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paul 发表于 2007-4-23 10:02:29

区域经济一体化:双赢选择

区域经济一体化:双赢选择
在目前经济全球化和区域集团化日趋加快的背景下,东亚地区的经济一体化进程仍然十分缓慢,远远落后于北美自由贸易区“南下”和欧盟“东扩”等主要地区集团日趋加快的扩张趋势。各国虽然具有加强区域经济合作的愿望,但是由于各自经济发展水平、现阶段亟待解决的经济问题有所不同,同时又不同程度地面对国内反自由化势力的压力,因此,在建立范围广泛的多边区域自由贸易安排方面缺乏足够的动力和紧迫感。日本和中国是东亚地区的两个经济大国,两国的关系和政策取向对于整个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

  从目前情况来看,日本采取了将中国排除在优先“组合”对象之外的FTA战略。

  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日本对于地区性贸易安排的态度发生重大改变,形成了新的对外经济政策体系,日本外务省经济局制定的《日本的FTA战略》就是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政策宣言之一,已经成为日本实施FTA战略的指导性方针。按照这样的战略,日本已经完成了与新加坡之间建立双边自由贸易关系(JSEPA)的程序,在刚刚结束的“东盟+日本”会议上与东盟签署了建立自贸区的“框架协议”,而且正在积极推进和东盟主要国家、墨西哥和韩国之间的双边蹉商进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今后,日本在东亚地区的FTA战略主要是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分别与韩国、东盟老五国缔结双边FTA;第二步是以东盟老五国双边协定为基础,按照一定的加入条件,吸收其他东盟国家加入,以完成与东盟整体的FTA关系;第三步是以日一韩FTA和日一东盟FTA为轴心,吸收中国加入,最终实现“10+3”东亚自由贸易区的长期目标。

  日本由过去消极的地区性自由贸易政策转向积极的双边FTA战略,客观来看,有助于推动东亚地区的一体化进程,应当给予积极的评价。但是由于日本所采取的差别性和排他性策略,在很大程度上使得这种积极意义大打折扣,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地区)乃至东亚地区经济的整体利益。首先,能否掌握主导权是日本选择FTA伙伴的基本标准,但是一国主导型的一体化框架并不适合东亚地区的特点。综合来看,谋求更大经济和政治利益、尽可能回避农产品等敏感领域和坚持双边为主等是日本选择FTA对象的基本判断标准。但实际上在这些标准的背后,日本也将在谈判中是否能够掌握主导权和控制权作为选择谈判对象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担心失去控制力和谋求主导权是日本并没有将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经济大国列入FTA优先选择目标的深层次原因。但是,由于东亚地区各国关系的特殊性,建立一种相互平等、非排他性的一体化框架是一个普遍的愿望。日本所追求的一国主导型FTA并不是东亚地区经济合作的理想模式,而且将面对更多的困难和阻力。

  其次,农产品市场开放是日本在推进FTA过程中的最大障碍,但是这一问题在目前制定的FTA政策中并没有得到解决。由于新加坡经济的特殊性,能够出口的本国农产品数量十分有限,并不会对日本的国内农产品市场带来冲击。这是日本选择新加坡作为第一个双边FTA谈判对象的重要原因之一。从新加坡方面来看,由于目前对日农产品实际出口不过占全部对日出口额的3.6%,对本国出口基本没有直接影响,因此很容易接受这样的结果。但是从其他国家来看,农产品的自由化问题将成为日本与其进行双边谈判的最大难题之一。例如,目前日本从墨西哥的进口中,农产品占21.9%(2001年),日本在双边FTA中要求墨西哥接受全部作为例外处理或者给予低水平自由化率承诺的条件,显然具有很大的难度。日本今后同东亚其他发展中国家之间的双边或多边磋商也将面临同样的问题。

