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再出招 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听证规则
中国证监会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新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业内人士认为,这是继去年10月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设立以来,证监会在行政监管体系方面的进一步完善。据了解,按照新的监管体制,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案件,在稽查部门完成调查后,将交由专职的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审理,行政处罚委员会按照\"独任---合议\"制的原则,由主审委员审查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主持听证,然后由处罚委员会合议作出决定。
在这一体制下,案件调查、审理听证、复议诉讼分别由不同的部门负责,程序清楚、职权明确、相互制约,行政处罚委员会及委员保持相对的独立性,从而保持审理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并以独立性保障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和有效。
业内人士分析说,随着近年证监会监管风暴迭起,新的行政处罚听证规则将使相关部门监管更加规范化,更具效率。
据悉,本次发布的规则自2007年4月18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听证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来源:中国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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