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飞鸟
(一)玫瑰中午下课,来自古巴的邓氏兄弟刚出楼门口,就把帽衫上的帽子戴到头上,他们很不习惯这样的天气。我今年似乎不那么怕冷了,也或许是感觉迟钝了,跟外国人相比,我觉得自己的耐寒能力还不错。
路过一丛还开得很艳的粉色月季,稍微有点儿吃惊,马上就12月了,高大的梧桐树都快被大风吹光了叶子,小小的月季却还在继续展示最后的娇容。看来北京的路边多种月季是有原因的,它们不仅高贵美丽,并且生命顽强。
以前我有一本皮埃尔-约瑟夫·雷杜德的《玫瑰》,那是18世纪末为拿破仑皇后约瑟芬绘制的169种玫瑰图谱,我以前没有仔细阅读,因为总想找个机会认真地看一看,不想现在寄放到一个朋友那里,暂时拿不回来了。不太能分清玫瑰、月季、蔷薇这些蔷薇科植物,只是最常见的玫瑰认得出,知道那是爱情的象征。蔷薇科的植物有刺,据说也是由为爱受难的典故而来。
英法这些有贵族传统的国家偏爱玫瑰,因为它身上有一种不可亵玩的高贵气质。气质是一种可以互相吸引的东西,有的人我们天生就与他亲近,有的人我们永远都不会与他同路。心里热爱某种东西,必然会神往、会追寻。
11月26号金马奖,不谈周迅得奖,刘嘉玲饰演的那个貌似高贵的妇人,熟读《玫瑰》,甚至可以倒背如流,住着豪华的房子,过着天堂式的生活。在一个渴望凭妻而贵的丑陋男人眼里是高贵的,在一个身轻命贱的小保安眼里是高贵的,然而真正的高贵是那个样子么?是可以用金钱装饰得到的吗?我想不是。
生命的高贵,源于人心对生命本体的尊重,尊重自己,也尊重他人。顽强地抗争风霜,就算香消玉殒,也绝不使用卑劣的手段强取豪夺,绝不低下头颅故作姿态乞求怜悯。
月季在风中径自生长着,或许要等寒霜一次又一次侵袭,直到再也坚持不住,直到最后一片花瓣也随风而去,它们才在冬天沉沉睡去,等待新年春天的复苏。
我热爱那些经受了风霜却依然能保持高贵的东西,高贵从来不该与柔弱划上等号,相反,高贵应象征着顽强,象征知识和力量。
如果以后《玫瑰》可以拿回来,我一定好好儿阅读。
(二)飞鸟
下午在11楼上课,导师背对着窗户,而我正对着天。好多鸟从楼顶飞过去,我才注意到,它们竟飞得那么高。窗户外面是很大的平台,总有鸟会落到上面,鸽子,或者喜鹊。我以前只是看到在地上一跳一跳,或在低矮的枝头穿梭的喜鹊,却没有看到它们高飞的样子。
黄昏的时候,我一直抬头看着那些忙忙碌碌归巢的鸟,成群的乌鸦、喜鹊,它们大概都有一个家吧。高高的古树上,看似寂寞的巢,收留了颠簸一天的倦鸟。不知鸟儿们每天飞出来都是在做什么,除了寻找食物,应该也还会通过飞行来获得快乐吧……
曾经有一次,我很想拍麻雀,可是南方的鸟儿很怕生,不像北京的这么皮实,离它多近都不怕,那些小麻雀不等我走近就扑楞扑楞飞走了,我正准备放弃的时候,一个清洁工人走了过来,手里握着一只小麻雀,他说这只小鸟儿太傻了,没有看到玻璃窗,飞得又快,结果撞死摔下来了。于是我向他讨了麻雀,刚接过来时,小鸟儿的身子还是温热的,我被这种生命的温度振动了。握着某个人的手时,我从不曾意识到这种温度,而一旦这生命渐变渐冷,才惊觉有些东西是多么容易消逝,我们却尚不懂得珍惜。
给小麻雀盖了两片紫荆花的叶子轻轻放到草丛里,拍了一张照片。那画面太凄美,我想那是我第一次真真切切地接触死亡,虽然只是一只小鸟的死亡。然而拍完照片,我竟不知要把它放到哪里。不忍心扔到垃圾箱里,我便周围地寻找一个可以安魂的处所。终于,在一棵树下,我替它找到了一个小小的角落,我拨开杂草,把已经僵冷的小鸟儿轻轻放进去,再用草把它盖上。
天空中,还有很多鸟在飞翔,自由自在,而为它悲伤的,大概只有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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