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yuwwb 发表于 2007-5-12 17:25:50

美、日对外贸易战略转变的特征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美国和日本虽然资源禀赋不同,但是二者在制定对外贸易战略方面有很多共同的特征和成功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两国的贸易战略都特别重视技术和人才在国际贸易中的核心地位,并且都采取了有明显政府干预特征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来推动和促进技术进步。我国目前正面临从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的艰巨任务,必须树立“技术兴贸”的基本国策,有效激励技术研发和创新,同时还要有步骤地加快区域经济合作的步伐。

一、美国和日本对外贸易战略转变的特征

  (一)适应国际形势建立动态贸易战略

  一个国家的对外贸易战略在一定时期内是比较稳定的,但是如果外部环境或者内部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就必须及时地做出调整。否则,就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损失,甚至贻误经济发展的机遇。美国和日本的对外贸易战略都经历了几次调整过程,其中最重要的调整都发生在20世纪70年代。不过,他们的调整恰恰是呈相反方向变动的。美国是从实行自由贸易政策转为保护贸易政策,日本则是由贸易保护战略转为实行自由贸易政策。
  美国从1783年开始,一直实行以进口关税为核心的贸易保护政策,旨在保护国内工业的发展。经过百余年的积累,美国顺利地成长为一个技术领先的工业大国。尤其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伴随着英国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的削弱,以美国为代表的新兴资本主义国家迅速崛起。对于美国强大的生产能力而言,一直横亘在资本主义各国之间的贸易保护主义是它进一步打开市场的巨大障碍。因此,美国扛起了由英国肩负了150多年的自由贸易的旗帜,宣扬自由贸易,为自己的产品和技术鸣锣开道。极力促进全球多边的贸易谈判是美国在这一时期的主要手段,它为美国创造了更多的出口机会,带动了美国国内的经济增长,促进了产业结构的升级。但是,随着日本和西欧的日渐崛起,美国的贸易霸主地位受到了冲击,尤其是在纺织、钢铁和汽车等领域失去了技术上的竞争优势。再加上1970年代席卷世界的石油危机,使美国跌入了经济衰退和萧条的谷底。因此,从1974年开始,美国实行了从自由贸易政策向所谓“公平贸易”政策的重要转变。“公平贸易”政策的本质是贸易保护主义。它要求所有与美国进行贸易的国家必须对等地开放自己的市场,保证双方在“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竞争。否则,就要采取各种经济制裁措施和报复行为。这一政策的推行使美国国内市场受到了某种程度的保护,同时政府辅之以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力支持的战略措施,使美国的出口产品重新掌握了国际贸易的主动权。
  二战后,日本国内的经济处于崩溃的边缘。因此,他们推行了以增进本国重化工业国际竞争力为主要目标的贸易保护政策。这些政策对外征收结构性关税,严格限制化学、石油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及机械等产品的进口。对内则采取鼓励出口的优惠融资制度,出口振兴税收制度和出口保险制度,积极协助日本重化工业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在贸易政策和产业政策的良好结合之下,日本很快实现了本国经济的重化工业化,其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也得到很大提升。这些成功的经济政策使日本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便跃居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但是,日本的这种贸易保护是在特殊的政治和经济背景下发生的。由于美国对自身技术水平和经济实力的过分自信,对培植规模经济产业国际竞争力认识的不足,以及政治上对军事同盟的扶持等特殊的历史原因,使日本可以长期处于一种单边的对内保护市场,对外自由出口的特殊贸易状态之中。这只能算是历史所厚赐的特殊机遇。随着西方国家与日本贸易摩擦的日渐加剧,以及1970年代石油危机所导致的经济增长乏力,经济繁荣的衰退,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国家再不能容忍对日本贸易的严重收支失衡。他们对日本施加强大的外部压力,再加上曾经创造出奇迹的日本政府主导型的经济体制也出现了很多体制失灵的现象,日本在1970年代后期实行了对外贸易战略的转变,开始逐步推行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政策。

