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兰州商学院 法学院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法律关系,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 :指由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关系:指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法律对经济关系的调整和确认是综合的.
经济法调整因国家干预经济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关系,而民法,商法,行政法等也都调整着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
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①前者是后者的前提;
②后者是前者的保障.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经济法律关系:
指经济法律规范在调整经济管理和经济协调过程中所产生的经济权利,经济义务关系.
特征:
1,主体特征:广泛性;
2,内容特征:权力的法定性;
3,客体特征:经济管理行为最为普遍;
4,形式特征:要求严格.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种类
经济管理法律关系
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法律关系
竞争法律关系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一)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和特征
指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有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特征:
1,主体是经济法所规定的
2,主体须具有经济权利能力和经济行为能力
(二)经济法律关系主体的体系
1,经济法主体的类别
①国家机关
②社会组织
③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
④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户及其它自然人
2,经济法主体的组成及权利义务主体应具备的条件:
①经济权利能力
②经济行为能力
行为能力以权利能力为前提
法 人 制 度
一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社会组织的人格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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