地。好像是离心力很大的物体,划了一个一个直径越来越大的圈,把你我他的钱全部给圈了进去。
这几天,颇有几个中国财富榜亮给了公众,房地产商人因为公司上市而一夜从巨富跳跃到暴富让好多人啧啧称奇。据说,在福布斯亚洲2007中国富豪榜上,上榜的40人身价均超过10亿美元,而去年只有15人达到这一水平。上榜富豪的净资产总额从去年的380亿美元增加到了1200亿美元,增幅高达215%。第一位是房地产商,中国还有数十名房地产开发商跻身今年的40名富豪榜单。
胡润富豪榜的前10名中,有6个是做房地产业务的,如果将样本扩展到前40名,依然发现有20个是房地产富豪。同样的规律也出现在福布斯富豪榜上,福布斯富豪榜前10名中也有6人涉足房地产业务;福布斯40富豪中有15个富豪的主业是房地产(不包括一些以集团控股的方式涉足房地产业务的富豪)。
房地产开发商中一些人,本来享受点巨额财富过日子也就算了,现在居然让他们上了财富放大机,通过上市将十亿量级的财富一下子放大为百亿级。这个天下简直乱套了。门槛这么低的行业,连业余人士自己筹划筹划集点资自己就可以干得下来的事情,居然能够得到有关方面如此优待,真是昏头了吗?
有人指出,这是一个危险的征兆。就像已故的经济学家加尔布雷斯说的,如果一个国家(地区)最有钱的富豪是倒卖土地和造房子的商人,那就很危险。那仁兄说,依照我们的解读,那是因为东亚的土地以及非洲的矿产基本都是垄断性资源,是最容易被“寻租”的资产。历史地看,当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地区、印尼、日本以及泰国等地区和国家的富人榜被房地产富豪控制之后,经济危机就随即出现了。
既然上市了,也没有办法跟古代养猴子那家伙那样答应早上每个猴子吃三个栗子,晚上吃四个之后,马上改为早上吃四个,晚上吃三个那样的朝三暮四。
这时,我想起了美国的那个石油公司暴利税的故事。且在这里说一说。
话说乘着全球原油价格飞升的东风,美国石油公司赚了个盆满钵满。《财富》(Fortune)杂志于2006年4月初公布的2006年全美500强企业排行榜中,不但有3家石油公司挤入前10名,石油业巨头埃克森-美孚 (Exxon Mobil) 还以近3400亿美元的年营收,挤下蝉联首位达4年的沃尔玛公司,夺走全美企业龙头的宝座。所谓树大招风,正是石油公司如此风光,才招来了饱受油价之苦的民众的怨恨,还有议员们征税的提案。
一些大型美国石油公司在2006年中期公布了2006年第一季度的财政收入,其巨额的利润让多名民主党议员重新推动要求对这些公司征收暴利税的议案。
美国国会是否应该对石油业创纪录的利润征税的争论,已经在美国社会上掀起了巨大的波澜。不少议员倾向对超过某一价格的石油销售征收“暴利税”,或是一个资助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用油的税种。召开这次听证会,就是为了调查石油巨头们是否在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下“牟取暴利”。
当然后来,面对民主党议员要求对利润丰厚的石油公司课以重税的呼声,美国总统布什表态说,这种方法不能消除美国民众因油价飞涨而产生的焦虑心情。而且布什还表示自己“直觉”地认为那些大型石油公司并不是故意提高油价,让民众背起沉重的负担。
在中国房地产暴利要累死老百姓一辈子为房地产商和银行打工时,提到美国议会曾经打算对暴利的石油公司征收暴利税,我有什么意图,还是不直说吧。
反正听不听是上面的事情,就是党代表和人大代表有提议,决定权还是在最高财经当局。就跟美国那样,议会说了,总统不干,还是不成。
就算不成,我还是要说。我头上有片瓦,下也有插针之地,但是还有好多人苦地产商久矣。 看来在中国这些不太适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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