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2000888 发表于 2007-5-15 12:10:32

宝洁巨资没给牙防组 牙防基金会可能被拖下水

记者昨日在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成立章程中看到,第四条提及: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捌佰万元整,来源于国内外资助。
自卫生部本月10日称,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牙防组在认证和经济方面存在的问题后,关于牙防组收取企业巨额赞助费一事引发了新一轮对“全国牙防组”的关注,其中,尤以宝洁1000万元巨额捐赠引人关注。《每日经济新闻》昨日获悉,宝洁公司公关部对外表示,该1000万元是捐给牙病防治基金会而非牙防组的。对此,有行业人士表示,中国牙防基金会已经成为调查牙防组经济问题的关键角色。

宝洁公司公关部昨日称,宝洁公司曾陆续向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进行过捐赠,总额为1000万元,其中800万元仍在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账户上,作为该基金会的固定资金。其余200万元多用于近年来的口腔保健推广工作。宝洁表示,佳洁士牙膏认证与这笔1000万元的捐赠毫无关系。

记者昨日在中国牙病防治基金会成立章程中看到,第四条提及:本基金会的原始基金数额为捌佰万元整,来源于国内外资助。

不过,据有关媒体报道,中国牙防基金会与全国牙防组的人员交叉率高达50%以上。牙防组副组长张博学曾表示:“牙防基金会是通过社会筹集资金来支持牙防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牙病防治工作。”而他也承认,牙防基金会的成员构成和牙防组的成员构成有交叉,“因为它的目标是一样的,基金会只是通过筹集资金来支持牙防组实现我们的目标,因此基金会跟牙防组,我们甚至可以认为是一个双胞胎,基金会就是在牙防组的基础上成立的,而反过来基金会获得的资金又去支持牙防组进行这些公益的活动”。

对此,记者了解到,牙防组基金会理事会由25名理事组成,其中张博学既是牙防组的副组长又是牙防基金会的秘书长。而牙防基金会的法定代表人卞金有教授,也同时是全国牙防组的副组长。而根据国家《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基金会必须“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另外,据《国家认证认可条例》明确规定,认证机构不得接受任何可能对认证活动的客观、公正产生影响的资助。同时,《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规定使特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受益的内容。但是,从牙防基金会的人员组成可以看出,获得企业赞助的牙防基金会和全国牙防组关系颇深。

有行业人士认为,中国牙防基金会或许是有关部门调查牙防组经济问题的关键角色。

邹品娥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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