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谚阐析】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美]德沃金解析:
这是当代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一句关于司法权力定位的经典名言,精辟地道出了法院在国家法治进程中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法官在司法领域中的至尊位置以及法院、法官对于法治的重要性。在英美法系国家,法官与法院的确配得上、也的确享有如此崇高的地位与权威。法官的根本使命就在于护法。这里的护法指的是维护法律,法官应当成为法律的守护者,守护神,这个使命决定了法官在法治社会中处于核心地位,而法治社会的发展使法官成为全社会最终的裁判者。 法官的使命之一是对法律负责。从法官最基本的使命--护法出发,法官只能对法律负责,这是指法官在法律范围内行使职权,依照法律对纠纷进行裁决。 法律规则对法官是有约束性的,这里面体现了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之间的一种紧张关系。法律具有形式合理性的特征,它总是滞后于社会发展,法的稳定性与社会变化存在着紧张的关系,如何处理两者之间的关系对法官是一个考验。 法官的使命之二是对法律的真实性负责。这体现了法律真实性与客观真实性的关系。法官的使命之三是法官必须通过程序来实现正义。离开了程序,便没有正义。
个人理解:
德国学者拉德布鲁赫也说:“法官就是法律由精神王国进入现实王国控制社会生活关系的大门。法律借助于法官而降临尘世。”司法工作者是正义的化身,公正的天使,社会的良心。如果说立法是公正的尺度,审判是公正的艺术,法学是公正的学问,那么法官是公正的使者、守护者和实现者。
法官除了应当具备一般公务人员应有的品格,还应当具备符合法官职业特点的特殊品格,具有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形象。在这个意义上,法官应当成为社会公正的象征,法律精神的化身,公民行为的标杆,社会形象的表率。
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是这道防线的最高守护神,这条防线一旦失守,公众就失去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后一点希望。在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时,法官们心要清静,手要干净;对眼前的名利要保持“远距离”,清清白白做事,堂堂正正做人;对身边的人和事保持“等距离”,处事公正,一视同仁;对真情实况保持“近距离”,力戒工作作风漂浮,做到求真务实。 但没有独立性的王候又岂能成为象征,正如缺乏独立性的法官无所谓公正一样。 我没感觉到我是国王,我只感觉我是奴隶。 在德国,联邦上诉法院曾经以法院拥有解释法律的专属权为由要求检察官应受法院已确立的裁决的制约,但是,这一观点与控审分离、检察官独立的原则相抵触,难以获得支持。法院难以强迫检察官违背意愿提出指控。可见法院和法官也必须遵循和恪守其底线。 楼主厉害,不知道这些东东从哪里找的。不过有威望拿确实不错,呵呵。对于法律我是一窍不通,想不到楼主在幼儿教育之余还有闲暇伺弄法律,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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