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疯狂的逻辑
当一个人钻进牛角尖之后,语言和逻辑就会变得不可理喻了,以至于让自己都被自己的谎言所蒙蔽了,于是不得不用更多的谎言来陶醉自己。时先生大约就已进入了这种自我欺骗的境地,自以为是个替百姓和民生暴怒的英雄,却不敢正视自己的错误,并将最初的探讨供不应求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变成了声讨中国的房地产业。为了便于更多的网民不是仅看一篇博客而产生误解,我可以和时先生一起回顾一下这次争论的前后过程,可以让更多的人了解是谁在忽悠与谁在转移视线了。
一、争论的起因
小潘列举了七个房价上涨的理由,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供不应求(注意:没有人说这是唯一的条件)。
时先生第一篇文章《潘石屹竟然如此忽悠房价》,只针对市场中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提出了反对的意见,并且主要的论据是想指出小潘列举的数字错误,并以数字来证明市场中没有供不应求的现象。
第二次交锋则为《忽悠不忽悠看数据》,仍在用大量的数据(其中有些是时先生自己计算的虚拟数据),仍试图用数据做支撑来证明自己市场中不存在供不应求现象的论点。
第三次交锋的回信仍在围绕着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而争论,可以说上述三次讨论起码是在就市场中的现象。在用数据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来解释和认识市场现状,多少还算得上是一种理性的思考(尽管许多数据是错的)。
但时先生自《呼吁一年不买房》之后,就不再对市场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和供不应求是否是促成房价上涨的原因进行讨论了,此后就从头到尾的放弃了所有的数据观点,用“转移视线”的方式开骂了,以至于让自己的逻辑也出现了混乱。
二、我的思考
如果时先生和小潘是个人之争,也许就不会有我的参与,或更多网民的关注了。恰恰是因为时先生的数据错误必然得出错误的结论,让我不得不用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数据来证明时先生的数据错误了,否则岂不是会让这种错误欺骗了所有的读者。
也正是因为我指出了时先生的数据错误,此后时先生就再也不敢和我讨论数据所证明的供不应求现象了,也不再讨论供不应求是否是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了。
而我所有的博客除了回答一些时先生文章中提出的问题之外,只有一个主题,那就是要用数据证明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现象,并且供不应求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开发商从未否认过房价上涨还有其他的原因,包括小潘文章所列举的除供不应求之外的其他各种因素和一些学者、专家们指出的其他因素影响等。
但各种原因都不能否认供不应求的市场现象,不能否认供不应求对市场价格的影响。直到最近的一篇文章中时先生仍坚持市场中只存在“开发商人为制造出的供不应求假象,而不是真实的供不应求……”现象。
时先生很怀疑我的数据的真实性,但可惜我的数据来自于政府的报告、统计年鉴和有人负责、有来源和出处的REICO报告。如时先生怀疑我所说的“北京市的建成区容积率也不过0.43”,请看我已注明了数据来源于统计年鉴,并怕时先生不会查统计年鉴还专门注明了页数。而2006年商品住宅的供地中的容积率在文章中已明确告诉了时先生是1.5,而不是时先生虚拟的2.5的容积率。
时先生的思维逻辑混乱正表现在这些明明已经说明出处和来源的数字却被时先生认为是我编制和未说清楚的事情。再忽悠也不能不承认和正视这些本来在我的博客中已说得很明白和清楚的问题吧,为什么时先生不忏悔自己虚拟的2.5容积率呢?
