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要防止两种偏差
《求是》杂志2007年第6期实现新阶段的可持续发展,需要通过改革和创新提供制度保障。在新阶段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建设中,要解决传统体制遗留的问题,解决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问题,还要应对市场经济本身所固有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经济制度和体制层面,主要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防止两种偏差:一是对现阶段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片面强调它的负面影响,这种偏差会导致对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否定,而实际上我们并没有比这更好的选择;另一种偏差,是对坚持发展公有制经济的积极作用和重要意义认识不足,看不到非公有制发展和市场竞争带来的问题,对于国有经济存在的问题又缺乏具体的、历史的分析,这种偏差会导致对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方向的否定。许多争论与对这个根本问题的认识有关。
国际市场经济的经验,特别是我们自己的经验,需要认真借鉴和总结。有了这些经验借鉴和正确的理论指导,可以增强前瞻性和预见性,使制度建设总体谋划、协调推进。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初步建立了这种新的经济体制,并且由此推动了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成绩是举世瞩目的。但从未来更长的历史时期观察,现在对于中国的现代化,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于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的有机结合,我们的认识和实践都还是初步的。我们仍然需要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在实践中探索前进。经济体制没有固定模式,经济发展没有“标准道路”。各种理论体系和知识构架,各种各样的“模式”,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中国发展模式,都是基于实践经验的创造。在新的发展阶段,在世界技术革命和经济全球化的时代,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依靠体制创新保持生机与活力。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社会的进步,工业化、城市化的推进和由此而带动的二元经济结构的迅速转型,对于中国现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就其所涉及的人口规模而言,在世界上是空前的。这对理论和制度创新提出了要求,也为其提供了肥沃土壤。2020年,当我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下,实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时候,各方面也会形成一套比较完整和成熟的制度,从而为在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一个新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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