铃铛19790915 发表于 2007-4-23 15:42:45

[违规处罚]父爱

父爱

  我和父亲的关系一直不很好,从懂事开始到上中学,父亲很少和我说话问及我的学习,更不用说像现在有的父母那样为了孩子的成长忙碌,我们之间与其说是父子,倒不如说是住在一间房子里的陌路人更为恰当。
 中考时,我考取了一个离家很远的二流高中,面临茫茫未知的前途。像所有的家庭一样,母亲求助于父亲,希望通过人事关系帮我找一所好一点的学校。而父亲的回答是朽木在哪都一样,况且他是从不求人的。母亲只有哀声叹气,我默默地走回自己的房间。那夜,我的心凉到了极点,泪水湿了大半个枕头。我默默地告诉自己:走吧,走吧,家不属于你的,所有的人抛弃了你。
  不久,我背起旅行包,孤身一人远走他乡,继续我的并不光明的求学生涯。
 在异乡的日子很苦,没有希望的生活失去了应有的朝气。我在浑浑噩噩中打发着无聊的时光,吸烟、酗酒、打架,以至不得不要父亲来收拾残局--老师通知让家长来领我回家。我在一种报复的满足和忐忑不安中给父亲挂了电话。
  父亲找到我时,我已经被酒精麻醉的差不多了。他绷着脸,一言不发,只是呆呆地看着我,犹如我不是他的儿子。我所有的委屈在那一瞬间得到了迸发:“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现在你总该满意了吧……”父亲哆嗦着打了我两耳刮,过了好一会儿,给我一句“脚上的泡是自己走的”便头也不回地推门而去。惶惶的我早已泪满心谷。
  回到宿舍,舍友递给我一大包粽子,说是今天端午节,父亲带来了我最爱吃的红枣粽子。末了,他给我讲诉了一个也许并不算壮观,却是催我奋起永生难忘的场面。父亲求老师再给我一次机会,说的涕泪俱下,但最后的话语却掷地有声:给他一个月时间,要是不改,我再来跪着把他拖回去。
 那天,我彻夜未眠,我开始认真地考虑与父亲的关系,是否真的如我所想的那样沉重。粽子在我的枕边散发着也许是我一生中感受到的最诱人的香味。
 第三天,父亲给我寄来一个邮包。包里只有一本《傅雷家书》,没有赠言,没夹任何赠件,只是书的第七十三页被折起,上面用红笔重重地写出一段话:倘若这些话使你听了不愉快,使你觉得我不了解你,不了解你学习的需要。那么请你想到上面两个理由而原谅我,请原谅我是人,原谅我抛不开父母对子女的心。
 不知是那两耳刮打醒了我,还是那诱人的粽香唤回了失去的希望。父亲再也没有机会被老师“召见”。
  第二年八月,我又一次背起行囊远走他乡。我考上了一所并不算舒适,但绝对锻练人的大学。
 父亲第一次在我打点行囊的时候看看我,不顾刚摔坏的腿执意要送我去车站。一路上,父亲什么也没有说。我跟在身后,父子两人默默地走路。
 到了车站,父亲默默地帮我把包放好,“凡事靠自己,轻易莫求人。”父亲只留给我一句话。
 父亲已两鬓斑白,父亲已不再年轻。父亲说这句话时花了好长的时间,长的让我感到心痛。
 我泪水横流,父亲却转身往回走。
 “爸!”我轻轻喊了声。
   父亲没有回头。
 “爸!”我又喊了一声。
 父亲仍没有回头。
 “爸!”我大声喊了出来。
 我看到了转回身的我那不喜欢我的父亲--他的眼竟蓄满了泪水。
  那是我第一次恐怕也是唯一一次看见父亲的泪了。从此我也不再流泪,无论多苦多累受多大的委屈。
 父爱是无言的,无声无息,却又深远如海,细微似雨,我是父爱之海的一叶小舟,在他默默注视下,我正含泪昂然前行。