我在文章中明确说了小潘的数据对错并不重要,那是因为虽然小潘多算了一些北京市商品住宅土地的供给量,但即使多算了一些也没有影响小潘认为市场中存在着供不应求的现象的结论。可时先生2.5的容积率以及其他数据的错误必须要更正的原因,正在于时先生因为这些数字的错误而得出了与市场事实相背离的不存在供不应求现象的结论。
请问时先生所“呼吁一年不买房”的号召是想向民众证明市场中供过于求吗?如果供过于求,房子本来就多得没人买了,还用你去呼吁不买房吗?也许你所呼吁的请大家不要买房恰恰证明了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只有呼吁更多人先不要买房才能缓解供不应求的矛盾,才能阻止因供不应求而造成的房价上涨。你的目的不正是想用不买房运动让房子卖不出去而降价吗?而这不是在攻击你自己并不承认市场中存在供不应求现象的武器吗?说你的逻辑混乱和自己打自己的耳光,真是一点都不冤枉你。
正是由于时先生在第一篇文章中说“不妨再举出一些更有说服力的数据”(原话),才让我用大量的政府数据来纠正时先生的数据错误,并参与了这场越来越被转移视线而变了味儿的讨论之中。
最好请时先生查查自己的原文,回到讨论市场中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现象和供不应求是否是迫使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上来。如果你不想讨论房地产市场而想讨论社会公平和道德问题,请去找孙立平这种社会学家去讨论。作为年年被市区各级和公司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的我可以自豪的告诉你,不管是交党费还是公益性个人捐助、或者是扶贫都远远比你做得更好。也可以告诉你,正是因为我是共产党员才勇敢的站出来揭露你用错误的数字误导民众的嘴脸,将事实的真相告诉给民众,让民众自己去判断谁对谁错。由数据引起的争论,也请你用正确的有出处和来源的数据证明我的数据错误,并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而不要用愤怒的呼吁不购房证明你自己不存在供不应求观点的错误。无数据的愤怒并不能解释市场中的问题,而只能是情绪上的煽动与无助的宣泄。三、谁在篡改副总理的讲话曾副总理的讲话已公开的刊登在各大媒体上,谁也无法篡改。增加供给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事实。请问时先生“增加有效供给”是否证明了市场有效供给不足呢?“增加普通商品房供应”是否证明市场商品住房的供给不足呢?“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是否证明市场中的供不应求呢?难道曾副总理不是在告诉你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现象吗?连国务院都提出增加供给和减少被动性需要来缓解供求矛盾,而时先生仍不肯认错的坚持着说市场中并不存在供不应求,到底是谁在篡改副总理的讲话、谁在与中央对抗、谁在令中央寒心、谁在漠视民生疾苦,不已经是一目了然了吗?在忽悠民众的难道不是时先生而是曾副总理吗?尽管曾副总理的讲话不是圣旨,但是国务院调整调控政策的一种主张。不管时先生对我用什么样的语言和方式攻击,不管时先生是否错误的以为我是个堂堂局级干部(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是个科级单位),不管任志强过去有过什么样的言论,都无法改变这次争论中“市场是否存在供不应求”和“供不应求是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的结论。时先生不管如何转移视线和诡辩,都无法改变曾副总理提出的用增加供给、合理引导消费需求来缓解供不应求现象的政策出台。没有商品房是给富人盖的,又怎么会有政府为穷人建立的应保尽保的保障制度呢?又怎么会有曾副总理提出的要“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说法呢?政府已经开始目前市场中的商品房与非市场化保障性住房的划分和分清政府与市场的各自责任。国务院23号文件和18号文件又有哪个不是说中高收入家庭用市场化的购买与租赁商品房的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吗?时先生别以为我在和中央唱反调。市场竞争中这些话已被炒过多次了,除了用非市场化的“为人民服务”的理论来批评房地产法中明确规定的房地产是以盈利为目的的而成立的企业之外,我的话又有什么错呢?我还想按时先生的理论来做个假设。前提是房地产商都说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供不应求,并认为供不应求导致了房价上涨(原因之一)。那么为什么只会“欺骗”民众的开发商要将供不应求的真实情况告诉给民众与政府呢?开发商公开的说供不应求是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不正是在要求政府增加市场的供给吗?