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ll999888 发表于 2007-4-5 07:09:02

论中国目前的工资状况(转载)

论中国目前的工资状况(转载)

 整个经济链条中,人们最关心哪个环节?我想,不同的人们,当有不同的心思罢。例如官员们最关心的,通常是GDP和引进外资,这与他们的升迁有关;企业家们呢,则关心销售额和利润什么的,这决定了他们能否跻身“先富者”行列;而那些脑体劳动者们,最关心的大概就是工资了,还有日用品的价格吧,因为他们首先要生活。
  
    也就是说,中国人民最关心的,应当是工资问题。
  
    在我看来,正是这个“分配”问题,最能扯动人们的心弦,最能使人民快乐或者痛苦。
  
    但表面上,事情似乎看不太出来。首先,报刊上没有见到多少老百姓谈工资的报道。同时,在中国,经济学家们,特别是著名的、资深的、得大奖的那些学者,几乎没有什么关于当代工资问题的专著或者有影响的论文。总体上,这情形真使人遗憾,我感到,中国高级的经济学者们似乎漏掉了一个重要的东西,而且是最重要的东西。
  
  
  
  
  经济学家们认为“低工资制”已成历史
  
  
  
  
    中国那些著名经济学家们关心什么?从他们汗牛充栋的著述和文章、讲演中,不难发现,他们大都非常关心“经济发展”,关心GDP总量,还关心增长速度。这当然也难说有什么错。但不过,我注意到,他们大都很少论述“分配”问题,他们不关心这个。
  
    其实,这是个很难绕开的话题,目前也是个充满危险性的事物。看中国历史上的多数动乱,主要源于分配不公,而不仅仅因为经济的困难。而且,经济即使发展了,土地的过分兼并和人民的贫困化,也会使得全社会最终走向“天下大乱”。这是中国历史进程中一再表现出来的、不可改变的逻辑。
  
    所以,只管发展经济而无视分配问题,恐怕最终只能将社会引向动乱。
  
    再说,在理论上,像人类的一切动作一样,发展经济总得有个目的。我们总不能说:发展经济就是为了经济发展。我认为,经济发展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人们能享受其成果。问题是:是极“少数”人享受,还是大“多数”民众都能享受?这就涉及到了“分配”问题。我知道,我们经济学界也有人申请到了课题费、研究所谓“收入分配”问题,但是,鲜见有人郑重其事地提出中国的“低工资制”的问题。
  我认为,这是中国经济学界一个很大的理论疏忽。
  
    当然,说主流学者完全不理睬“低工资制”也不是事实。他们也会偶尔顺便提及此事,但他们多认为“低工资制”是改革以前的制度,董辅礽、吴敬琏等明确说到“计划经济”时期的“低工资制”,称它是当时的、过去的。从网上可以看出,不少经济学家认为,过去是“低工资”,但是改革后已经变化了。最令人感到幽默的,是著名经济学家王珏、高鸿业提出了几个消费阶段:(1)“元级和10元级”阶段,是从建国开始到60年代初。他们指出:这一时期是“从供给制到低工资制的实行”。然后是(2)“百元级”阶段。从60年代中期到70年代后期,比较时髦的消费品是所谓“三转一响”(即自行车、手表、缝纫机、收音机)。(3)“千元级”阶段。从80年代初期到90年代中期。该时期消费品的档次已经大大提高,诸如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在消费品结构中占据突出地位。他们指出:“这一时期人们的收入大幅度增加”。(4)“万元级和10万元级”阶段。他们认为:中国人的吃、穿、用已得到基本满足。有代表性的消费品是房子、小汽车等,消费品的价格在万元、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于是,他们欢快地判断说:中国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现在正向10万元级的台阶迈进。
  
    从这里不难看出,经济学家们认为“低工资制”已成历史。
  
    但这里,经济学家的理论令我不服。我认为,用一些消费品的不同,并不能证明“低工资制”什么。今日的电视机,也并不比60年代的手表更加昂贵。以我自己为例,60年代末毕业时,3个月工资才能买一块手表;而今天,我2个月的退休金就可以买一台3千余元的彩电了。其实,消费品本身的变化,只能说明技术的进步,并不能说明工资的高低。古代皇帝通常是全国收入最高的人了吧,但他们全都没有消费过彩电,见过手表的皇帝也只寥寥,但能说皇帝们的收入是“元级和10元级”的吗?
  