  最后,将中国排除在优先对象之外的战略选择,将会使日本失去更多从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中获益的机会。如何处理与中国之间的FTA问题也是日本推进FTA面临的一个难点,而目前将中国排除在外的策略选择是一种明显的缺陷。中国是亚洲地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具有巨大的经济增长潜力,正在成为世界各国企业争夺的市场,周边国家也在积极谋求加强与中国之间的经济合作,以便为本国企业获取更多商业机会,并从地区贸易自由化进程中获益。相反,日本国内“中国威胁论”的影响依然存在,一些人担心国内企业受到中国商品的巨大冲击,传统农业完全被中国农产品所挤垮,并导致失业大量增加。因此,对于建立同时包括中国在内的FTA存有戒心。但是如果日本政府出于其国内和区域政治目的的需要,将中国排除在优先建立FTA的对象范围之外,将无益于中日两国经济的共同发展,并可能使日本失去更多的经济利益和机会,也会使东亚地区失去通过其中两个大国的合作加快整个地区经济发展和一体化进程的机会。

  为了进一步说明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FTA对于促进两国经济共同发展的重要性,我们有必要对各种可能方案的影响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在东亚地区范围内,根据不同经济体之间的组合,可以得到12种FTA方案,对于这些方案根据多部门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CGE)的模拟结果,并可以得到以下结论。第一,如果中国和日本都不参加任何一个东亚地区的FTA,两国的经济增长率将受到贸易转移效应的影响。第二,在仅包括一方、不包括另一方的所有方案中,被包括一方的经济增长率都会出现提升效果;被排除一方则相反,由于贸易转移效应的影响,在所有方案中GDP增长率都会下降,而且不加入的FTA覆盖范围越大,增长率的下降幅度也越大。第三,在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的所有FTA方案中,两国的GDP均会出现明显的提升,而且随着FTA覆盖范围的扩大,这种共同获益的程度也将越高。第四,由于中国和日本是东亚地区位居第一和第二的经济大国,因此,任何一个同时包括两国在内的FTA方案对两国经济增长的提升效果均大于其他方案。由此可见,在东亚地区的FTA多方案中,只有中国和日本同时参加的FTA才有可能给双方带来共同发展和理想经济利益,而且一个包括东亚13国的地区贸易安排将会给东亚地区整体带来巨大的利益。那种认为日本的经济利益将因为与中国同时参加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而遭受损失的观点显然是不成立的。

  如上所述,从促进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应对经济全球化挑战的需要来看,加快建立同时包括中国和日本在内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安排是促进两国共同发展和维护东亚地区经济繁荣与稳定的最佳选择之一。考虑到经济效果、可行性和各方态度等多方面因素,实现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的路径应当是,第一步,建立中日韩三国的FTA,其路径有两种:一是直接从三边磋商起步;二是分别从中日、日韩和中韩等双边起步,最后组成同时包括中日韩三国在内的FTA。由于日韩双边已经取得一定进展,如果能够适时启动中日、中韩两个双边磋商,将能够加快三国FTA的整个进程。因此,在三国达成有关建立FTA框架共识的基础上,同时推进三个双边磋商的进程应当说是一个具有可行性的路径选择。第二步,中日韩三国同东盟就建立双边FTA进行磋商,最终建立包括中日韩和东盟10国在内的东亚FTA。由于目前中国已经与东盟签署FTA框架协议,日本、韩国正在积极推进与东盟的磋商,在建立中日韩三国FTA的基础上,由三个“10+1”向“10+3”过渡将成为建立东亚FTA可供选择的理想路径之一。由于两个步骤可以同时进行(事实上已经具有这样的动向),因此,完成东亚地区“两步走”的经济一体化目标并不需要花费太多的时间。当然,由于目前相关各方在认识上尚未达成一致,推进这一进程仍将具有较大的困难。为此,中日两国之间能否在事关整个东亚各国利益的重要问题上加强相互沟通和协调将成为关键性因素之一。日本和中国都应当认识到这种责任,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

2003年10月7日在印尼巴厘岛召开的“第五次中日韩三国首脑非正式会议”上,中日韩三国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日韩推进三方合作联合宣言”,其中对三国研究机构关于“三国自由贸易安排的经济影响”的合作研究给予了积极评价,同时达成了“在此基础上,三国将适时以建立未来更紧密经济伙伴关系为方向进行研究”的共识。这是三国政府首次以联合宣言的方式,明确表示对关于中日韩三国自由贸易区研究的支持和肯定,标志着事关三国长期合作问题的战略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为加快东北亚和东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带了重要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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