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出台《城乡规划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17日在中国市长协会举办的《2006中国城市发展报告》发布会上说,中国首部旨在统筹城乡规划管理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草案)》即将在4月24日至27日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进行首次审议,意味着中国正在打破原有的城乡分割规划模式,进入城乡总体规划的新时代。即将审议的这部法律草案不仅对城乡总体规划的地位、内容、批准程序及规划实施等内容做了规定,还适时提出了在节能和环保新形势下城乡规划的新要求等。
这部法律草案是建设部等相关部门在总结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践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的基础上起草的,于2006年11月22日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并原则通过,并已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着力推行法制建设的同时,政府部门还加强了城乡总体规划编织工作。建设部正在着手同一些省份共同建立了派驻城乡规划督察员制度,由督察员对城乡规划工作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督,及时发现、制止和调查包括地方政府在城市发展规划中以权谋私、行政不作为等问题,依法进行处理。
http://www.macrochina.com.cn/news_speed/hgjj/200704250851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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