在大量增加供给的情况下,房价按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理论不是会平稳和下降吗?发展商不是在让政府增加供给的同时降低房价中的“暴利”吗?假定按时先生的理论,开发商应用欺骗的手法,不但不能告诉民众市场中有严重的供不应求,也不应该大声呼吁和告诉政府这种供不应求导致的房价上涨,而应像时先生一样死不承认存在着供不应求的现象,用虚拟的信息欺骗政府以便让政府用更严厉的行政措施来限制投资增长、压缩供给规模,让市场实际的供不应求现象更为严重一些,让房价涨得再快一些,让“暴利”来得更容易一些。真正为开发商努力争取更多暴利的恰恰是时先生这种明知市场中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却告诉政府与民众不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而只有开发商人为制造出来的供不应求的假象。真是死猪不怕开水烫,至今仍不承认市场中存在这供不应求的现象。正是因为我是共产党员,正是因为我们有自己的良知、没有丢失良心和社会责任感。正是因为我们知道非市场化因素造成了供求关系的扭曲,正是供求关系的扭曲造成了房价的上涨,正是因为这种上涨的不合理性开发商才要告诉民众和政府市场中的真相,要求政府增加市场中的商品房供给和非市场化的保障性住房供给。增加供给才能平抑房价!普通商品房在时先生眼中似乎不是冷血的开发商在盖,似乎普通商品住房不是在增加市场供给,似乎曾副总理的增加供给不使用来稳定房价……四、房地产中的高科技也许时先生还以为开发商盖的只是“猪圈”,却不知道房地产本身就是技术含量很高的一个行业。请问城市规划不是一个专门的学科和拥有极高的技术含量吗?请问建设设计不是一门专门的技术与艺术吗?国内、国外的设计大师们又有哪位不比你拥有更丰富的知识和更高的技术含量吗?请问建筑中的节能、环保、自控、供暖、制冷、冷热联动、消防、保安、园林绿化,哪一项中没有高科技的创新与利用。你懂地基承载与降水吗?你懂隔音降噪吗?你懂什么是内外呼吸式幕墙吗?你懂建筑中的新型建材吗?你懂温度对能耗的影响吗?……之所以许多民众与时先生一样,仅仅从钢筋水泥的造价计算开发商的利润,恰恰是与时先生一样从来不承认房地产开发中的智力与科技含量。为什么开发商要请高价的国外大师,而放弃低价的国内大师?(而这是要多付成本的。)为什么开发商要努力的参观和学习他人的设计精华。也正因为中国的房地产才让中国的建材业兴旺发达,让中国的太阳能和空调技术在世界有了一席之地,让中国的新型建材开始走出国门了!正因为过去的住房与建筑的技术含量和建筑水平太低,才出现了时先生所引用的我说的建筑寿命周期短命的问题。这里要说清楚的是,三十年前中国尚未建立土地有偿出让制度下的商品房市场,正是由于计划经济、正是由于非市场化、正是由于福利分房的低标准、平均化才造成了中国建筑物短命的历史与现状。同样正是因为要克服和回避这种短命的建筑历史,才必须用市场化的方式盖有高科技含量的新型建筑,也正因为建筑质量与建筑水平的提高,造价的增长也自然是房价增长中的一部分。时先生可以批评搞房地产的人中有个别的科技含量低,但不能因为愤青而不讲出道理来就否定整个行业、整个产业中的科技含量。尤其是房地产业是带动相关产业最多、生产链条最长的企业之一,更不能将这一链条中的高科技用时先生的一句话给扼杀了。时先生不知道房地产也是高科技的重要应用领域和创造领域,这是可以原谅的。但在这个标题之下,我实在是看不出时先生在用什么来证明房地产不是高科技产业。也许时先生想用高科技这个词来显示一下自己的知识与幽默感,但却正像时先生在给小潘的信中所问的一样“没弄明白在说什么”,也许这正是知识分子与开发商的差别,不知道谁在“以民众陌生的术语在蒙骗”民众。开发商还真的不如时先生这个长期关注房地产领域的记者聪明,开发商居然会傻到了交完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之后,宁愿留一户居民不拆迁而来达到囤积土地的目的,也不愿意开发商品而收回资金与利润的地步!这也许就是拿笔杆子的记者的高科技吧!
五、开发商敢于面对高房价正是因为高房价才会有开发商不断的用天价去竞争土地,正是因为开发商怕出现过高增长的房价破坏了市场的秩序才大声的呼吁政府增加供给、大声的告诉民众供不应求在推动房价上涨,希望政府用加大供给来稳定房价,而不是压缩供给来抑制房价的增长。请问时先生这有什么错吗?时先生与易宪容一样都在用经过一个小区发现灯黑着就认为这个小区八九成房都是空置的来证明市场中并不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那先要问问时先生,供不应求是指开发商的供给与购房人之间的需求关系,还是指购房人购买房屋之后的使用关系呢?开发商并无权去干涉购房人的选择权,开发商提供的是住房产品,只能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公开的销售,没有任何法律授权开发商要审查商品房购买人的资格和购买后的使用。因此购房人是自住、是投资、是消费、是出租都与开发商无关。购房人何时装修、如何使用是购房人的权利。花的是购房人的钱、财富是购房人的,为什么要把空置不空置、如何使用的问题总要推给市场与开发商呢?不知道是开发商不够聪明还是时先生不够聪明?