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现状与作用
李文海自1980年开始发展经济联合体以来,我国的企业集团经历了从无到有、由小到大、由弱变强、不断有新的企业集团出现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上的历程。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作为一种政府政策推动的产物——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不仅对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带动力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也开始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崭露头角。
早在1995年江泽民同志就指出,“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工业化的实现,经济整体素质的提高,主要依靠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在我国,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军工、航天航空、交通运输、通讯、电力、煤炭、石油石化等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这些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则主要靠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这是因为,从公共经济学的角度看,国防安全是应由国家控制生产的“纯而又纯”的公共产品;而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不愿意介入投资多、回收慢、风险大的交通运输、通讯和其他基本公用设施;至于能源供应,则是国家要掌控的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需的资源等等。所有这些因素,都决定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不容忽视。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可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起着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平的作用,但并不是说越多越好。这已成为世界经济发达国家的共识,从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过程看,也不例外。
第一,在非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越多,国家对经济控制的效率就会越低,这已经为各国经济发展历史所证实。
第二,不同国家都注意把握有关国家发展战略、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有关社会生存环境等的控制能力。
第三,在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因为投资规模巨大或投资周期太长,或多是私有企业,私营经济不愿涉足或无力单独涉足,也无法完全通过市场调节。在这些方面,各国都有共同点。
一、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与现状
(一)发展历程简要回顾
我国企业集团是在市场不健全、政府职能没有完全转变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二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初创、发展、深化、做强等不同阶段。企业集团从政府行政性推动、契约形式的联合,发展到以资本为纽带的联结,已初步形成了一批引领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也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并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980年7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推动经济联合的暂行规定》,提出了在所有制关系不变、隶属关系不变、上缴利税渠道不变的原则下,鼓励企业之间发展横向联合。1986年3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横向经济联合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通过企业之间的横向经济联合,逐步形成新型的经济联合组织,发展一批企业群体或企业集团。1987年12月,原国家体改委和原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组建和发展企业集团的几点意见》,对组建企业集团的条件作了较为原则的、引导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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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开始建立,国家把组建企业集团当作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加快资产重组、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一项战略举措来抓。1991年12月,国务院批转发布了原国家计委、原国家体改委、原国务院生产办公室《关于选择一批大型企业集团进行试点的请示》,到1997年试点企业集团共达120家,对如何建立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做出明确规定,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关键行业形成了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据统计资料显示(详见表1),截止1997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共计1455家,占全部企业集团总数的61.4%。
1998年,围绕中央提出的三年改革目标,我国企业集团开展了较大规模的兼并重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上海宝钢集团公司等一批国有大企业集团顺利组建。1999年,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要着力培育实力雄厚、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使之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和参与国际竞争的主要力量。”重点行业企业的兼并重组力度加大,宝钢和上钢实现了联合重组,五大军工行政性公司改建成了十大企业集团,电信业四大集团公司开始组建。这一时期,我国在能源、邮电通讯、军工、公用事业等关键领域和行业,组建了一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截止2000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发展到1735家,占全部企业集团总数的65.4%。
我国加入WTO以后,企业集团直接面对的是实力强劲的全球知名的跨国公司,面临的国际竞争压力与日俱增,而我国企业集团中真正能参与竞争的却寥寥无几。在这种新形势下,国家对企业集团的发展政策做了重大调整。即,由原先过分强调企业集团数量过渡到注重企业集团质量上来,也就是要通过强强联合,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至此,我国的企业集团开始步入了做强做大的新阶段。截止2005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为1446家,占全部企业集团总数的50.8%。
从上述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历程可以清晰地看出,它的产生和发展是直接受到政府政策推动、指引、规范和扶持的影响。在这种背景下,政府一方面推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从而发挥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带动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通过行政影响,通过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控制重要的行业、掌握重要的资源和保证社会的稳定。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发展现状
据国家统计局最新调查结果显示,截止2005年底,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呈现比重下降但实力不断增强的特点;与此同时,企业改革和制度创新工作取得新进展。
1.所占比重下降
从“十五”期间企业集团数量所占比重看,截止2005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数量占全部企业集团的比重为50.8%,下降14.6个百分点;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企业集团数量比重则从19.3%上升到2005年的40%,上升20.7个百分点。从资产规模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占全部企业集团的85.8%,下降8个百分点;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所占比重则上升9个百分点。从经营规模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占全部企业集团的79.6%,下降9.6个百分点;而其他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企业集团营业收入所占比重则上升11.5个百分点。
上述数据的变化充分表明:“十五”期间,我国对企业集团的发展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由原先过分强调集团数量转化到高度注重集团质量上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变化趋势与我国大企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是一致的。
2.资本实力不断增强
虽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数量、资产总计、营业收入等比重在下降,但其主体地位并没有改变。而且,通过兼并重组等多种手段,不断保持资产和营业收入快速扩张。
从资产规模看,2005年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首次超过二十万亿元,达到230,763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为198,046亿元,比上年增长15%。“十五”期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年均增长速度达14.6%。
从资产集聚程度上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平均资产集聚程度在不断提高。截止2005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户均资产规模达到137亿元,比上年增长22.9%;非公有制经济控股的企业集团户均资产规模为24.3亿元,比上年增长33.3%。由此可见,前者平均资产规模是后者的5.6倍。
