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真能提高工资吗?
人怕出名猪怕壮。麦当劳、肯德基们在中国声名显赫,因此,假如有100万家企业都违反了同一条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政策,比如,付给计时工的工资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那媒体必然只单单把它们挑出来予以大肆报道。这没有什么不公道的,人性就是如此。面对这一轮舆论铺天盖地的指责,外国快餐业巨头们恐怕只有妥协一条路。问题是,政府由此一步一步地背起自己注定背不动的重担。每个企业主都希望控制用工成本,每个工人都希望自己的工资节节上涨。那么,究竟什么样的工资标准才算合理,恐怕没有人能够确定一个客观的科学标准。政府也没有这个能力。政府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归根到底是任意的。
现在人们都在谈论中国的“血汗工厂”,舆论普遍认为,新兴工业区工人工资较低。工资体系确实存在严重问题,但是,谈论具体一些工人的工资高或者低,却是不恰当的。因为,工资的所谓高低,完全是一个主观判断问题。不同的人获得同样的工资,但仍然可能作出完全不同的判断,因为每个人的经历、对生活的预期、对自己能力的评估、身体状况等等都必然不同。人们完全可以设想:假如工人觉得自己的工资太低,他们就会辞工。这两年新兴工业领域也确实出现了“工人荒”。反过来可以说,那些没有辞工的人,就承认了自己所获得的工资是可以接受的——尽管他们绝不会反对企业主给自己加工资。
因此,拿一个绝对的数字来衡量各人所获得的工资是否合理,根本没有意义。面对工资,人们需要讨论的是,劳资谈判的制度框架是否合理。也就是说,雇主、雇员的政治与法律权利是否得到了平等保护。只要做到了这一点,则双方达成的任何工资都是合理的,而只要双方的政治、法律权利不平等,则不管什么样的工资水平都是不合理的。
就拿沿海新兴工业区工人工资来说,问题不在于他们的工资只有700元,或者连续四五年都没有上涨。真正的问题是,最粗略的经验观察即可发现,劳资双方的权利是不平等的。一方面,各级政府为实现经济高速增长这一压倒性任务,普遍奉行亲商政策,给予投资者诸多特权。另一方面,工人却大部分被户籍制度所限制,无从参与本地公共生活,不能影响当地法规、政策,也不能享受到当地政府行政、司法的公平保护。在权利如此严重失衡的格局下,工人无从与企业主进行平等的谈判。由此而形成的工资,不论是多少,必然是不合理的。
此时,政府仅仅规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对于工人几乎没有多大用处。政府此时需要做的是把失衡的权利格局扭转过来。比如,给予常住一年、半年的外来工人以本地户籍。这样,权利得到较多保障的工人,自然可以通过与工厂的谈判提高工资。工人工资低,与廉价劳动力的无限供给根本无关。那只是经济学上的一个神话。即使真的无限供给,替换工人的成本也会迫使工厂认真对待现有工人的谈判要求。更不要说工人通过法律途径增加自己的谈判筹码。
问题是,政府似乎没有足够的激励,“平等地”对待企业与工人。于是,政府就选择了一种回避策略:通过抓典型的方式,有选择地执行最低工资法。尤其是抓大型知名跨国公司的典型,用某些反全球化人士的话说,这些公司已经被自身的名誉所绑架。
这种做法可以令少数工人的境遇得到改善,但是,在上述情况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各级政府没有任何激励普遍而平等地对所有企业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意味着,最低工资法不可能被普遍地认真执行,大多数工人从政府的最低工资法中得不到好处。至于普遍执行对劳动者的不利后果,自由市场经济学家已有很多论述,此处不赘。
不过,民众往往会轻易相信,只要政府制定一部法律,或者发布一项政策,就可以轻松地提高自己的工资。好像自己的工资不是由市场决定的,而是由法律赐予的,好像自己的利益不是靠自己争取来的,而是靠官员赏给的。这种迷信会促使人们把更多希望寄托在政府身上,不是推动政府改进制度,而是让政府去管企业,甚至让政府直接给自己涨工资。有些经济学家也在谈论政府应当“提高”工人工资之类的话。但是,企业是企业主的,政府真的能够提高工人的工资吗?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