无法之天 发表于 2007-4-23 16:59:24

感动!
已做父亲的我时常也会忆起父亲的点点滴滴...

linyu0395 发表于 2007-4-23 19:18:23

也许吧……   

wzd13 发表于 2007-4-23 20:27:58

那是一种无言的感动!!!

ouxzhy 发表于 2007-4-25 22:45:37

大爱不言表
大恩不言谢

icansee 发表于 2007-4-30 01:13:54

在另一个网站找到此文章

http://tjj.daqi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54

除了标题不同外,文章内容均相同,而且此网站也标明是原创文章,连作者名字都贴出来了,发表日期又在你之前,楼主作何解释?

钱一文 发表于 2007-4-30 09:18:30

引用第5楼icansee于2007-04-30 01:13发表的 :
在另一个网站找到此文章

http://tjj.daqing.gov.cn/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954

除了标题不同外,文章内容均相同,而且此网站也标明是原创文章,连作者名字都贴出来了,发表日期又在你之前,楼主作何解释?

所有的爱都很伟大,可惜因为楼主抄袭,让它逊色太多!!

icansee 发表于 2007-4-30 09:56:50

再列出另外三个链接,上面同样有楼主这篇文章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feeling&idArticle=387042&flag=1

http://blog.tianya.cn/blogger/Post_Date.asp?BlogID=217842&idWriter=0&Key=0&month=9&year=2005

http://www.csonline.com.cn/newspaper/s/jzxx/200607/t20060714_496967.htm

铃铛19790915 发表于 2007-4-30 09:59:49

这篇文章我向济南军区《前卫文学》投过稿,不过没有采用,至于又怎到有大庆统计局那个叫王升强的人手中,就不得而知了,我想注册进入寻问一下,又不让我注册。事实是我写这文在2004年9月17日11:11,现在我才发现这种事是越抺越黑,但我从中接受了一个深刻的教训:自己的东西一定要保管好,不再多说!

feixue28 发表于 2007-4-30 10:06:10

关于这些,我一直在看,我想楼主还是想办法拿出能让人信服的证据,这样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办法,祝大家五一节愉快!

铃铛19790915 发表于 2007-4-30 10:09:58

呵呵,第一个链接里的文章更和我的一样,我的原件里也有一样的序言:
我原文的题目确是《父爱如海》,想不到杂志社不要的东西,网上挺红火的!以前没有太多的机会上网,这一来,倒发现了不少问题。

feixue28 发表于 2007-4-30 10:24:26

刚刚有事,我给出个主意,不知管不管用,比如说杂志社的退稿函,拍个照片或者扫描一下,当然可以盖掉名字,这个我想王升强应该没有,可能还会有更好的办法的.

铃铛19790915 发表于 2007-4-30 10:32:29

谢谢楼上的关心,由于我们工作的特殊性,是从不发退稿函的,发文更困难。我现有口难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hufucopy 发表于 2007-4-30 12:16:32

由于贴主对于会员的质疑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根据:
http://www.readfree.net/bbs/read.php?tid=46764

规定之:


(四)注意事项及处罚标准

1、保证原创主帖的原创性。如发现某篇原创主帖的原创性有可疑之处时,会员可在举报专用帖中跟帖,并给出原文出处、作者及有关链接和被举报主帖在本版上的链接。楼主如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并提供充足证据的,证实为抄袭后,将做出如下处理:
①第一次除收回该帖所得分数外,另扣5分,在本版进行公开警告,在收到不再违反的保证之前,取消对该会员一切帖子的评分;
②第二次除采用第一次的措施外,还将屏蔽发言2周;
③第三次将直接采取封ID的措施。

对抄袭的举报奖励:对抄袭进行举报并得到证实的将得到被举报帖所得分数两倍的奖励并加奖1分。


且贴主未能做出合理的解释,处罚决定如下:

扣除5威望,并警告,在贴主未跟贴保证不再有类似行为之前,所发贴子不予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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