  
  
  
  我要证明当前中国仍是“低工资”
  
  
  
  
    其实,正确地说,“低工资”和“低工资制”还是不同的概念。我们常说的“低工资制”,是指建国后在国家基本负担住房、医疗和教育费用的情况下,给职工发放“低工资”。当时是故意这样做的,国家主观上大概是为了更有利于集中建设资金,同时为人民提供基本社会保障。那时,除了这三大民生问题外,还有个重要的事情,就是要保证基本生活品物价稳定,必要的时候即用“财政补贴”的办法,使人民的工资不致贬值。另外,还有许多福利性质的东西,例如市内交通、水电煤火费等,都须保持在低价格上;在北方,公家的房屋里,冬季取暖也是免费的。
  
    显然,只有在上述情况下,“低工资制”才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我认为,改革以后,本来意义上的“低工资制”已经逐渐地消失了。尽管陈云在1980年仍在讲应当实行“低工资制”,但作为一个制度,它已经在走向消失,也可以说被改革摧毁了。
  
    “低工资制”是建立在基本的“社会保障”基础之上的。到了今天,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三大民生问题的“社会保障的屏障”业已坍塌,所以,“低工资制”的消失,也正是改革的应有之义。但最大的问题是:“低工资制”虽已过去,但是实行了20多年的“低工资”是否已经变成了“正常工资”呢?
  
    没有。
  
    不少人认为,低工资已经改变。改革前只有30-40元平均工资,现在已经有1000来元的平均工资了,难道还是低工资吗?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难得的糊涂。
  
    我认定,直到今天,“低工资”状态也并未过去。但论说的困难是,我无法用“可比价格”的计算来证明这一点。因为它实在太难算了,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不变价格”也实在太粗略了,且没有供计算用的指数。所以,仅仅用60年代手表价格“相对的讲”高于0年代的彩电,还是不能说明整个低工资制度。有人曾经计算过鲁迅先生的月收入为2000多斤猪肉,以此来何现今人们的收入水平相比较。改革前北京的猪肉价格是8毛来钱1斤,现在10元左右1斤,但是目前0年代的总体物价水平比起改革前,上涨绝不止10倍。要证明这一点,须将数千种商品的上价格上涨综合起来作加权计算。这一点我是做不到的。
  
    但不管怎么说,应当还别有证明途径呀。于是我苦思冥想,煞是费力。后来,竟终于找到了一个办法,来证明中国现今的工资水平仍然是“低工资”。
  
    2002年,我写了一篇文章,叫做《中国的宏观经济叫人捏着一把汗》。我把1978-1999年每年的“全国工资总额”(它包括加班费和各种补贴)与GDP的比例算出来,列了一张表。我惊奇地发现:1999年的该比例比1978年的还要低3.6个百分点,而1988年比1980年则低了5.4个百分点。从1978-1998年的20年间,竟然有14年工资总额与GDP的比例比头年要更低!
  
    这就是说,经过20多年改革,全国工资总额与GDP的比例是一条下降的曲线。
  也就是说,经济虽然发展了,但相对的讲,工资部分所占的比例更低了。
  
    所以,我终于证明了,目前仍然是“低工资”。
  
    确切地说,目前的中国是没有“低工资制”的低工资!
  
    后来,去年我又把2002年算的那1978-1999年的表延长到2004年。另外,我又把1949-1983年每年“工资总额”与“国民收入”的比例也算出来,也列了表。因此,我发现:在经济情况比较正常的例如1956-1957年、1963-1964年,工资总额的比例都高于改革之后。而且高了还不是一星半点!若相比今天的0年代,竟能超过10个百分点上下,老天,那还是在很有些“社会保障”的年代呢!
  
    我国现在的“工资总额”到底出了什么鬼!
  
    不过至今,我也不知道我的这种计算是不是科学可靠,但无论如何,我是最早做出这种计算的。我的这两篇文章,当时在杂志上都发表不出来,于是我只好办了一个“李志宁网页”,把详细的表格和推算都放在里面了。希望能够有读者理解。不错,这篇文章后来也被热心的人转贴到别的网页上,但是数目不多,只有几百处而已,大概也没有进入任何有影响的网站,这使我稍稍感到失望。
  
    尽管如此,我想,如果文章的算法有错误,误导了读者,仍应当由我的无知负责,可以对我进行批判就是了。
  
  
  
  
  “低工资”是中国经济的百害之源
  
  
  
  
    “低工资”是不正常的,那么什么是“正常工资”呢?
  
    2005年底,国家公布了修订了的2004年GDP,比2005年版的《中国统计年鉴》公布的要多出2.3万亿元。这样一来,我原来计算的“工资总额”与GDP的比例也要修改了。
  
    原来是12.35%,而现在则是10.57%了。下降的幅度不小!
  
    我看到网上有人说,美国的该比例90年代末达到60%多。我问讯了一位美国的经济系教授,他为我计算了一下:不包括农业工人、个体户小业主、临时性散工的工资性收入,据统计2001年美国的该比例为49%。
  
    我真的很吃惊。
  
    照此说,比起美国,中国的“剩余价值率”实在是太高了!这样高的剩余价值率,中国还会有什么“内需”?还会有什么“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所以说,中国的经济实际上很脆弱。如果没有持续增长的“引进外资”、出口、及所谓投资热,那么中国的经济平衡将无法维持。不错,中国今天像念经一样在不断说着“扩大内需”的空话,但是人民收入这么低,人们怎能因为国家的口号动听、就全不顾性命地大把花起钱来?难道不怕钱没了只能喝西北风度日吗?
  
