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发布非寿险投资产品新规
日益火爆的股市,除了联动引发着投连险等投资型保险产品热销外,也为非寿险投资产品带来火热的发展空间。《第一财经日报》获悉,中国保监会即将发布《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将研究制定相关的投资政策。在昨天召开的第二届国际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研讨会上,保监会财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将大力发展非寿险投资型保险,并即将发布已起草完毕的《办法》。据了解,《办法》从运营管理、投资运作、风险控制等各方面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作了详细规定,并对销售总规模设定量化指标。
《办法》规定,非寿险投资型产品主要为预定收益型产品和非预定收益型产品两大类,其中,前者投资风险由公司承担,包括固定收益产品和利率联动产品,而后者保险公司不承诺收益。
在产品回报率方面,预定收益型产品收益不得超过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对于非预定收益型产品,保险公司不得承诺任何收益,也不得承诺公司承担任何损失。
此外,《办法》规定,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实行限地、限时、限量的“三限”政策,以防止公司盲目扩大规模,带来隐患。据了解,保监会还考虑将来尝试将该产品与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进行挂钩,并对公司销售总规模进行限制。
2000年4月,国内第一个投资型非寿险产品问世,此后已有数家财产保险公司推出了同类产品,但除了投资收益率有所不同外,这些产品在产品结构等方面没有明显改变,与消费者对投资型保险产品的需求尚有差距。
由于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属于投资类保险产品,保险资金的专业化运作成为其中的重要方面。郭左践表示,保险公司应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加强合作,进行产品创新,以实现保险产品开发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的衔接。
一位新型财险公司负责人表示,投资型非寿险产品属于新领域,中小型公司可以借助于其历史负担少、应用新技术快的后发优势,把它作为突破口之一。该负责人还认为,目前相当一部分中小公司特别是财险公司尚未获准进行股票投资,通过这类投资型产品,可以间接投资于股票,以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率。
http://finance.sina.com.cn/money/insurance/bxdt/20070518/023736046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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