  (二)推行“战略性贸易政策”扶植技术创新

  领先世界的技术水平是各国获得持久“竞争优势”的至要法宝。但是,现代社会技术水平的提高与政府的政策支持是密不可分的。首先,技术创新需要国内的法律、制度、投资激励等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其次,现代技术研发过程具有投资大、风险高的特征,单凭企业的能力很难负担。而且高科技的技术成果对于带动产业提升等方面能产生巨大的正外部效应。因此,政府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在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技术创新过程中,政府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美国政府最典型的技术支持政策。是20世纪90年代制定的“国家出口战略”和“全球网络贸易战略”。“国家出口战略”把半导体、电脑、通讯、环境保护、咨询软件工业及服务业等高科技产业和知识密集型产业确定为6大重点出口产业。采取包括减除政府出口管制、开拓新兴市场、提供贸易融资、设立中小企业出口协助中心、提供贸易咨询等措施,扶持这些重点产业的技术创新,强化美国企业的对外竞争力。“全球网络贸易战略”被克林顿政府称为“未来经济增长的发动机”。其内容致力于电子商务和网络贸易交易标准和规范的制定,高速宽带平台及光纤网络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及电子数据交换EDI最新版本网络软件的开发。目的在于制定能在全球通行的交易规则,为美国的跨国公司和中小企业争取更强的网上优势、更多的市场机会和最大的市场份额。这些战略的实行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出口的增长,从1992年至1996年,美国出口总额的年平均增长率达6.2%,高于全球5%的平均增长速度。出口增长速度更是达到经济增长速度的2倍。
  日本历来就是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国家,在贸易政策制定上也不例外。无论是20世纪60年代的“贸易立国”,还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的“技术立国”政策,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作用下制定并推动的。贸易立国政策的本质是政府干预条件下的保护贸易。日本政府通过进口限制和外资限制等贸易措施,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促进国内的重化工业化进程,同时鼓励出口,提升日本产业的国际竞争力。日本政府同时还出台了一系列的产业战略规划,大力扶植电机、汽车、电子、石油化学、合成纤维、合成树脂等新兴产业部门。政府的金融机构还向新兴产业部门提供大量的长期低息贷款,促进新兴产业部门的投资和快速成长。日本在《80年代通商产业政策构想》中指出:“技术立国是日本的奋斗目标。有效地利用头脑资源进行创造性的技术开发,提高竞争能力和经济实力是日本的必由之路。”这一战略制定以后,日本政府就集中力量支持企业吸引、消化和创新技术。大藏省为这些产业提供优惠税收,通产省则为这些产业提供研发资金,文部省为这些产业提供研发基地。借助于这些保护和扶植政策,日本企业迅速形成了具有自由研发能力的开发体系,实现了技术超越,成功地从美国企业手中夺取了汽车、彩电、电子计算机等市场。比如,在20世纪50年代,日本汽车的年产量不过3万辆左右,不及美国的1%,但是到了1980年,日本汽车年产1100多万辆,超过了美国的年产量。可以说,日本工业和技术的成功,应该归功于战略性贸易政策的扶持。

