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2000 发表于 2007-5-13 02:41:45

兰州铁路局回应兰州私募:50亿元股票乃赃物返还

兰州铁路局回应本报“兰州私募”系列报道:50亿元股票乃“赃物返还”
证券时报记者 张旭升 邬 敏

本报讯 昨日,兰州铁路局给本报发来传真,回应本报“兰州私募”的相关报道。兰铁在传真里声明:兰州应天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公司系兰州铁路局全资子公司,所持的上市公司股票来自赃物返还。

兰铁在传真中表明:“2006年9月,经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法判决,将甘肃泰兴投资公司诈骗兰州铁路局巨额资金中形成的证券资产以合同诈骗赃物返还被害单位,依据有关法规,为妥善处理证券资产,兑现还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通过司法执行非交易过户,兰州铁路局以兰州应天投资咨询等五家全资子公司分别承接证券资产,转到相关营业部指定交易。”

“兰州铁路局按证券交易规则兑现证券资产收回的资金,已用于归还此前在诈骗案中所占用的部分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和银行贷款。”

据此前新华社的报道,甘肃泰兴投资有限公司合同诈骗案于2006年7月20日在兰州公开审理。甘肃省人民检察院兰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指控:1998年10月至2004年底,甘肃泰兴投资有限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隐瞒公司实力、资质、资金实际用途及流向的情况下,与兰州铁路局财务处、兰州铁道结算中心签订委托购买国债协议,以先履行部分小额合同的方式,骗取巨额国有资产,报道称“审案法官称,法庭将择日宣判”。但相关审判结果未见后续报道。

此案开审后两天,涉及62.9亿元挪用资金案的兰州铁路局原总会计师张宁在郑州听到了自己的一审判决———因贪污受贿2300万被判死刑,其他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不同刑罚。

昨天,本报记者就兰铁传真的内容,向兰铁宣传部部长杨忠民询问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但杨一再表示自己是案发后来到相关岗位的,无法回答记者的问题。

据记者了解,本报报道引起了兰铁对此事的高度关注。昨日,应天等5家公司注册所在的金融大厦已经贴出告示,只有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才能进楼,并且提醒该楼工作人员谢绝会客,杜绝发生“不愉快的事情”。而兰铁也将相关情况上报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铁道部,后者将相关情况上报了中国证监会。

兰铁在给本报发来的传真声明中表示:“从未干预和影响证券市场,也根本不存在私募基金问题。”杨忠民也一再向记者强调这两点。

报道回放

5月9日-11日,本报先后刊出《兰州疑现国内最大私募基金》、《“兰州私募”资金来自国有?》、《“兰州私募”终结兰铁60余亿惊天旧案?》系列报道。本报发现兰州5家注册地点相邻的咨询类公司跻身6家上市公司一季报的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市值近50亿,一时疑为国内最大私募基金。经查,5家公司的部分持股发生于两年多前,原挂于农民身份证所开的个人账户下,2007年一季度归入这5家公司名下,故而在季报中现身,而这5家公司的股东均和兰州铁路局有关,并牵涉到2005年兰州铁路局62.9亿元挪用资金旧案,这部分资金主要通过甘肃证券等中介流入股票和期货市场,最终因不正规操作所引发透支及罚金窟窿越来越大而事发,该案涉案金额之巨、涉案人员之广震惊一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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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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