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daa 发表于 2007-4-19 02:14:19

文字游戏高手中的高手是莎翁

  吴澧,专业外文,职业外事。上世纪80年代末毕业,曾任职于知名国际机构,现从事翻译工作。

  在一个教育话题里,兄弟说学英语要敢于开金口,哪怕讲的是呛你死英语,也比不开口要好。有网友评论,“指手画脚,用一千词汇搞定!chinglish 我还嫌麻烦,发音不标准人家都听不懂,麻烦。”呵呵,说得好,他说出了学英语的另一诀窍:不必追求“高级”,要敢于用简单的英语开金口。
  读书的时候,外教说英国农民只用七百个单词就能应付日常需要,动词主要就用make啊do啊give啊take啊等二三十个“万能动词”。兄弟我在老家也是农民嘛,来兴趣了,说俺试试。
  咱老中以食为天,先试吃的。炒菜前烧点涮锅水,水开了怎么讲?外教说:The water is done。
  啊?就这么“当”的一下?好,那下油炒菜,炒好了呢?外教说:The vegetable is done。
  又是“当”的一下?这么说我也会了。
  肉炖烂了?The meat is done。饭煮熟了?The rice is done。这么“当”来“当”去的,容易是容易,可是听着烦不烦呐?外教说,你可以换说法啊,比如,肉炖烂了,你也可以说The meat is ready。
  从此破掉个大迷思(myth)。讲英语并不需要梳妆打扮、花枝招展的,咱乡巴大佬尽可以赤条条直来直去。
  有人可能会以为,练简单英语似乎是因为火候还不到。其实,真能掌握简单英语,水平已经不低了。简单英语大量使用短语动词,而中国学生通常觉得短语动词很混乱。Get up 是起床,但get down 不是躺下,常见意思是吃药(还有别的意思),躺下是lie down ;而get down to 却又成了认真做什么事。又如,believe you 是相信你讲的话, believe in you 却是相信你这个人。所以,女朋友解释了她与前任男友的关系后,你一定要狠狠地紧接一句:I believe you and I believe IN you!这类“混乱”,只有多读多听再加多讲才能克服。
  还有个问题是简单英语因为简单,其意义常与上下文有很大关系,不熟悉的人,有时也会混淆。比如,你说The meal is done, let's eat,这表示饭做好了,吃吧。待到吃饱了肚子,你说That's enough, now the meal is done,同样的话,这时却表示饭吃完了。
  但也正因为与上下文有很大关系,形成一串意义链,出现无数组合复杂性,语言就变得有趣起来。
  去年,美国作家们推荐过去25年来最好的小说,选出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逊的《宠女》(Beloved)作头牌。这本书1987年出版后,并没有得到当年的全美图书奖。于是48名黑人作家和教授联合向普利策奖项推荐,第二年的普利策奖真的给了莫里逊。虽说莫里逊后来又得了诺贝尔文学奖,但这一连串事情的“政治正确”味道太重,而本人对“政治正确”历来有保留。不过《宠女》这本书读来还是很有趣。
  莫里逊的一大本事,就是用美国南方下层民众、特别是黑人的词汇量有限的英语,讲述很复杂的故事。《宠女》中的美国南方,还在黑奴时代。一位似乎对黑人不错、把庄园命名为“甜蜜的家”的白人加纳向邻居夸口,说他手下的黑人干活像个男人。他说:只要你自己像男人,就能教得黑人像男人。邻居说:不管怎样,我不会让那些黑人靠近我老婆。加纳说:Neither would I。他停了一下,又重复一遍:Neither would I。作者写道,然后两个人就扭成一团,打起来了。
  呵呵,在这里不妨停一下,想想看,为什么加纳重复一遍后,两个男人要打起来。
  如果加纳只说一遍,那是通常理解:我也不会让那些黑人靠近我的老婆。但加纳故意停顿一会儿(中国说书人会咳嗽一声),再重复一次,那就意味着要人仔细听,听听我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就不再是通常含义,只能理解为我也不会让那些黑人靠近你的老婆。那邻居老婆和加纳是什么关系,要他担这个丈夫的心?占邻居便宜嘛,两人就打起来了。
  很简单一句话,最常用的三个词,仅是重复一次,就从客气话变成了恶毒侮辱。
  其实,英语的文字游戏,通常都是在常用词上玩出来的。因为常用,造句能力强,所以玩得出更多花样。这类游戏高手中的高手是莎翁。比如,《哈姆雷特》中王子第一次出场,那个篡夺了王位的叔父说:这是我的儿子。然后问,为什么你看上去情绪低落,头上吊着乌云?哈姆雷特答道:I am too much in the sun。朱生豪译出了字面意义:“我已经在太阳里晒得太久了”。但是,利用谐音,这句话也可以听作“我做你儿子已经做得太久了”,尽管在舞台上,僭王称哈姆雷特“儿子”,才是几分钟前的事。这是很强烈的抗议,用的是最常见的单词。
  哈姆雷特死后,继任的挪威王子福丁布拉斯要给他举行军人葬礼。福丁布拉斯说:The soldiers' music and the rite of war /Speak loudly for him。表面上,这可以听作为让音乐奏得响一些,向死去的王子致敬。但speak for 有代言、代表的意思,军乐军礼可以代表哈姆雷特的人生?剧本前面说过,福丁布拉斯召集亡命之徒,只想起兵复仇,他是一介武夫,只有这点认识。观众却知道哈姆雷特是哲学王子,他们就听出这是莎翁的冷嘲了。难怪哈姆雷特临死前说,如果死神不是催得那样急,他希望他能告诉我们……难怪他要求他的朋友霍拉旭不要自杀,把他的故事传下去。而莎翁的暗讽,靠的就是万能动词speak。
  不妨和中文比较一下。中国文人在诗词、谜语、酒令等复杂的文字和格律里玩语言游戏。《镜花缘》是集大成,《红楼梦》里也不少。但中国文人几乎不在简单对话里玩。待到现在的作家不再有那点古典水平,语言游戏就几乎从我们的作品里消失了。倒是上了网络,方才见得明显,跟世界各民族一样,中国人里爱玩语言游戏的好手,也是一把一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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