  (三)多边贸易、双边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相结合的多轨制贸易政策

  从贸易对象上看,两国目前都坚持多边贸易合作与区域经济合作并行的贸易策略。美国一直都是全球多边贸易体制的最积极推动者。但是从20世纪80年代起,美国也开始寻求区域贸易合作。1988年与加拿大签署了自由贸易区协定后,1994年又完成了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建设。它由美、加集团在吸收墨西哥的基础上形成。囊括4.2亿人口和11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是当今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经过10年的发展,NAFTA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额迅速增长,三边贸易额都翻了一番。除了增加成员国贸易的目的以外,美国还把发展NAFTA看作是它外交政策的一部分,作为它向美洲和全球贸易自由化扩展的过渡阶段。因此,它与墨西哥签订的协议在很多方面都是样板性的,包含的范围非常广泛,从知识产权到投资协议,从服务贸易到劳工和环境问题等。2005年10月,美国与中美洲国家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议,2006年1月开始执行。目前,美国正努力为泛美自由贸易区注入新的活力。
  日本虽然在1955年就加入了关贸总协定,但美国一直是其主要贸易伙伴。直到20世纪80年代后半期,日本与亚洲各国贸易额比重才有所上升。但是日本一直是多边贸易谈判的忠实拥护者,对区域经济合作则始终保持谨慎和保守的态度。直到2002年,日本才与新加坡正式签署了两国间的自由贸易协定。这标志着日本迈出了双边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尝试性步伐。促使日本做出如此选择的原因主要有国际和国内两个方面。从国际方面看,20世纪90年代区域性经济合作进人了新一轮高潮,尤其是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对日本产生了实质性的负面影响。这使得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大国的日本无法袖手旁观,必须要考虑自己的贸易战略方向的调整问题。从国内方面看,日本经济从1990年代以来始终处于低迷状态,产业结构调整举步维艰。WTO体制内的多边谈判对日本而言显得过于冗长、沉闷和缺乏实效。
  因此,日本选择了区域经济合作的办法进行尝试。除了与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以外,日本就成立自由贸易区的问题还相继与东盟、中国、韩国、墨西哥、智利和澳大利亚等国进行了正式的谈判、研究和磋商,力求通过新的贸易协定和贸易范围的开拓,对本国经济复苏起到刺激和推动作用。

  二、对我国贸易战略确立的借鉴意义

  (一)对外贸易战略必须适时转变

  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贸易战略必须与国际和国内的经济形势相适应。国正处在必须实现贸易战略转变的重要历史时期。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直推行“出口导向型”的对外贸易战略。出口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加外汇收入,完成资本积累;发挥比较优势,解决劳动力就业。这个战略的实施一度给我们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它已经不再符合新的历史条件下经济发展的要求了。一方面,我们已经完成了外汇积累的历史任务,并且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外汇储备国。单纯的出口创汇已经没有意义。另一方面,低水平的出口产品结构已经严重妨碍了产业结构的提升和国民福利的增加。类似“8亿件衬衫换一架空中客车的例子”比比皆是。如果不改变对外贸易发展战略,仍一味发挥自己的所谓“比较优势”,中国就只能沦为“为世界打工”的跑龙套的角色,而无缘于世界经济舞台的主角地位。
  因此,我们必须适时转变对外贸易发展战略,实现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的转变。目前我国的外贸增长方式仍然是粗放型增长。增长的动力仍然依靠出口产品数量的增加,增长的特征是资源和环保成本大、产品附加值低,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少,对加工贸易依赖性强。按这一模式发展下去,中国只能成为发达国家的产品组装基地和高污染产品的转移基地。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必须放弃对高速度的追求,把重点放在外贸出口产品结构的调整上来。政府首先应该出台一些有明确指导性和方向性的外贸政策,鼓励企业在科技研发方面进行投资,多生产和出口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其次,通过产业政策引导制造业投资结构升级,使外商的投资逐渐向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转移。调整过去对所有外商项目一视同仁的优惠政策,对世界领先的或者我国急需的高科技项目进行有计划和有重点的扶持,给予政策优惠,鼓励其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再次,要着力扶植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贯彻以质取胜和科技兴贸的战略。

  (二)实行有政府干预的“战略性贸易政策”

