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yuwwb 发表于 2007-4-28 17:26:33

融资模式之国际实证经验及启示

融资模式是资本形成的重要路径,目前国际已经成熟的融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的市场主导型模式,另一种是以德日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的政府主导型融资模式。虽然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各有利弊,但应当看到调整、改革与完善是两种融资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资本形成对推动一国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作用。融资模式是资本形成的重要路径,目前国际已经成熟的融资模式有两种,一种是以英美为代表的以证券融资为主的市场主导型模式,另一种是以德日为代表的以银行贷款融资为主的政府主导型融资模式。本文着力分析这两者的关系,以期为我国融资模式的发展趋向提供借鉴。
  
  一、英美融资模式
  
  综观英美融资模式演进与发展,其形成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历史背景有着深层次的渊源。英国在18世纪成功进行了工业革命,为资本的原始积累提供了充分条件,企业自有资金拥有率很高。美国的工业也比较发达,19世纪后半叶,证券市场已经在从事政府证券交易和公共事业股票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并且后来居上超过英国而居世界首位,这两国的特点是企业的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均很强。因此,政府支持资本市场的发展,相对限制银行业。
  
  美国的法律规定,银行只能经营短期贷款,不允许经营7年以上的长期贷款,基于此,美国公司的长期资本无法通过银行间接融资,而只能在证券市场上直接融资。直到1999年11月美国才将银行业与证券业分离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废除。
  
  概括地说,英美是典型的“自由主义的市场经济”国家,企业行为高度市场化、证券市场充分发展为直接融资发展提供重要支持。英美企业主要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和股票方式从资本市场中筹集长期资本,证券融资成为企业外源融资的主导方式。
  
  资本市场是英美融资模式的基础。经过几百年的发展,英美两国都形成了发达的、发育成熟的资本市场。两国的资本市场上市公司众多,交易规模巨大,交易种类繁多,交易工具齐全。考察美国的资本市场,可以看到美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国际化程度最高、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股票市场,这里是企业获得资金来源的主要场所。
  
  在企业融资模式中银行处于非主导地位,银行与企业属于松散型的信用结构,银行竞争力强。以英国为例,银行业专业化分工严格。对于企业来说,英美两国的商业银行更多地是其中短期资金的重要供给者,而其大规模的长期资金则主要来源于证券市场,商业银行在企业融资中处于非主导的地位。企业对证券市场的依赖性与银行相比要高很多。
  
  二、德日融资模式
  
  资本市场的相对不发达而银行服务网络发达是德日采取银行主导融资模式的主要原因。由于银行的发达和银行服务的快捷周到,通过银行贷款融资,资金成本较低,而资本市场不发达则使得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成本较高。
  
  以日本的融资模式为例,商业银行作为融资模式的核心,企业外源融资主要依靠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来实现,银行与融资企业之间存在着相互持股、借贷、人员交流等方面的密切联系。明治维新奠定了日本金融体制的基础。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颁布了《军需公司法》,政府指定了专门为军需企业服务的一些金融机构,即主办银行。主办银行制度逐渐成为日本银行业发展的主导模式,它负责融资企业的存贷款、红利分配、认购公司债等业务,掌握该企业的金融交易、资金流动,甚至有权干涉企业的人事安排。
  
  20世纪70年代,日本进行产业结构调整。企业改变了从前对间接融资的依赖性,通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债务,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筹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另外政府促进经济增长,实行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国债。到20世纪90年代末,国债余额占日本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130%以上,促进了有价证券市场的发展。这样日本的金融体制也从单纯依靠主办银行制开始向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共同发展的方向过渡。
  
  随着企业筹集资金方式的改变,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开始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转化。二战后,日本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禁止各类金融机构业务混营;20世纪90年代日本经济进入低速增长时期,居民金融资产结构和金融机构及企业资金供求也都发生了变化,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政府开始同意金融机构打破各种业务范围的界限,允许一个机构既可以经营银行业务,又可以经营证券业务、保险业务和信托业务。
  
  在发达国家中,日本证券市场是发展历史最短、潜力极大的资本市场,也是管制最多、国内市场保护最强和国际化步伐较晚的市场。因此,日本的主银行在金融体系中一直居于主导地位,资本市场的作用只是在近年来开始显现。
  
  长期以来,日本企业外部融资总量中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占80%以上,股票、公司债券等直接融资仅占10%稍多。德国也是类似的情况,银行贷款占外部融资70-80%,证券融资只占20%左右。
  
  三、对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的评价
  
  一个国家金融体系的形成与演进不仅与政治、经济背景相关,也与其历史、文化、法律密切相关。
  
  英美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的发展,有赖于发达的信用制度和完善的生产要素市场。发达的信用制度表现在多元化的金融机构、健全的商业银行体系,发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灵活的利率市场形成机制,发达的货币市场。它具有明显的优势:英美模式通过资本市场和商业银行对企业进行双重约束的机制,强化了企业的竞争意识,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能力。资本市场使得融资活动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在多元化的融资体系中,企业的融资选择与银行的信贷活动均具有较大的自主性,有利于企业自主安排资本结构,减少银行的制约性,而同时有利于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定性,资产负债率低。
  
