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以政府投资公司(GIC)为重心的积极管理模式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由政府专管到政府与公司联合管理的转变过程,成立于1981年5月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IC)更是引人注目的焦点。为了实现政府储备的长期价值目标,GIC把主要工业国家(G3)的通货膨胀率设定为衡量业绩的基本参照标准,并在资产配置、地区布局、货币构成等方面进行了精心筹划。在法律上,GIC属于新加坡宪法第五款下政府企业。其董事会成员、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得到总统的批准。在实际操作中,GIC主要对新加坡财政部负责。由于新加坡财政部长长期由政府首脑兼任,GIC实际受命于政府最高领导人。GIC的卓越表现,为其他国家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树立了一个成功范例。关于新加坡外汇储备的管理模式,目前学术界尚有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外汇储备管理的机构有金管局和GlC两家机构,淡马锡不在其内。因为,淡马锡代表新加坡政府对国有企业进行控股管理,提升新加坡战略性产业的盈利水平和长期竞争力,不是一个单纯的资本市场投资机构,与国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在功能上类似,即使利用外汇进行对外投资,也主要不是基于储备资产保值增值的考虑;另一种观点认为,参与外汇储备管理的机构有金管局、GIC与淡马锡三家机构。
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体制经历了一个由政府专管到政府与公司联合管理的转变过程,成立于1981年5月的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以下简称GIC)更是引人注目的焦点。
一、新加坡外汇管理体制的演进
新加坡政府的外汇储备,长期由金融管理局(MAS)管理,主要投资于低回报的流动性资产。20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增长强劲、高储蓄率以及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新加坡外汇储备持续增加,很快超出平衡国际收支、稳定汇率对外汇储备的需求。同时,新加坡的宏观经济管理发生重大调整。1981年,新加坡开始实行钉住篮子货币目标区的汇率制度,货币当局需要在必要时干预外汇市场,而这种干预可能导致外汇储备的急剧扩大。如果能对多余的外汇储备实行积极管理,即使外汇储备因为干预市场而激增,也不致丧失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有鉴于此,新加坡政府希望通过设立一家政府投资公司,将外汇储备和财政储备投资于长期、高收益的资产,以提高储备资产的投资回报率。
新加坡政府认为,外汇储备不是普通的私人资本,而是国家主权财富。而建立本国投资机构不仅可以增加外汇储备管理的弹性,也有助于学习、获得必要的国际金融市场投资技能。经过充分考虑,1981年5月,GIC正式从MAS中分离出来,李光耀亲任董事局主席。此后,新加坡的外汇储备管理正式采用财政部主导下的GIC+MAS体制。MAS持有外汇储备中的高流动性货币资产,旨在干预外汇市场和作为发行货币的保证。对有盈利性和发展性需求的储备资产,则主要交由GIC运作。新加坡政府对GIC的定位是管理新加坡外汇储备和政府盈余,维持储备资产安全,保持其长期购买力。即GIC的基本使命是提高政府储备的长期价值。
GIC成立之初,固定收入投资和外汇流动性管理还保留在MAS。1986年,GIC建立了自己的固定收入和外汇投资部门,稍后又建立了股权投资部门。由GIC负责运营的政府储备主要来自财政部、货币委员会和货币管理局。除了外汇储备之外,还有政府的财政盈余和新加坡作为政府养老金计划的中央储备基金(CPF)。后一部分资金与外汇储备并无直接关系,但目标都是获取更高长期回报。GIC完全投资于海外,投资方式上主要以证券投资为主。目前,管理的储备资金超过1000亿美元,位居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投资机构之列。据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耀先生2006年透露,GIC成立25年来的年均回报按美元计价达到9.5%,远远超出一般国家外汇储备投资回报水平。因GIC的贡献,基金管理已成为新加坡新兴战略产业,而新加坡也逐渐成为亚洲主要的基金管理中心之一。
二、GIC的投资策略和风险控制
为了实现政府储备的长期价值目标,GIC把主要工业国家(G3)的通货膨胀率设定为衡量业绩的基本参照标准,并在资产配置、地区布局、货币构成等方面进行了精心筹划。
