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ry2000 发表于 2007-4-19 01:30:42

国企境外上市进入“冷却期”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日期:2007年04月18日 国企境外上市进入“冷却期”


李亚 陆媛

  持续多年的国企境外融资热正在步入“退热期”,不少原计划在香港融资的国企已放弃或暂缓发行H股,转而在A股市场融资。
  香港市场上近日有传言称,中国证监会去年9月开始几乎停止了所有国企H股上市审批;目前虽已开始审批,但只允许融资额超过10亿美元的“A+H”式境外上市。中国证监会新闻处官员对此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不能证实这一说法的真伪。
  接近港交所的消息人士向本报表示,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一直在与内地相关部门沟通,除“A+H”形式上市外,如果内地企业有需要先在香港上市,不会存在法律上的障碍。
  中国证监会国际部一位官员则表示,正在制定“A+H”同步上市的文件,希望更多国企能够把其收益及时回报给内地投资者。
  据有关统计,一季度内地股市筹资额约790亿元(人民币,下同),而香港市场筹资额为424亿港元。
  审批收紧传言
  “没有明确的政策说有关方面已经停止审批H股。”一位香港投行人士昨日向本报表示,“但投行已有共识,如果企业单独选择在香港上市,需要等候批复的时间很长,选择‘A+H’方式上市则要快很多。”
  有分析认为,内地监督部门的这个取向主要出于三方面考虑:缓解A股市场供不应求的局面、让内地投资者享受到经济高速增长带来的收益、避免香港股市受到冲击。上述投行人士还表示,A股市场火热,指数一路上扬,业界认为有必要增加A股上市公司数目,吸收市场过剩流动性,防止A股形成泡沫。
  上述投行人士对本报表示,目前还只对国企有这样不成文的规定,不涉及民营企业。此外,如果企业已有A股,那么发H股就没有障碍。据悉,已在A股市场挂牌的大同煤业及晨鸣纸业今年H股发行计划没有改变。
  中国证监会发行部相关官员表示,希望更多优质国企先在境内或者至少“A+H”同时上市,这样境内投资者可以同等享受收益回报,而且境内资金充裕性很好,不必担心筹集不足所需资金。
  对于境外上市10亿美元融资额的门槛,上述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官员表示:“证监会是不会对企业境外上市提出明确要求的。境外上市的有关文件是国务院下发的,要重置条件就必须走法律程序修改。我们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
  他所称“境外上市的有关文件”,是指1994年8月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
  从H转向A
  有消息显示,除正在招股的中信银行以“A+H”方式上市外,重庆商业银行、北京商业银行和大连商业银行已经搁置或放弃H股上市方案,转向A股市场融资;停止发行H股计划的还包括西部矿业、青岛港、金堆城钼业和中国铁路建设等多家大中型国企。
  关于是否已放弃发H股而转向先发A股的问题,西部矿业董秘办主任韩英梅前日对本报表示:“我们还没有最后确定。”西部矿业一位人士称,负责上市的高层正在北京协商此事。
  据了解,在中信银行、碧桂园、洛阳钼业3家公司本月完成上市后,二季度到香港融资的内地企业仅有广州房地产商合景泰富的39亿港元IPO;三季度则有宁波舜宇光学、广东互太纺织、中远房地产将赴港上市;大同煤业和晨鸣纸业的H股上市时间可能在四季度;真正的大型新股融资则可能要到明年,黑龙江龙煤集团拟在明年上半年“A+H”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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