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萧钢构案”的真正毒瘤
4月27日,杭萧钢构(600477.SH)停牌。此前的4月23日,央视2套播出针对杭萧钢构344亿大单的调查报道,央视调查了安哥拉16个政府部门,但均称不了解这一订单。杭萧钢构则表示,肯定存在。而证监会则在进一步调查杭萧钢构大单后拟处罚杭萧钢构。杭萧钢构无疑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明星,由于来自安哥拉的巨额合同(折合人民币344亿元),这家公司的股票仅用了二十几个交易日就从4.14元飞升到19.7元。杭萧钢构事件可分为三个层面。上市公司层面:安哥拉“大单”的真伪及信息披露规范性;市场监管层面:对“神秘资金”通过内幕交谋得暴利的追察、处置;散户层面:远离价值的疯狂“博傻”。公众和媒体似乎更注重探究“大单”,殊不知后两者才是危害资本市场的独立毒瘤。如果安哥拉“大单”不实,那么杭萧钢构将成为又一个“银广厦”。A股上市公司的素质已今非昔比、公然造假者几乎绝迹。而“内幕交易”和“博傻”却大行其道。
从公开资料可以看到,杭萧钢构股价异动期间,“先知先觉”的神秘资金、通过几个用乡民(其中一位已经过世三年)身份证开设的帐户大举进出这支股票,获得数以千万计的收益之后全身而退。内幕交易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问题是我们的法律还欠缺令人敬畏的惩戒手段。
1995年,IBM有意收购“莲花”,一名“有心”的女秘书将关键信息透露给了亲友,经过最多达6层的口口相传共有25个“散户”利用这个内部消息从二级市场获益(合计130万美元)。美国证监会、证交所和期交所都有交易活动的跟踪和监察软件系统,一有异常举动,立刻会给监察人员打出提示信号,莲花股票甫有异动,天网就已经在内幕交易者头上张开,最终他们都受到应有的惩罚,有3家因此破产。美国《证券交易法》给予证监会的特殊稽查权,调查员有权对嫌疑人发出传票,被询问者必须自证清白。
2007年,新浪前联席董事长姜丰年夫妇因被控内幕交易的受罚(包括上缴非法所得25万多美元、罚款40万美元和对五年内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管)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鲜活的案例。中国对内幕交易的立法还处于“原则”阶段,操作性不强。违规成本极低、收益胜过抢银行,内幕交易者怎能不疯狂?活跃在A股市场的数千万投资人,哪一个人、哪一天没有听到这样那样的“内部消息”?民众对内幕交易犹如对盗版,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态度令人发指。
杭萧钢构事件中散户的“搏傻”也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在社会各方质疑、媒体深挖、证监会立案、股价暴涨暴跌的情形下,无数散户飞蛾扑火般地冲进来……一位4月25日“加仓”4.5万股的散户在网上留言“我们想的是赚钱,不管大单真假”;另一位在4月26日加仓5万股的股民声称持股已达10万(市值逾130万元),还自鸣得意地总结道:“股市中就是玩个心跳,如火中取粟,险中取胜!”。截止4月26日,已有90.2%的股民被“套牢”,而“主力”早全身而退,回去数钱了!
如果“大单”是确有其事,杭萧钢构的业绩和股价双双高飞,内幕交易者、博傻的股民凭着“智勇双全”赚得盆满钵满,那将是中国资本市场之大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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