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申报表“普及”程度欠考虑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黄玉迎目前各地税务部门正在整理2006年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情况,并着手对应申报却未申报的纳税人展开约谈,有的地区已经向应报未报的纳税人开出了罚单。有关专家建议,为了让更多的高收入者自觉履行申报义务,税务部门应考虑改进自行申报表的设计,让高收入纳税人能够比较容易地完成收入申报。
申报表“普及”程度欠考虑
“今年的自行申报表看起来像智力测验。”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季铸认为,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表的设计不能假定纳税人都是审计师、会计师,如果连经济学教授都填不上来,那么普通的高收入个人填写的难度可想而知。税务部门应该树立征纳双方公平、平等的意识。自行申报是纳税人的法定义务,设计周到、易懂的申报表则是税务部门应该承担的义务。税务机关应该让不懂税的高收入纳税人能像看红绿灯过马路一样,比较容易地完成自行申报表的填写。
“要求纳税人申报的11项收入该怎么计算交税,申报表也应该有所明确。”季铸举例说,高收入个人需要填写的工薪所得一项,大多数纳税人可能只知道计税时可以扣除1600元,而并不知道具体的税率和计算公式。申报表的设计应该明确告诉纳税人在哪里可以找到计算收入和个税的标准和方法,让更多的纳税人能够填得更明白。
税务局应承诺“多交退税”
“美国的纳税人为什么会积极自行申报?那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会从税务机关得到退税。”季铸认为,在年收入12万元个税自行申报表的内容设计中,税务机关应明确“多退少补”的承诺,让自行申报的高收入个人心里“有谱”。没有这项承诺,纳税人难免会觉得自行申报是“两头堵”:少交了税,税务机关肯定会让补税;可是交多了税、不该交的税税务机关也不管退,一切都是纳税人“责任自负”。
自行申报内容还能再简化
“税务局通过信息化联网能掌握的收入信息,不应该再麻烦纳税人。”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认为,自行申报表应该再简化些。个人的利息收入,税务部门完全可以通过与自己平行的银行部门获取,需要做的只是加强信息化,与银行等部门联网;而工薪收入也可以由工薪扣缴单位提供。“说到底,申报方式的改变终究是要联系税制改革才是有意义的。目前税务局要对个人收入信息心里有底,也是为了将来能实行更加合理的考虑家庭状况征税的综合税制。”安体富说。
税务部门将“减少”申报麻烦
“一些纳税人在自行申报过程中对纳税申报工作提出疑问,其中有些看法和建议不无道理。”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宋兰日前表示,我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设计与自行申报的要求是有差距的。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是分类税制模式,即对每一项所得根据来源渠道不同,规定的税率、扣除和征收方法都不同,分别按次、按月、按年计算征收;而申报又是一种综合性的申报,这给纳税人带来一些麻烦,也给税务机关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目前,各级税务部门正在针对这次自行纳税申报中的不足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改进完善纳税服务。
宋兰同时明确,国家“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要求建立的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包含的范围比年所得12万元的申报制度范围要广得多,将来年收入12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也都要进行申报。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