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上限提高到12%
新华网北京5月19日电(记者孙晓胜)记者从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限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但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仍保持8%不变。据介绍,从今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北京市有条件的单位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高不超过12%,这比以前10%的最高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
根据规定,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按照2006年职工月均工资的300%,分别乘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数据,2007住房公积金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2166元,月缴上限比去年的1640元高出526元。
本文来源:新华网 关于 住房公积金 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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