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yuwwb 发表于 2007-4-22 17:52:12

反倾销预警机制及其建立

 面对我国频遭国外反倾销诉讼的形势,我们迫切需要深刻认识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意义,准确把握反倾销预警机制的特点,建立一套完备有效的预警机制,使我国企业免受外国的反倾销调查,从而有效保护我国的经济安全。
 
  与先进国家相比,我国关于反倾销预警的研究和探讨,时间还不长,中国现行的预警机制研究主要集中在宏观经济运行景气预警和企业经营状况预警两个方面,对行业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涉及较少。当“中国制造”的名字越来越响亮时,世界关注中国的程度自然会加大。中国研究机构应该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中国企业如何拿起WTO的武器保护自己,如何在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上应对反倾销官司,尤显出其重要的现实和理论价值。
  一、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涵义
  “预”是预先、事前或预防的意思,“警”是警兆,警告人们必须密切关注可能会发生危险或紧急的情况或事件,“机制”则是“泛指一个工作系统的组织或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和方式”。将它们融为一个整体——预警机制,就是一个根据对现实资料、数据,以及由此初步展示的事物的可能走向进行系统的分析,以期望能在事物发展的进程中,预先告知某种危险或紧急情况的存在及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它将可能产生的破坏力和破坏力的强度、影响的范围和持续的时间等,提醒人们事先做好各方面的应对准备、规避风险或最大限度的减少风险可能造成损失的复杂的工作系统。它是一个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赖的若干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
  本文所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是从出口企业内部结构要素的相互关系和动态发展角度提出的,与企业的生产过程、管理运作、贸易活动等动态过程相伴随,它反映的是进出口贸易各组成部分的相互法律关系,以及依照法律规则运行的企业管理的过程和方式,体现的是国际贸易法律体系的动态关系和运行规则。
  二、反倾销预警机制的特点
  1.整体性
  反倾销预警机制涉及社会组织的各个方面,是社会各方面法律关系相互作用的体现。就参与对象来讲,它涉及政府、行业协会、相关企业,以及驻外机构、海关、税务、进出口检验检疫、统计信息、法律服务等多个部门。广东顺德家电商会秘书长赖晓明认为,反倾销应该成为行业的共同行动,而不是单个企业孤独作战,这充分体现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整体性特点。
  2.过程性
  从企业的发展过程来看,反倾销预警机制应该体现在企业的发展规划中,例如指导企业规范生产行为,有序地进行出口,有效地控制出口规模和速度,灵活的价格战略等。在企业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反倾销预警机制应渗透在各个方面。从反倾销预警机制的运行过程来看,包括了应诉前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筛选与加工、公告与发布,应诉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管理与操作,以及应诉后的分析和总结。在这个动态的过程中,反倾销预警机制应该涉及其始终。
  3.主体性
  业内人士认为,在发挥政府、行业协会作用的同时,企业应是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主体。因为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对市场变化比政府、行业协会敏感;另外,无论政府如何指导、行业协会如何组织,最终反倾销官司仍要由企业来打。而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对开拓国外市场缺乏长远眼光,反倾销应诉意识淡泊,严重削弱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效果。
  4.复杂性
  进出口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法规的多样性、复杂性决定了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复杂多样性。进出口贸易受到社会特点、时代背景、文化发展,以及交易对象的自身因素等各个方面的影响和制约,这些企业或行业外界的影响,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渗透、影响到企业或行业内部,以及其他企业或行业,甚至其他国家和地区。同时,国际贸易过程本身也是复杂多变的,随着时间地点等条件因素的变化,交易对象的各种法律关系会呈现出不同的性质和特点。
  5.功效性
  对于事物机制的认识,体现了人们对事物由现象到本质的认识深化过程,反倾销预警机制体现了企业或行业内在的法律运行方式,受相关法律运行规律的制约,具有内隐的特点。另一方面,反倾销预警机制又有着外显的作用和功能。一个完备成熟的反倾销预警机制不但可以对目标国提出的反倾销投诉的可能性进行预测,避免被反倾销;还可利用此平台让国内企业更清晰地了解海外市场情况,及时调整企业发展策略。
  三、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建立
  1.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先导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只有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才能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对于我国的出口企业来说,构建一个完整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其主要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可以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鼓励企业积极应诉,这是有必要的,但这毕竟只是治标行为,有事后诸葛之嫌,如果我们的注意力只局限于此,就会出现前方短兵相接,后院又起事端的疲于应付的尴尬局面,这种按住葫芦起来瓢的“消防员”式的应对方式只能是权宜之策。面对国外反倾销的滚滚大潮,构建我国出口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预警机制,把预防反倾销起诉的工作前置,将预防工作重点前移,可以有效地遏制和减少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
  其次,可最大限度的减少反倾销带来的损失。几年前,阿根廷曾拟对我国出口的铁链、印度尼西亚曾拟对我国出口的摩托车提起反倾销调查。我国驻阿根廷和印尼大使馆分别得到消息后,抢在立案前与两国政府有关部门及时交涉,并成功地阻止了两国对我国出口产品立案进行反倾销调查。可见提前做好充分准备,是成功应诉反倾销的重要前提,而要做到这一点,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反倾销预警机制提供保障。
  再次,可为出口企业的科学决策夯实基础。建立反倾销的预警机制能以最快的速度获得最新的国际市场信息,通过资料分析可以确定当前应以怎样的价格出口,出口多少才合适,出口额的增长率保持在哪个水平最相宜等,为出口企业的科学决策夯实基础。
  