放在开发商手中的商品房会有个销售的周期,这是供给量。放在购房人兜里的则是需求与消费(不用分析什么需求,都已完成了商品房的交易过程),都已发生了产权的转移。当开发商说市场中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时,正是在表述这种产权交易、商品性质转换之中的供求差。数字可以证明的是竣工量的下降、存量房的下降、销售量的增长、销售量大于供给量的对比等等。而开发商并不能将虽尚未使用但已产权转移的房子再作为市场供给量。当购房人的房款已进入了开发商的口袋之后,这种供不应求对开发商而言还是什么假象吗?卖出去的房子如何使用已不是开发商需要管和能管的事情了!也许时先生想说明的是,这种购买完房而未利用的情况是市场中的一种假需求(我们先不用去讨论这种需求的真伪和是否真的空置)。但对开发商而言和对政府而言,都是供给小于购买的一种供不应求。时先生大约还没学会从产权和商品交易的角度分析供求关系,而是在用交易的使用情况证明交易前的供求关系情况!而当开发商宁愿呼吁政府增加供给以缓解供求矛盾引起房价上涨的时候,时先生却在拼命的阻止开发商将这一真相告诉民众,仍在坚持自己市场中不存在真实的供不应求的错误观点。难道非要让开发商和政府向你承认错误,大声的高呼市场中并不存在供不应求的矛盾,政府与开发商不要再增加供给,市场中的房子已经多得卖不出去了吗?可笑的是如果中国的房子已经多得卖不出去并大量空置了,房价反而会连连上涨,那么是否要到供给减少了而需求增加时,房价反而会下降呢?如果真是粮食丰收反而粮食收购价更高,粮食减产反而粮价下降的理论能够成立,那么时先生大约可以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了。开发商并不恐惧高房价,开发商是在替政府与民众恐惧高房价,因此才要增加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否则一定会像时先生学习,只告诉民众房子多着呢!此外请时先生注意中国的普通商品住房与高档公寓的区分有两个标准:一是面积在144平方米(或120平方米±20%)之内;二是价格相当于当地平均价格的两倍。而后一标准如果房价上涨则原来的普通商品房也许就不普通了,反之如果降低则原有的两倍之差可能也会变化了。请相信不管是什么增加供给都是指开发商多生产商品房,政府多生产保障性住房,而不是将时先生所说的八九成空置变成供给量(如有也是二手房市场的事)。
六、再谈暴利
请问时先生,中国在什么法律上有过什么是暴利的定义?请问什么样的利润率是暴利?暴利是按什么计算方式为标准的?请问房地产暴利是指全行业还是指单个项目?请问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什么?请问依法经营、合法纳税之后什么是暴利?请问非垄断行业又如何能形成暴利呢?
时先生与许多网民都爱用富翁式房地产商的犯罪案例代替整个行业的情况。我们承认任何行业之中都有这种犯法的败类,但并不能用几个应被法律制裁的犯罪分子代表一个产业或行业。起码开发商没有说几个新闻记者中的败类就证明这个行业都是坏人吧!
中国上市公司中有许多房地产公司,香港、美国的股市中也有许多地产公司。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将这些公开的上市公司的资料做个分析与对比,就能不用听别人忽悠而自己就明白中国房地产业的盈利能力和水平了。
任何人都可以说华远没有代表性,那么上市公司中的优秀企业、知名品牌,如万科、栖霞等公司是否有代表性呢。全国2004年经济普查资料网上是公开的,但却没人信,而对某个所谓专家、学者说的话却信得入了迷,岂不是睁着眼看不见天吗?
正是因为我是共产党员和北京市政协委员,我才拿出专门的科研经费,请专业的队伍与人才专门做了有关中国房地产利润情况的专题报告(上文中已告知时先生了),并且将报告上报了建设部、国办、中办和国务院研究中心,同时在网上刊登和转告了有关部门。
遗憾的是时先生并不想了解事实的真相,也不想看那些有正确数字的研究报告,只想让我违背事实与研究结果的追随时先生去承认有“暴利”。其实时先生根本无法回答我所提出的问题,也根本就没有数据去说明整个行业的情况,也不想知道我早就将研究报告上报了有关部门,而是只想拉我或逼我下水,并且违背事实与良知的吹捧时先生,想让我代表房地产行业高喊暴利。
违法经营不是市场中应讨论的问题,不管是土地违法、规划违法还是销售违法与纳税违法,都是法律应处理的范围。没有一个地产商会鼓励、支持和赞同违法经营,也不会用违法经营的情况当案例做市场分析。
因此时先生如果有真凭实据就应向法院举报开发商的犯罪行为,这既是你作为中国公民的权利也是你的义务。但请不要用“如果中央下令对中国的房地产业富豪也逐一审计和查账”的说法来证明他人犯罪,你又怎么能说这些公司没有审计与查账呢?
如果时先生对中国首富的情况有研究就应该知道绝大多数首富的排行(不管是福布斯还是胡润)都是按上市公司的股票价值推算的。这些首富的上市公司有的受美国法律和中国法律的双重管辖,有的受香港或新加坡法律与中国法律的管辖,也有的受中国上市的法律管辖,请问这些国家中的法律没有对这些公司的审计与查账要求吗?没有上市公司的证管规定和刑罚要求吗?如果时先生连这点基本情况都不了解还自称什么对中国的首富有研究,自吹对中国的市场有研究?