  德日两国资本市场不发达,在企业融资中处于非主导的地位,而银行在企业融资中起主导作用,且银企关系密切。银行在金融体制中扮演重要角色。日本实行主办银行制度。德国是全能银行制。由于允许银行持有企业5%,乃至10%的股份,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关系比较稳定。对企业的约束主要通过以银行为主导性力量的内部机制进行。日本政府主导型间接融资模式是建立在私有产权制度的基础上,企业与银行间的竞争是充分的,是通过市场机制运作的,提高了资金配置的效率,优化了企业的结构。
  
  但德日融资模式阻碍了资本市场的发育,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直接融资的应有发展受到抑制,以至于企业信息极具内部占有性,降低外部股东参与公司治理的积极性,不利于企业良好结构形态的形成,使得企业在国际竞争中金融性基础脆弱;同时,银企之间的密切关联性,致使银企联合模式易形成垄断,减弱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驱动因素,使国家金融稳定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虽然英美模式与德日模式各有利弊,但应当看到调整、改革与完善是两种融资模式发展的必然趋势。
  
  四、我国融资模式的演进与问题
  
  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我国在“大一统”的财政体制下,储蓄由政府“有形的手”调控,企业所需资金由财政包下来,财政拨款基本上是企业获取资金的唯一来源。20世纪80年代初,在制定中国金融体制改革方案时,确定了以间接融资为主、直接融资为辅的融资体制。大量居民部门的储蓄迅速转成金融机构的存款,为间接融资为主体的融资体制奠定了资金基础。随着证券市场的从无到有,直接融资则有了快速的发展。20世纪90后期年代中国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扩大了直接融资比重。
  
  在经济转轨过程中,我国逐渐形成了间接融资主导模式的金融体系。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为:政府进行较为严格的金融监管,主导金融资源的分配,使得国有银行成为融资的主要渠道,企业对银行资金有很强的依赖性,直接融资虽然发展很快,仍处在相对滞后的状态。
  
  我国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融资体制存在缺陷,主要表现为:商业银行往往有过度回避风险的倾向,在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进程中,重视股东收益和短期利益演变为中国商业银行的主流;融资偏好倾向在商业银行普遍存在,中小企业的融资瓶颈问题,成为弱势群体发展的桎梏,不利于社会公平目标的实现;另外,商业性金融对经济信号有趋同趋势的认可度,越是发展过热的行业对银行资金越具有吸引力。
  
  五、两种融资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考察英美与德日融资体系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以市场为主的金融体系的国家,他们有特别具有流动性的市场,如美国。由于直接融资可以提高金融资产配置效率、供给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明晰企业产权关系、监督企业行为等,随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育和完善,直接融资将发展成资本形成的主要路径。在日德法等国间接融资方式为主的发达国家,同样在逐步扩大资本市场的融资能力,这是金融国际化的必然趋势。
  
  融资模式选择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市场化、银行商业化、企业治理公司化。我国目前正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并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期,因此我国的融资模式也相应的需从间接银行主导型融资模式向资本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过渡,并最终确立市场主导型的融资模式,适应经济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需要。
  
  我国长期以来直接融资缺乏,融资结构单调,已成为制约宏观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对待和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要有耐心和信心。中国企业与银行之间的融资关系是非市场机制的,中国非市场型占主导的间接融资模式,虽然也是中国经济高速增长的重要因素,但经济增长呈现波动大,经济结构不合理,产能过剩的宏观经济运行的深层次矛盾,并且给银行经营带来隐患。
  
  不仅如此,目前我国金融体系的状态是利率尚未市场化,货币市场化不健全,生产要素市场不发达,结构调整面临困境,这些因素限制了直接融资的发展。直接融资为间接融资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条件,发展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有利于为银行间接融资提供具有硬约束力的微观融资主体,解决中国间接融资的制度缺陷。
  
  金融体系发展取向是要改变融资结构现状,当前金融改革的一大任务是进一步规范发展股票市场,扩大直接融资的渠道,以吸引居民储蓄更多向直接融资市场流动,减少这些资金进入到银行体系,减缓银行体系脆弱性的压力。
  
  直接融资模式的驱动因素须赖以有效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基本条件。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加强市场透明度是当务之急,目前市场发生的积极变化还只是初步的、阶段性的,市场持续稳定运行的基础仍待夯实。如果一个国家的法律能够帮助潜在的投资者对自己的产权及投票权具有信息,不必担心腐败,如果外部投资者能够获得有关企业的全面、高质量的信息,那么,金融体系则具有以市场为主的倾向。审慎性监管可有望促进系统的稳定性,由于国际金融一体化程度的提高,建立国际银行监管标准,改善银行监管势在必行。
  
  概括地说,目前国际上已有的先例表明,对于直接融资在交易成本、现金管理和流动性的良好构架等方面都已形成广泛的共识。我国目前的运行模式与国际融资模式相比,既有共性的一面,也有自身的特点,它反映了一个基本趋势,就是趋同化倾向。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目前调整的方向已经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可以预见,扩大直接融资,减低对以银行贷款为主导间接融资的路径依赖将是未来我国融资体系发展的基本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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