从年末资产超500亿元的企业集团数量看,1997年有19家,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有16家(有3家超过1000亿元),占84.2%,资产占总量的24.7%;到2005年底有74家(有37家超1000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有72家,占97.3%,资产占总量的53.7%。
从经营规模看,2005年企业集团共实现营业收入155,509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23,760亿元,比上年增长19.4%。“十五”期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营业收入年均增长速度为21.1%。从户均营业收入上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平均实现营业收入85.6亿元,比上年增长27.7%,比全部企业集团平均营业收入多30.9亿元,“十五”期间户均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5.6 %。
3.改革和制度创新取得新进展
近几年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已建立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比重不断提高,母公司出资人进一步明确,改制面超过四分之三,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
截止2005年底,95.6%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已建立以资本为联结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比1997年提高14.9个百分点,比“十五”期初提高7.9个百分点。同时,98.3%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母公司能够对集团发展战略进行统一决策;95.3%的母公司能够对重大投融资项目进行统一决策;85.9%的母公司有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
据统计,2005年有90.7%的母公司出资人能够行使重大经营决策权;87.2%的母公司有权选择企业经营者;75.3%的母公司能够获得资产收益。
调查结果显示,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母公司的改制面达到76.4%,比1997年提高6.6个百分点,比“十五”期初提高3.5个百分点。同时,已改制母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截止2005年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成立股东会的母公司共378家,占应成立股东会的90%;有1051家集团母公司已成立董事会,占已改制母公司的95.1%;有875家母公司已成立监事会,占79.2%。
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突出
在我国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不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自身得到了深化改革与发展,更重要的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运营质量不断提高,对社会贡献进一步加大;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日益突出,影响力明显增强;积极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做强做大先行一步;在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增强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带动力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运营质量不断提高,对社会贡献进一步加大
1.利润总额快速增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
据统计,2005年2845家企业集团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10,391亿元,其中,八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盈利,盈亏相抵后实现利润总额8769亿元,占总数的84.4%。从动态上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利润总额比1997年增加7.9倍,年均增长速度为55%。
2.净资产增加,资本保值增值
从净资产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激烈的竞争中,竞争能力得到了提高。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8.2%、总资产报酬率为5.4%、劳动生产率为54.9万元,所有这些指标均比2004年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从资本保值增值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维护国家所有者权益,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股东权益总计为77,178亿元,资本保值增值率为114.5%,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基本处在110~114.5%之间,表明其自有资本获取收益能力的不断增强和运营效益的不断提高。
3.社会贡献突出
尽管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数量所占比重不断下降,但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并没有下降。
从税金总额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税金总额 6354亿元,占全部企业集团总量的87.5 %,是税收的主要贡献者;从从业人员看,2005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从业人员共计2254万人,占全部企业集团从业人员的79.5%,比2004年增长2.4%;从人均劳动报酬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人均劳动报酬为2.7万元,比2004年增长13.6%,实现了从业人员与劳动报酬的同步增长。
另外,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对国民经济的贡献来看,根据测算结果,2003年、2004年和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增加值占当年GDP的比重分别为13.1%、14.5%和15.2%,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年均在22.1%左右,年均拉动经济增长约2.2个百分点。
(二)促进行业结构调整,控制力进一步增强
近几年来,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按照国家相关规划的要求,不断向国家经济命脉、关键行业或领域集中,即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中逐渐退出,而在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如煤炭、电力、石油、交通运输等领域则更加集中,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结构的优化,增强了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与带动力。
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广泛分布在国民经济95个行业大类中的76个行业中。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行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年末资产总计所占比重相对较低。据资料显示,在娱乐业、计算机服务业和建筑装饰业等行业中,没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竞争激烈的行业,如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和建筑安装业等行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所占比重相对较低,均低于10%。纺织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塑料制品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比重不到1/3。
2005年在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资产规模排定的前十大行业中(见表2),以能源、通信、交通运输业为主。从表2可以看出,前10大行业中,数量上占62.7%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拥有94.1%的资产总量。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几乎全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所占据;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运输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等关系国家经济命脉的关键行业或领域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所占比重也在90%以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这十大行业的平均资产规模达到239.7亿元,比全部企业集团平均资产规模多100多亿元。
另外,2005年从事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八家企业集团,从事林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的分别有七家和十家企业集团,这些全部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九家从事燃气生产和供应业的企业集团中,有八家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由此可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公用事业、科技发展等方面,也处于绝对控制的地位。
(三)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突出,影响力明显增强
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而企业中的主体又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2005年,成立技术中心的企业集团共1765家,虽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有874家,占总数的近一半,但研发费用达1216亿元,占全部企业集团研发费用的77.5%。从动态上看,1997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研发费用仅为118亿元,八年间增加了1000多亿元,是1997年的10.3倍,年均增长33.9%,其主体地位不可动摇。从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比重,由1997年的0.5%提高到2005年的1%。