时先生大约除了愤怒之外已经忘了文字中的严谨与逻辑性了,让一个专门做文字工作的人竟然能喊出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口号式语言,太缺少了点对文字工作的尊重了吧。如果时先生连这点最起码的尊重事实的面子都可以不要了,都可以随意的用“莫须有”的“如果”去诬告他人或一个行业,那么真如一些网民所说的那样,没有人会再与你讨论问题了。时先生已经把自己不再作为一个新闻媒体的评论主编而是当作一个文痞来看待自己了。
即使是已经被判过刑的上海首富之一的周正毅的香港上市企业也不是没有审计与查账的。周正毅目前已被公布的资料中也没有因“房地产暴利”而犯罪的一条。同时没有任何资料证明周正毅的财富来自于房地产的利润。时先生长驻上海,自然比我更有资格去评论了,而我只能从已被公布的资料得知在房地产行业中周正毅并不是一个成功者,我这被媒体称为是地产界大腕的人在其被抓之前只能从规模与业绩上认为周正毅最多只能算是副业地产商,不算未拿到手的“东八块”土地,请问周正毅在上海或全国竣工了多少万平方米的建筑?相比之下可知,刘永好、黄光裕等都被列入房地产商的人物,又有多少利润来源于房地产呢?
本来是个可以说清楚和上市公司公开帐目中可以算清楚的事,但为了证明房地产有暴利(我从来都说房地产的品牌或少数单个项目有暴利,但不是行业暴利),于是时先生就认为所有的首富,或者所有的地产商的帐目都是无人审计、无人监管或无法接受查账的。请问时先生中国首富之中有几个是非上市公司,不公开帐目与财务情况的?又有几个非上市公司的帐务没有审计和查账的呢?更不用说“暴利”了。
七、被全世界共同敌视的腐败
时光生用大量的篇幅来发泄对官商勾结和腐败问题的不满,,其实这是个全世界各国都共同敌视的,意见一致的问题,而不是中国独有或是只在房地产行业中出现的问题,时先生完全没有必要扩大性的将官商勾结的问题变成房价上涨的重要因素。
中国历史上都是“官商勾结”,因为都是公有制企业,官商是一家,投资来源于官方的财政税收拨款,生产与原料供给是计划分配的,只有当非公经济出现和经济市场化改革之后,资源的分配才从单纯的权力转化为钱力,官商勾结才成为一种腐败。早期的房地产开发只允许国有资本投入。土地没有出让制度,因此国有企业从土地中获取的大量效益被政府行政命令转化为城市的基础设施或其它公益事业。在“官商勾结”中,促进了城市建设与发展,但并不能和没有将这种权力转化为钱力。中国实行土地出让制度之后才开始有了权钱交易的可能,尤其是在98年房改形成了市场化之后也才有了权钱交易的出现。为此国家在2002年7月开始执行了土地招拍挂制度,正是要解决土地资源分配中的权钱交易问题。我们从来不否认土地资源分配中曾现现过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问题,但不能用少数的官商勾结现象来否定了一个产业,一个行业的发展。中国经济是从计划分配向市场分配转制的过程,至今仍有大量的资源分配处于垄断条件之下,因此只要有权力分配的审批制存在,这种官商勾结的权钱交易就可能产生,所以吴仪副总理才专门提到了要减少行政审批项目的改革。但市场中并非唯有房地产行业有这种官商勾结,也并非在房地产行业是最严重的,而房地产产业中却是最早实行土地公开制度和限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请问最近的医药大案是否说明医药界有大量的官商勾结呢?请问煤炭安全生产治理中暴光了多少官商勾结呢?请问教育、宣传中有多少官商勾结的案件呢?请问全国已暴光的案件中是被处理的交通厅长、局长更多还是土地或建委厅局长更多呢?国家国资委对国有资产的行业垄断性保护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各种行业中对非公经济的限制性条件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银行信贷中是否也有大量的官商勾结呢?地方政府给投资者的优惠(包括外资)是否也是官商勾结呢?如果有兴趣和时间,时先生可以将中纪委历年暴光的这些案件做个统计和分析,你会发现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的腐败,远远低于许多行业。时先生可以从上海社保案件处理的干部人数上看出,房地产中的官商勾结并没有对房价产生过度上涨的推动。至于华远这个国有企业,我已在网上公开过了企业的各种情况,包括有些网民询问的捐款情况。同时可以告诉时先生,国有企业的审计制度无法在帐上列支巨额的贿赂性款项,更重要的是国有资产受益而管理者个人承担犯罪风险这种特殊情况会让国有企业的管理者失去了行贿的动力(除了这种行贿是为个人升官获利之外)因此华远用不着用商业贿赂的方式为国有资产获利而承担个人风险。我们并不排除国有资产中仍会有类似于官商一体化的问题。因为政府是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决策,也有权指令性收取收益或指令性的要求企业承担公益事业。