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之于民的税收有多少用之于民
取之于民的税收有多少用之于民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在接受专访时称,取之于民的税收收入已占到财政收入的95%左右。希望广大纳税人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规定依法诚信纳税。
近年来,随着我国“投资财政”与“公共财政”的换位,与百姓息息相关的教育、卫生等社会公共事业的确得到了大幅度的“厚爱”。然而,百姓却发出了一个共同的疑问:国家富了,我们的负担理应减轻才对,可为何感觉却是加重了呢?换句话说,取之于民的税收有多少被用之于民了呢?
其实,这是隐匿在国人内心深处的一个普遍困惑。2006年的全国财政收入就达到3.93万亿元,比上年增加了7694亿元;其中,全国税收收入共完成3.76万亿元(不含关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增收6770亿元。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用之于民的反馈比例并没有随着国家税收的增长而正比提升。也就是说,取之于民的财富并没有充分体现在用之于民上。如教育经费的投入方面。早在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就曾提出,到2000年教育经费投入达到占GDP4%的水平。而到2004年,我国教育经费的投入也仅占GDP的2.79%。相反,据资料显示,一个大学生每年的平均花费却在这几年成倍增长,成为让中国家庭难以承载的重负。
另外,卫生经费的投入也相对匮乏。发达国家卫生经费的投入一般是GDP的10%-15%,而我国卫生经费的投入占GDP的比例长期徘徊在4%-5%之间,就算情况较好的2001年也只占GDP的5.37%。2006年卫生部公布的一项统计显示:中国内地医院长期负债额达到350亿元人民币,2005年全国医院用于建设的资金为185亿元,其中财政投入只占23%,其余是由医院贷款和自筹。所谓的自筹,不是明摆着向患者伸手要钱吗?
与之相反的是,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却一路攀升,从改革开放初期的1978年至2003年的25年间,我国行政管理费用增长87倍,目前仍以年均23%的速度增加。行政管理经费增长之快,已经达到令人怵目的地步。很多行政单位,自己建的豪华办公楼、豪华会议室往往闲置不用,却要跑到郊外的培训中心、招待所、温泉城,甚至要到几千里外的风景区去开本单位的研讨会。而招待费更是一个筐,什么费用都可以装。很多招待费中还列有“公关费”、“跑部费”、“干部考研、读书费”等,五花八门,无奇不有。
当然,税收取之于民,不可能全部用之于民,天下也没有哪一个国家完全达到了至善境地。但至少应该让老百姓知道,“95%”取之于民的税收又有多少反馈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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