  无论是日本的“贸易立国”政策还是美国的“国家出口战略”,本质上都是有政府干预条件下的“战略性贸易战略”。战略性贸易理论认为,国际贸易中有一些战略性部门,具有较高的利润和强大的正外部性。这些部门并非传统的贸易理论所说的规模报酬不变或递减,而是存在规模报酬递增或规模经济。但是,通常这样的部门研发成本很高,国际市场竞争激烈,仅凭私人资本进入这样的领域很困难。而且即使进入之后维持高额的垄断利润也是极具挑战性的。因此,为了帮助本国企业和行业获得竞争优势,增强本国的国家竞争力,政府应该对具有战略意义的产业进行保护,通过补贴鼓励出口,用关税限制进口,以此获得更大的贸易利润,即垄断租金。战略性贸易理论为我们对国际贸易进行干预提供了理论依据,美国和日本等国“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的成功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多的借鉴。我们应该有选择地扶持一批有一定规模的产业集团,提高出口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份额,以促进战略性产业。尤其是具有战略意义的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但是。战略性贸易政策实施的背景是一个市场经济体制成熟和完善的国家,企业必须是独立的主体,市场必须是法治的市场。否则这个政策不仅不能带动产业结构的提升,反而有可能成为某些行业寻租的工具和阻碍竞争的借口。因此,我们必须加速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和深化,使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发挥其调节功能,再辅之以适当的有保护的出口促进战略,才能有效地推动技术密集型战略性产业的发展。

  (三)实行多边贸易与区域经济合作相结合的策略

  我国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多边贸易体制的开发,尤其是加入WTO之后,积极参与全球性的多边贸易极大地促进了我国进出口的增长,外贸规模5年来扩大两倍多。但是随着WTO成员数量的增加和各国反全球化潮流的兴起,多边贸易谈判变得愈发艰难和缺乏效率。各国纷纷开辟新的途径来拓展对外贸易的渠道和领域,区域经济合作已经成为未来国际贸易必不可少的重要形式。由于历史和政治上的一些原因,我国一直对国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协定(FTA)并不热心,区域经济合作开展的时间很短。从开放的地区主义APEC起步,2001年加入了《曼谷协定》,2002年与东盟签署了进行全面经济合作的《框架协议》。现在正致力于关于中日韩FTA的可行性研究。我国目前的FTA进程有三个特点:从时间上看起步晚,时间短;从空间上看局限于地理位置相邻的周边国家;从合作对象上看以发展中国家为主。这些缺陷严重地限制了我国区域经济合作的拓展,必须突破这些约束,加快FTA的进程。
  首先,要制定完整的FTA发展战略。纵观美国和日本的FTA进程,无不是从政治、经济和军事战略的整体需要出发,慎重选择和积极推进的。比如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结盟对象是为了规避农产品贸易所带来的风险和摩擦,同时又牵制了东南亚。它选择墨西哥是为了给本国企业谋取与欧美企业相同的竞争条件,使日本的产品顺利地进入这些市场。与此相比,我们国家的FTA策略明显带有仓促性和随意性。缺乏长远的、清晰的整体发展战略和目标。因此,我们应当根据本国的政治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有选择、有目标、有阶段性地按照由近及远、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方针,从东南亚地区,向太平洋地区,并进而向非洲地区有步骤地拓展和开放。力图能够最大限度地挖掘和利用国内国外的生产要素,降低全球贸易保护主义和外部区域化带来的障碍,实现国家利益的最大化。
  其次,要把发达国家纳入到我们的FTA争取的对象当中。FTA具有贸易转移和贸易创造的双重效应。只有当贸易创造大于贸易转移时,我们才能受益。如果与经济效率高的成员建立FTA,则通过区域内贸易投资活动的扩大,有利于为扩大区域内的贸易创造效果;反之,如果伙伴国家效率较低,则容易使区域内低效率商品或投资替代区域外高效率商品或投资,给结盟国家带来损失。我国当前的迫切任务是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和带动产业结构的提升,因此更要重视与发达国家的合作,吸收他们高效率的资本和技术要素,促进本国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纵观美国和日本等一些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到,技术和人才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要素。谁拥有了高素质的人才,掌握了领先世界的技术,就等于拥有了称雄世界的金钥匙。因此,我们必须摒弃目前这种“三高一低”型的、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创立起自己的知名品牌,变“比较优势”为“竞争优势”,凭借领先技术和优质服务来重新占领国际市场。唯如此才可能获得持久的经济增长动力,才能成就我们成为经济强国和贸易强国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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