如华远承担了北京市地铁四号线的投资与拆迁工作,钱是公司垫付的,理论上地铁站建设之后的空地应该给华远做建设用地以回收拆迁的垫付成本,这也叫官商勾结吗?现在华远是在支付成本与利息,但并不确定这些零星用地的归属。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在与政府联结的问题上并不能只用一个“官商勾结”的名词就代替了。中国的国企中不是有前年接受了国家财政100亿元的补贴;去年又有50亿元补贴的现象吗?让北京天鸿公司国有企业承担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而亏损的国企不也由政府来买单,给以了大量补贴吗?重要的是官商勾结是否变成了个人之间的权钱交易,并形成了公有财富向私人财富的转移。如果官商一体是为了促进中国的经济发展或稳定社会的供给或公益支付,那么就会继续存在,只有权钱交易由公向私的转化才是有害的。当中国没有了审批与公有企业时,官商勾结的问题才能被消化。全社会都痛恨这种权钱交易的官商勾结,包括开发商利益群体在内。但不能用所有行业之中都存在个别与少数的官商勾结现象从而否定了一个产业或一个行业。如果是一个普通的网民发出这种评论并不奇怪,但一个专职的新闻媒体的评论总编不做任何分析的一叶障目的发出这种论调,就不能不让人质疑你的水平与能力了,怀疑你的动机与用心了。也许你只是因为在数据的争论中失败了,而不得不用其他的办法来转移视线、掩盖自己在数据上的错误,官商勾结可能会权钱交易、化公为私而出现腐败,但并不会造成房价的上涨,这并不是高房价的推动因素。八、市场与社会保障房价高低不仅仅涉及到有多少人买得起住房的问题,还要看政府住房社会保障的能力。如果政府有能力保障大多数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权利,如廉租房、贴息贴租房、经济适用住房等等,那么高房价就仅仅与中高收入家庭相关了。如果在中国中高收入是个少数群体,那么只要政府保障了多数群体的住房权利,就既不会有社会的不稳定,也不会破环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高房价会影响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但在现有的经济发展阶段,中国经济中的城市是否能够承受过度发展中的城市化进程呢?高房价形成了调节城市人口与城市规模的壁垒,也成为产业与人才结构调节的武器,成为公共资源分配的调节器。曼哈顿、东京、孟买、伦敦、港岛、新加坡以及世界许多国家与城市都存在高房价的问题,但并没有影响社会的发展与经济的增长,重要的在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在于对无能力购买高房价的商品房人群的居住权利保障。时先生也许看不见这些国家发展的历史,也不了解这些国家对房价的认识。时先生自认为在为民请愿,但真正为民请愿的是开发商群体,是他们的呼吁政府职能的归位,在呼吁由政府来提供住房保障,让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从市场中剥离出来,让市场回归市场化的职能。如果时先生真想解决低收入人群的住房权利问题,,就应不是把矛头对准开发商,而是对准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与开发商一起呼吁政府建设更多的带有政府补贴性质的保障性住房。但在这一点上你的媒体又做了些什么呢?以为高房价可以脱离经济的实体背景,可以靠开发商吹出来吗?(没有你这种媒体的帮助,开发商又用什么去吹呢?)你也太无知了吧!房价是供给者与消费者之间博弈的一种结果,都没人买得起房子,又怎么会有房价上涨与供不应求的市场现象呢?政府如果赞成你一年不买房的“正确”意见,又怎么会提出要增加供给呢?除此之外你又何曾向政府提出过什么更好的改善与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利的建议了吗?但我们提出过这类专门为保障低收入家庭住房权利的大量研究报告和建议,难道这些报告与建议也是在鼓吹高房价吗?当中国尚不是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经济体制时,当土地的垄断性供给制约着市场化配置资源的一条腿时,房价的博弈也必然是被非市场化的因素影响,难道这只是开发商一家的事情吗?难道政府不应在制度上进行改革并消除这些非市场化因素吗?时先生改用攻击高房价来换取支持,但潘时之争并不是没有人不承认房价的上涨,而只是在分析房价上涨的原因。你以为换个话题就能转移视线了吗?就能逃避你的责任与错误了吗?你所说的开发商的谎言,不就是你用错误数字想告诉民众的市场中并不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吗?很遗憾的是开发商并不再需要为此而“正名”,国务院的增加供给的政策已经为这一点争论正名了。