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中国税负属国际较低水平
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中国税负属国际较低水平●去年税负比发达国家约低12个百分点
●所谓税负痛苦指数排名缺乏科学依据
美国《福布斯》杂志近日发表的2007“全球税负痛苦指数”显示,中国税负仅次于法国、比利时,名列世界第三。中国的税负真的这么高吗?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司长舒启明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中国的宏观税负在国际上仍属较低水平。
税务专家则表示,排行榜娱乐性强于科学性。
中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
国家税务总局计统司司长舒启明说,总体来看,不论是否包含社会保障税,中国宏观税负与国际水平相比都属于较低水平,不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大大低于大部分工业国家,含社保基金的宏观税负2005年为20%。工业化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比中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高出一倍多。发展中国家包含社会保障税的宏观税负,也比中国2005年的宏观税负水平高出6至9个百分点。
统计显示,去年,全国未扣减出口退税的税收收入为37636亿元,较上年增长21.9%,增收6770亿元。据此计算,我国去年宏观税负为18%,比2005年小涨0.5个百分点,但仍低于发展中国家3个百分点左右,比发达国家低约12个百分点。
税制不同不能简单比较
把各种不同的税率简单相加计算税负,这样的比较很不科学。而且,税负的轻重与社会福利满意度也不是成正比的关系。税务专家指出,《福布斯》排行榜的指标体系不是国际公认的客观指标。即使一个国家的税负沉重,也不能说明这个国家的纳税人极度“痛苦”,因为社会福利的好坏才直接决定纳税人的满意度。例如,税负较重的北欧国家,虽然纳税人的税负超过了50%,但是看病免费、老有所养的社会高福利,依然让北欧人的满意度很高。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国家之间缺乏可比性,中国目前的消费税和欧美国家不一样,“我们是特种消费税,而欧美是普遍的消费税,税种也和我们不同。例如,财富税在中国没有,而增值税在他们国家没有,所以这样比较的可信程度大大减弱。”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则表示:“从税收占GDP的比重来看,中国宏观税负在发展中国家中算是偏低的。”
《福布斯》指数科学性差
专家认为,《福布斯》税负指数计算缺乏科学性,主要有3点:
一是用最高法定税率作为税负指数的计算依据。如中国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的最高边际税率为45%,而实际上只有当纳税人的月薪超过10万元时才适用。据统计,中国适用25%以上的工薪所得税率和适用30%以上的各类其他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只占该税种收入的6%左右,占全部税收收入的0.5%;适用45%税率的人和税收收入所占比率就更少了。
税收收入比重7%左右的个人所得税的法定税率,与占税收收入近半的增值税的法定税率直接加总,会影响结果的可靠性。
三是不考虑减免政策和征管因素。中国减免税政策规定条款多、范围宽、数额大,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宏观税负的理论水平。粗略匡算,中国减免税政策规定会使宏观税负理论上降低10%左右。(熊 园 王 瑞)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