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ff6 发表于 2007-5-1 06:35:47

地方政府应该对房价负责

??在过高过快的房价增长中,人们首先将批评的矛头指向了地产商、炒房者,
政府的调控也将这两者作为重点对象。

但实际上,在高企的房价里,地方政府为了自身利益而与中央政府调控措施进行
政策与对策的猫鼠游戏、中央各部委之间的利益纷争更是房价居高不下的至关因
素。

例如,呼和浩特市政府推动房价猛涨、江苏一县级市将高房价作为政绩等即为个
案。

对地方政府来说,房地产业是地方GDP的巨大贡献者,而GDP是上级考核下级政绩
的重要因素;同时目前官场体系下官员仅对上级负责不对民众负责又加剧了地方
官员对GDP的追求。

中央政府需要通过地产业发展GDP,但同时中央政府需要对高房价带来的民众反弹
负责——长期的高房价将会削弱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这是中央政府必须考虑的
执政成本;而地方政府则不需要对整个政权负责只需要对上级负责,无需考虑更
高层面的执政成本问题,所以在通过高房价发展GDP上更加肆无忌惮。

在中央各部委之间,财政部、建设部、央行、银监会、国土部等部门,他们需要
对国家的最高领导层负责,同时又要维护部门利益,所以通常努力推掉有关高房
价的责任追究,宣称与自身所管辖权限无关,面对成绩则趋之若鹜宣称自己监管
得当并纷纷试图扩大自身的权限。

房价监管中的中央与地方、各部委之间的利益博弈,反映了目前体制下的官员责
任,部门利益划分。高企的房价无疑与地方的官商相互利用有着极大的关系。

目前,解决高企的房价,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行业问题了,而是一个民生问题、政
治问题;不仅需要中央各部委通力合作高效监管,更需要最高领导层的政治决断
:居高不下的房价已经而且正在削弱着政府的民意基础,而政府调控措施的收效
甚微更进一步加剧了这种削弱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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