在资产配置方面,GIC储备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要改变以外国政府证券和货币等低收益率储备资产为主的资产配置,通过多元化的资产组合,追求储备资产的保值增值和长期回报。GIC至今没有公布其投资组合中的资产配置。从目前公开透露的信息来看,GIC的投资组合涵括9大资产类别,比重较大的为蓝筹股票、房地产、私人股权投资等长期限、高风险、高回报的资产,分别由下属的公共市场投资部门、GIC房地产公司和GIC直接投资公司专责。在GIC的全部资产中,约有50%的资产为股票,25-30%为债券,剩余的资产配置在私人股权、房地产、商品和其他资产中。GIC对蓝筹股票的配置包括银行、公用事业、工业等不同领域;房地产投资主要在发达国家,包括酒店、商务房产和零售店面。近年,对对冲基金和大宗商品的投资比例有所扩大。
从地区分布来看,GIC非常重视投资的地区分布。其投资分布战略的一大特点,是所有的投资都在海外。这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投资国内会造成国内货币供应量的增加,导致通货膨胀;(2)投资国内需兑换成本币,从而导致本币的升值,而本币的升值不仅将削弱本国的出口竞争力,还会产生不利的收入分配效应;(3)外国资本市场具有更强的流动性和更大的市场规模,有利于大规模储备投资获取较高回报;(4)海外投资不仅能够适当地降低外汇储备水平,更有助于获取难以在国内逐步积累的关键性市场、资源和技术,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5)GIC管理的资产是新加坡政府的战略储备基金,投资于世界其他地方,在本国发生紧急事态时,可以即时变现,以备急需。
在新加坡之外,研究和战略规划部门负责研究制定资产配置的最优地理分布。GIC投资布局主要着眼于分散风险和提高收益两个目标。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前,GIC的投资主要集中于经合组织国家。随着东亚经济复苏,GIC提高了对世界各地新兴市场国家的投资配置,GIC投资的国家超过40个。2006年,GIC宣布将增加对中国、印度、韩国的投资。但截至目前,GIC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的投资仍占主导地位,其中在美国的投资占到总资产的45%,在欧洲为20-25%,在日本为8-10%。
从币种构成上看,外界对GIC投资的币种构成知之甚少,但是从其投资区域分布判断,美元计价资产的比重应该在50%左右。在GIC内部,外汇投资部门统筹货币配置,负责从整个公司的层面控制货币风险,降低对冲成本,提高公司总体回报。
对外汇储备实行积极管理,意味着更高的投资风险。由于GIC并不对外公开财务信息,内部投资风险控制更显必要。GIC有一套规范、成熟的风险控制体系。首先,GIC的投资决策强调“风险否决”原则,只有与新投资活动有关的风险得到充分认知、确认可以承受,并具有衡量、评估、管理和控制这一风险的能力时,才能做出投资决策。第二,GIC设有如下需严格遵循的风险控制程序:(1)为各种风险建立政策、程序、合规性限制;(2)信用风险委员会、运营风险委员会以及分散化政策委员会对各种风险进行经常性评估;(3)投资部门在评估风险基础上,按照资产的回报要求和风险偏好配置资产;(4)高级经理对投资计划定期评估,防止过高的风险资本配置;(5)设专职风险控制部门对投资指引、例外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合规性进行监督。近年来,GIC在控制风险方面进一步强调三个方面的内容:公司高层直接介入风险控制;强调降低不同的投资战略之间的风险相关性;越来越注重运用计量模型进行资产配置和风险评估。
三、GIC的治理结构
在法律上,GIC属于新加坡宪法第五款下政府企业。其董事会成员、主要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必须得到总统的批准。在实际操作中,GIC主要对新加坡财政部负责。由于新加坡财政部长长期由政府首脑兼任,GIC实际受命于政府最高领导人。除高层之间的信息沟通外,GIC还设有专门机构与财政部、新加坡货币委员会和金融管理局沟通。在GIC内部,集团董事会负责企业总体的发展决策,同时对公共市场投资和企业服务公司进行直辖管理。GIC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均为新加坡以及国外的商界、政界精英,拥有深厚的专业背景和广泛关系网络。GIC的日常运营由执行董事负责,各主要业务部门主管一般兼任公司董事。房地产公司和直接投资公司各自有独立的董事会,在大股东(GIC)的战略指导下相对独立经营。
GIC的卓越表现,为其他国家外汇储备积极管理,树立了一个成功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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