没有政府的社会保障制度,市场化的房价不管高低都不会建立起一个和谐的中国。试图回避政府的责任,并将解决住房问题的全部责任推给市场也同样不会建立一个和谐的社会。正如温总理所说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既要用市场经济的机制来解放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要解决社会公平和共同富裕的问题,用政府的力量来保障低收入阶层的生存权利,用两条腿走路的方式来建设中国,而任何一个只想用一条腿走路的建议与批评都不会成为正确的意见。时先生真应该认真的学学中央的文件和温总理的文章,不要再处处冒傻气的与市场经济对着干了。房价仍会是市场与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但更应关注的是《住宅法》的立法,如果两会之中仍然仅仅有针对现存房价的提案而没有迅速将《住宅法》纳入立法程序的提案,仍然只是用文件而不是用法律约束和建立住房社会保障制度,那么中国将长期的陷入房地产业不断的用短期的调控政策调来调去的泥潭之中,中国会长期的陷入对房价高低的口水战之中!必须尽快的用立法的形式来分清市场与保障的责任,建立长期的稳定的住房政策,给民众一个稳定的住房消费预期,从根本上建立明确的住房供给制度、经费来源、保障条件以及各自的职能等相关问题。中国的房地产法只界定和解决了市场中的房地产开发问题,但未涉及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因此《住宅法》的建立就尤为重要和迫切了。商品房中非住房部分不涉及公民生存权利的保障,而《住宅法》则不涉及非住宅的产业。两者之间各司其职才能用完善的法律体系保证中国和谐社会的建立,才能让市场发挥市场的作用,并回避道德公平问题的责难,才能用政府的保障性职能弥补市场的缺陷,调节公平与生存权利、居住权利的矛盾,让中国的经济走上可持续并更加健康的轨道。有了《住宅法》与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之后,市场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指标,并实现真正的商品化。商品化是一种财富的创造与交易的过程,而保障性住房则是公民权利的保障,并不是财产与财富关系的交易。国家不应是在对某些人进行财富的再分配,而应用财富的再分配来保障公平的权利,这就是市场与二次分配之间的差别。九、讨论的性质变味了,愤怒转变为了疯狂新闻媒体的工作者要以报道真实情况为天职,这才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公民的良知,而不是人云亦云的不动脑子、不做判断、不进行分析的胡说,甚至带有愤怒色彩的渲染这种“如果”。尤其是假借一个老同事的说法欺骗民众,说什么“人家开发商喝着茶、按摩着,就有手下的写手、律师之类的把材料、文章组织好”,以煽动民众对开发商的不满情绪。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其实你早就看过相关的报道),我所有的文章、资料都是我自己动手的(除了打印之外),几乎所有来访的人都看过我满桌的资料、研究报告和我手写的文稿。公司大楼的保安可以告诉你,我经常在办公室工作到半夜一两点钟后才回家。别忘了时先生是以笔谋生的人,是专职的写手。而我们地产商则不但要管理公司进行市场竞争和企业的经营、要完成国资委下达的保值增值任务,并非是专门写博客和靠爬格子生存的人。但我所写的这些博客并没有像时先生那么费劲,也许最关键的在于时先生已经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了,再也找不出什么新的数据和理由来为自己的错误辩护了。可以告诉你,节前华远发了重组上市的公告,这几天在紧张的与股东沟通,并将于3月2日修改方案重新公告。还要同时准备3月3日在亚布力召开的中国企业家论坛年会(我是此届轮值主席)。除了查资料找数据写博客之外,有比你更多的其他活儿要干(这不包括我刚刚拔牙回来,有点儿发烧),但正是共产党员的觉悟告诉我,一定要揭穿你的画皮,把事实告诉民众。根本的问题不是房价的性质变了,而是时先生作为新闻记者职业的良知变味了。当你说开发商欺骗就能抬高房价时,怎么不先回答民众你的数据错误呢?这不就可以让民众很清楚谁在欺骗了吗?当你说数字都是官方来源时,怎么不先承认你按2.5的容积率计算是错误的呢?请问你所说的事实在那里呢?难道仍然是市场中并不存在着供不应求的现象吗?难道是在美国、香港、新加坡或中国上市的公司都没有审计与查账吗?难道是房地产开发中没有高科技吗?难道是我在靠秘书与律师写博客吗?(可以告诉你我本身就是学法律的,写博文用不着律师)。