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t 发表于 2007-10-5 22:28:55

【法谚阐析】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法谚阐析】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 儒贝尔
出处:《冥想录》
解释:
如果某个法律规则或具体制度符合本地居民历史传统、习惯或惯例,这一规则就较易实施,否则将较难实施。如中国法律的两个例证,一个是调解制,这是中国社会的一个长期传统,是解决人们之间民事纠纷中的一种有利手段。新中国成立后这一做法被继续采用。另一个是陪审员制。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原先的规定,在审判第一审案件中一般采用陪审员制,但1983年修改了这一规定。从此在审判这类案件中可能有也可能没有陪审员参加。这一改变的理由主要是难于找到合适的陪审员。由此可见,一种司法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推行要依赖许多条件,其中包括这一制度是否符合该社会的历史传统。与普通法系国家不同,中国缺乏陪审员制的传统。
当然,各种历史传统是不同的,有的利于人民,有的则不利。

suxue2 发表于 2007-10-5 23:27:28

习惯是产生法律的母体。习惯法源于民族生活,是体现民族意识的唯一合理的法。就本土资源而言,习惯法是从实践中来的法律,将其转化为规范法,更与本土相符相契,因而成为本土最好的法。

天不为已 发表于 2007-10-6 11:33:38

存在即为合理,习惯作为长久以来人们默认遵守的公序良俗的原则,已经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占据了主导地位,而法律作为这种公序良俗原则的升华,本身就是对这种公序良俗的肯定和确认,而这种升华也是较快得到人们认同并遵守的最佳途径,所以说最好的法律从习惯产生。

tongxuke 发表于 2007-10-6 13:28:38

习惯产生于民间,有些被大众所接受而成为约定的规则,而法律来源于"契约",两者之间有共通之处.苏力教授所著"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所持的观点就是对某种习惯的认可与接受,而硬性违背的代价是与法所能,导致法的规避.这值得法律工作者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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