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钱带博士”是对“知识经济”的误读
2007年06月03日 07:30:29 来源:中华读书报2007年开始,南京大学将试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导师每招一名博士生,每月要向学校交100元,学校再以津贴形式发给博士。一些教师“骑虎难下”,被招多招少的问题困扰。但也有人认为这个改革能够增强导师的培养责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但有人担心这样会导致“钱学交易”。
尽管这一研究生培养的改革新政并不乏支持者,也有观点认为如果是真正能力强的导师,为每名博士生上缴区区100元的培养费,也理应不在话下,甚至于得出能掏得起这笔培养费的导师才是合格导师的结论来,并进而将这当作衡量导师水平与能力的经济门槛。如果再联系此前在考研学生中广为流传的“导师富豪榜”的话,“富导师”便是“好导师”的观念,俨然有从后台走上前台,从“地下流传”到获得“官方确认”的趋势。
不过,知识经济固然不容否定,高校的科研成果走出象牙塔,与社会需求更紧密地结合,既造福社会,又创造价值,当然更是好事。但是,万事都难以绝对化,更不可“一刀切”,或许对于绝大多数专业而言,知识转化为经济确实易如反掌,但是知识究竟是知识,它的生产过程毕竟与经济指标的创造完全两样,前者主要靠投入,且无法规避探寻知识之路上的失败;而后者却要力图规避风险,并追求利益最大化。截然不同的属性注定了二者之间尽管有联系,却不能等同视之。如果非拿“经济”的指标来要求“知识”的话,恐怕更是对于“知识经济”的误读与偏解吧。
从这个意义上说,对于那些实用性专业、科研项目与经济或市场联系紧密地专业,规定导师们“掏钱带博士”或许不无道理,事实上,这些专业的导师向研究生们支付报酬也早已是公开的秘密。而对于更多基础性专业而言,恐怕更多的需要投入,它们或许与今天的经济和市场无关,却极有可能是明日经济乃至竞争力的决定性力量,对于这些专业而言,或许没有道理套用所谓“知识经济”的公式,非“一刀切”式的勒令其提前“下蛋”不可吧。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