我国企业集团在获得新产品、新技术的途径方面非常广泛,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无论是在自主开发、委托开发,还是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发等方面都处于主体地位;从近三年企业集团获得国内专利、美国专利来看亦是如此;从科技成果转化结果看,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新产品销售收入11,130亿元,占总体的74.5%。
所有这些变化都充分表明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技术创新地位不可动摇,技术创新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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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1.对境外投资逐年增加,出口销售总额稳步增长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集团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据有关资料显示,2005年58家企业集团对境外投资额共计258亿元,其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为233亿元。占总量的九成多。同时,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实现出口销售总额8569亿元,占总量的72.6%,比1997年翻两番。
2.发挥辐射带动作用,逐步缩短与世界一流企业差距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是在国内外市场同外国大企业争雄的主角。从国内外市场来讲,随着开放程度的提高,一些国外大型集团公司跨国经营程度提高,而能与其竞争的私营企业集团并不是很多,只能由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担当这一重任。
从世界500强的企业个数看,在2005年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我国企业已从1996年的三家,增加到2005年的23家,其中内地为19家,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和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是首次上榜的企业集团,这19家内地企业全部都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
从世界500强的企业排名看,2006年中国石化集团在年度排名中又提升了自己的位置,名列第23位,比去年的31位又提升了8位,取得了中国企业在世界500强排行榜上的最好名次;国家电网公司名列第32位,也比去年提升8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名列第39位,比去年提升了7位,等等。经过多年的发展,与世界一流企业的差距在不断缩小。
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任重道远
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家的竞争说到底是企业之间的竞争,更是大企业集团之间的竞争。到目前为止,我国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离真正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集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目前还存在着经营机制尚未根本转换、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完善、兼并重组存在着不少障碍、研发费用比重偏低、产品竞争能力不强等问题。这里,在实现做强做大、进一步缩小与国际大企业集团差距的过程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肩负着重要责任。为此,要着重理清以下几点思路:
(一)改制工作仍需加强
目前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体制问题,仍然是制约其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关键问题。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活力,要通过进一步加强体制和机制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其竞争能力。
据2005年统计资料显示,一些已改制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母公司虽然建立了“新三会”,但还不能全面行使应有的职权。主要表现在:有12.4%的股东会不能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24.2%的董事会不能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37.3%的监事会无法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同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内部管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22.5%的集团内部产权关系尚未理顺;18.1%的母子公司体制不健全;28.3%的集团缺乏对企业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因此,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健全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经营者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培育其竞争力的制度保证。同时还要进一步推进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培养和造就一批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为其做强做大提供人才保证。
(二)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与世界一流企业的差距,不仅仅存在量上的差距,更重要的是体现在质的差距上。而技术创新是企业集团竞争力形成的动力和源泉。通过对国际大型企业的研究我们不难发现,为了保持竞争优势,国际大型企业都把技术创新放在极为重要的地位,并通过不断增加研究与开发的投入等方式获取新技术,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反观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技术创新能力薄弱已成为影响其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据统计,2005年有近四成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没有建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即使在已建立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企业集团中,其设施、经费和人员不能满足需要的仍占16.3%。同时,虽然研发费用投入逐年增加,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在不断提高,但与国家规定的3%~5%的目标仍有大的差距。根据调查问卷资料显示,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认为研究开发能力弱的占23.9%,认为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占30.5%,这已成为影响其生产经营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此,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必须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在建立健全技术中心、加大资金投入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力度、建立健全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等方面起带头作用。
(三)发挥政府行业指导和政策辅助的作用
从政府角度讲,要积极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支持企业集团的发展,为我国大企业集团,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减少行政干预,消除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行政性障碍。
据调查资料显示,2005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在实施收购、资产重组的主要障碍中,认为国有资产体制改革相对滞后的占62.1%;无法安置被兼并企业职工的占56.2%,有被兼并企业的银行历史欠账问题的占45.2%;资本市场及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的占43.9%。
因此,在目前竞争激烈的国际国内市场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要实现做强做大的目标,“看不见的手”越来越需要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干预和调节。但是,政府这只手不宜直接介入企业集团的具体经营活动,而应把自己的职能更多地体现在行业指导和政策辅助上,主要是创造稳定、健全的竞争环境,制定有利于大企业集团发展的政策措施,对有潜力、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加大扶持力度。
(四)提高国际化水平,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
国家经济的发展主要体现在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集团的发展与强大上。一个国家没有一批世界级的企业集团(跨国公司),就不能发挥其对整个世界经济的积极影响,也无法参与国际经济的竞争。要使一批大企业集团成为技术创新能力强、市场开拓能力强、经营管理能力强、规模经济效益好,具有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的“国家队”,就必须进一步推动有条件的企业集团,特别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的重组、整体或主营业务部分在境内外上市。
目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进入国际市场的形式主要靠产品出口,能够到海外生产的极少,能够建立全球性销售网络的更少,企业拥有的跨国人才数量也不多。我国进入世界500强的企业集团与主要靠市场打造的国外企业500强相比,在整体素质上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为此,我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集团,要以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着眼于整合全球资源,建立全球化采购体系,面向全球化生产、全球化研发,从而早日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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