时先生的实话实在是不多,从最初时先生挑起的数字之争,到数字背后想说明的供过于求,再到我在篡改副总理的讲话,转了一个很大的弯子,让讨论已从判断市场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和供不应求是否是导致房价上涨的原因之一,到了最后就只剩下愤怒的污染和无知的自暴自弃了。时先生早就失去了智慧、忘记了文章的逻辑和前后的推理,把自己都忽悠到了不知道自己是在替开发商说话还是替开发商赚钱的地步了(让政府误以为市场中供过于求只能给开发商带来更有利的调控政策),甚至于钻进了自己给开发商设计的圈套之中,将住房子交物业费和政府有可能收保有税的账都记在了开发商的身上。“可怜的国民何时走出这种轮回”,已不再是面对开发商的愤怒,而是对中国社会制度与政府的愤怒了,也是对建立市场经济的愤怒了。争论的起因本来是开发商对产生高房价原因的分析,请问是开发商不承认已经出现了高房价吗?小潘不是在分析哪些因素是推高房价的力量吗?小潘是在要求减少供给还是在要求增加供给呢?小潘不是在明确指出增加二个一千万平米会带来低房价吗?不是明确的提出了增加供给有利于平稳房价吗?这一切白纸黑字的希望稳定房价过快增长的主张为什么时先生避而不见呢?REICO工作室两年前的报告就预测宏观调控政策会让房价的增幅下降(事实的统计数字也证明了这一点),并提出了大量的增加供给的建议,不也是希望解决房价过快增长的问题吗?我从1998年就开始提出政府应承担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责任。现在不是已经变成实际了吗?政府不是在重新归位并增加供给解决房价的过快上涨问题吗?为什么时先生不看看这些开发商努力向政府提出的建议和免费向政府提供的大量由开发商出钱请专业人士做出的研究报告呢?如果开发商都是黑心与欺骗,又何必要出资去赞助这些研究报告,并为政府出谋划策呢?如果开发商要争取更大的暴利,为什么还要呼吁增加供给呢?最后的结论中时先生已经不是在讨论房价高的原因,不是在讨论供不应求而导致的房价上涨,而是在强调高房价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立。似乎除了开发商任何人或政府都可以不对房价负责;除了开发商的欺骗没有制度上的原因就可以导致房价高涨;似乎打倒了开发商群体,全社会就会自动、免费或低价的住上好房子了;似乎没有了开发商社会财富就会自动增长,住房会比现在建得更多了;也似乎中国没有了房地产业中的首富就解决了收入分配的公平问题,就可以让穷人都变成了富人;也似乎中国政府消灭了房地产这个行业,破旧的建筑就可以不拆并变成了“幸福的家园”;更似乎只有时先生这种大骂开发商与政府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才算有为民请愿的“良知”。别以为只要是开发商都是坏人,只有时先生这种记者是好人。别以为只有你在关心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也别以为你的愤怒可以掩盖事实的真相;别以为别人的数据都是“假”的,而只有你的数据是“真”的;别以为只有你为穷人说话而揭穿你的画皮的人就是人民公敌;更别以为你比曾副总理更聪明;别以为你只要在骂开发商就可以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谁对谁错自有事实来证明,谁真谁假自会有人来判断。国务院提出增加供给起码证明了开发商所说的市场中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是对的。开发商不需要讨论高房价对经济的影响,因为从来没有人否认高房价的坏处。但房价是否过高、涨幅是否过快、房价是否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以及高房价是如何产生的却是开发商和政府都必须认真研究的问题。尤其是市场中是否存在供不应求的现象,供不应求是否是推动房价上涨的原因更是必须搞清楚的问题。否则又如何确定调控的措施是应增加供给还是减少供给呢?这恰恰是这次争论的起因,也是政府已给出明确答案和结论的问题,也只有围绕这个问题的讨论才不是转移视线。要忏悔的也许是因为无知而挑起这场争论的时先生;要忏悔的正是没弄懂数字又偏偏要用数字来做论据的时先生;要忏悔的恰恰是在数字的错误游戏中未能蒙骗民众、把戏被揭穿后又不肯认错的时先生;要忏悔的实在是被愤怒打乱了自己阵脚、最后不得不打击一大片并变得疯狂而失去了逻辑与文字的严谨性的时先生……写完这篇博客之后,我准备不再与已经失去了理性的时先生对话了。文章的发展过程已经可以明显的看出时先生已经脱离了以理服人的轨道,已经离现实社会越走越远,只能局限于自己愤怒的包围中了。而和这种丧失了良知与理智的人又还有什么问题可以讨论和研究的呢!不用再浪费民众的时间了。“老生常谈”已让时先生说不出什么道理与事实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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