  2.转变政府职能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保证
  企业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主体,而政府无疑是主体后面强大的后盾,在目前纷繁复杂的反倾销事件中,政府部门的职能应从单纯的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
  首先是完善高效的宏观管理体制。政府有关部门作为宏观管理机构,在我国已经加入WTO的情况下,应加强宏观调控,做好全局性、前瞻性的政策设计工作,加大对外交涉力度,为我国企业出口争取公平合理的国际环境。对此,我们一方面要进一步深化经济改革;一方面要积极与其他国家沟通与交流,让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承认,使其他国家无法采用第三国替代商品的价格对我国产品发动反倾销。
  其次是健全完备的法律法规制度。完备的法律法规可以威慑他国的反倾销行为。一国的反倾销法律具有双重作用,既可以保护国内产业免受他国产品倾销之害,也可以阻止他国对本国任意提起反倾销指控。反倾销法律具有预防或减少国外提起反倾销指控的作用,可以减少乃至杜绝我国出口企业的倾销行为。通过制定严格的法律规章等措施规定出口底价,禁止低价出口,惩罚低价竞销者,同时可以通过采取增加配额等优惠措施来鼓励优质优价产品的出口。
  3.构建反倾销信息库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平台
  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就必须构建反倾销信息库,为反倾销预警机制提供决策的依据。由于角色的不同,构建信息库的职能也就不同。例如政府部门应与驻外使领馆、商务机构或律师事务所通力合作,跟踪该国反倾销动向,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建立应对反倾销的信息中心,及时收集信息,掌握动态,为国内各行业的反倾销预警机制提供信息服务。行业协会可以对进出口情况进行监控,特别是对进出口价格进行监控,协调企业利益,避免恶意竞争。海关有效掌握并控制着进出口货物的情况,包括货物的品质、数量、价格、包装等。驻进口国大使馆经济参赞的统计数据,可以分析对某一进口国的进口数量会不会有被提起反倾销的可能。出口企业的信息库则包括企业的财务资料、用工资料、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状况的资料等。还可以通过遍布世界各地的华侨,建立起产品预警信息资料库和海外市场准入信息数据库,及早了解商业信息,及时向国内发回最新的预警信息。有关人士提醒,国外进口商的信息不可忽视。一方面,进口商与我国出口企业在利益上是一致的,二者能及时、有效地沟通信息;另一方面,进口商熟悉本国市场状况,消息灵通。充分利用国外进口商的信息,能更大限度的发挥反倾销预警机制的作用。
  4.重组行业协会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基础
  我国的行业协会的产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其改革与发展明显滞后于企业,并受政府多方制约。存在性质、地位、职能不明确,法制不健全,管理体制与关系不顺,行政化倾向较重,结构不合理,自身建设不到位等等,严重影响了行业协会的健康发展,其在反倾销中作用的及时发挥也受到了影响,急需加强行业协会自身的建设与重组。在目前阶段,重组行业协会迫切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首先是性质地位的重组。在反倾销涉案中,我国企业面临的对手往往是一些力量庞大的行业组织或政府反倾销机构,这些对手无论是在经济实力还是国际经济活动的政治影响力方面,都不是我国某一个企业所能匹敌的。因此,赋予行业协会一定的地位和职权,可以使其更为有效地在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和应诉中担负起重要的角色,不仅代表企业提出反倾销申诉,还为所属企业的反倾销应诉提供专业服务。其次是人员结构的重组。行业协会不仅需要相关企业的代表,更需要专业人员的加盟,包括数据分析人员、资深法律人士、决策咨询人才等。最后是机构职能的重组。行业协会作为企业利益的代言人,应为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服务,做好监督协调工作,应当在政府与企业间发挥桥梁作用,成为企业沟通国内外的纽带,一方面对企业的出口规模和速度进行指导;另一方面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应对反倾销调查的准备。
  5.多方联动是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的重点
  温州市外经贸局进出口公平贸易处处长周小平认为“多方联动是反倾销预警机制的制胜法宝”。应当说,我国目前已在一定程度上初步建立了政府、行业协会、企业三位一体的反倾销预警机制,这使得我国企业在外国欲提起反倾销调查前事先获得信息并做好准备,同时又可把部分尚未提起的反倾销调查“消灭于萌芽状态”,从而减轻反倾销对我国出口造成的压力。这种多方联动的机制虽已初见成效,但形势仍不容乐观,需要进一步完善,在反倾销预警机制中要形成上下贯通、多方配合、协调处理的良好联动局面,这种局面包括:人才联动、信息联动、反应联动、资金联动等。联动的核心是共享,只要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在上述几个方面能实现资源共享,就能构筑起一个反倾销的铜墙铁壁,编织起一张反倾销的大网,将反倾销诉讼拒之门外,其力量将无可限量。
  众所周知,其他市场经济国家都有一套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如美国的“扣动扳机机制”、欧盟的“进口监测快速反应机制”、印度的“重点商品进口监测机制”等,这些预警机制很好地防止了该国产业受到不正当竞争冲击的威胁。我国反倾销预警体制的建立刚刚起步,需要我们思考的还有很多,需要我们做的也还很多,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不断提高应对反倾销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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