    过高的剩余价值率,对于任何社会的经济,都肯定是一个灾难。
  
    据公布,2004年中国的全国工资总额(包括各种工资性补贴),仅有1.69万亿元。而“消费品零售总额”就有5.40万亿元(虽包括办公用品等公用消费品,但不包括公家汽车消费和宴请费用,这后两项据说就达到8000亿元规模);而居民储蓄增加额就有1.60万亿元之巨;另外居民购买汽车和住房的支出;全国农民的总劳动收入,国家都没有公布统计数据。仅这样几笔大账,也已让人感到问题的沉重。
  
    此外,我还想说,除了“内需”不足外,人们工资部分太低,还会毒化和败坏社会风气。由于“工资”过低,迫使得人们去寻觅工资以外“阴暗的”收入,据网上材料,据中央电视台对京沪穗调查,37%的人说他们有工资外收入。不难明白,人们为了得到灰色收入,往往会通过不正当的关系和途径。这是逼良为娼的办法,西方发达国家都不是这样的。
  
    工资太低,还会使得许多生性老实的技术人才远走他乡,漂洋过海。
  
    工资太低,人工便宜,又会使得企业不思改进技术以节约人工。在西方国家,人工很贵,这促发了人们改进技术的热情。
  
    工资太低,才会“省”出大量金钱和财富,让那些贪官污吏和不法劣商有钱财可贪。
  
    工资太低,能够使“少数人先富起来”的理想得以尽快实现,这是不假。所以不少学者使劲鼓吹“低工资”。例如一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官员李剑阁就公然鼓吹“血汗工厂”;而著名经济学家王梦奎也说过,“现在低工资制是应该说是我们对外经济的一个优势。”这种短视的、应和上面的学者的论述,目前很普遍。原因是,学者们自己不会去当工人、拿低工资的。而不同地位的人,就会说出不同的话来,这毫不奇怪。
  
  
  
  
  如何能够改变“低工资”状态?
  
  
  
  
    我曾在未获出版的一本书稿中写道:对于中国大多数劳动者来说,最痛苦的是事情,还不是就业率太低,而是工资太低了。在建国前和建国初期,一个人工作能养活一家子人。但是目前,由于工资太低了,而中国各种能收费的地方都使足了劲敛钱,所以一个教育部副部长说他们夫妇两人养活一个大学生都难!瞧,那就更别说全国人民,特别是生活悲惨的农民了。
  
    农民在乡镇企业的工资收入,我不知道国家统计局是如何规定的,大概不包括在“工资总额”中,那起码当有8000亿元规模,可能会归于农民的收入。但是城市里的所谓“农民工”,其工资收入总应当包括在“工资总额”中吧。而谁都知道,民工们的收入是非常非常低的,低得毫无道理!但是现在谁能提高他们的工资呢?没有人!
  
    人们不会忘记报纸上盛传的美谈,温总理为农民工“讨工钱”。但显而易见,温总理不能给农民工“定工资”。那么,由谁来决定农民工的工资呢?那是黑心的老板。
  
    历史的规律是:只要工资由老板来定,那就肯定会是最低的工资,甚至是不足活命的工资。能不能改变这种情况呢?令人遗憾的是,我没有见到今天的任何中国学者提出这个问题!我也没有见到任何酒足饭饱的国家官员们说过这个事情!他们显然认为,民工的工资,当然是由老板来定,那是天经地义!
  
    现在,人们显然不能把提高工资的希望寄托于国家。因为对于绝大多数单位来说,国家顶多能制定出一个“最低工资标准”。好了,这个低标准,也往往就真的是千千万万民工的实际收入。对于那些黑心肠的老板们来说,就这点钱,他们也是不愿意给的。在几个月前著名的王斌余案件中,王要讨还2000余元欠薪,包工头却只打算给他50元!
  
    平心而论,这倒也不能完全怪国家无情无义,因为很多事情,国家已经够不着了,手臂已经太短了。中国已经不像改革前,那时大多数单位都是国家直接控制,国家若是决定涨工资,只消发个“红头文件”就行了。现在,不仅私企职工的工资国家管不着;就是国企,也往往是贪得无厌的高管CEO说了算。工人么,那不过是一群发不出声音的“人手”罢了。
  
    目前,国家只有能力给国家干部、公务人员涨工资。而现在,这种本来合理的动作,却使得企业的广大员工格外气愤。因为国家收了那么多的税!2003年2万亿元,2004年2.5万亿元,2005年3万亿元,一年又一年猛涨,但“国家干部”以外的人们,却是很难得分到一杯羹。由于工资涨不上去,所以,人们的气恼是正常的,于是这种情况下,即使是合理的公务员加薪,也反会使社会上更加人心动荡。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途径能够提高“被雇人员”的工资呢?
  
    这个途径是有的,就是允许并保障工人向雇主方“集体争议工资”。只有这个工联主义政策,才能真正保障工人阶级的经济利益。否则,中国就只能是个18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我认为,历史上罗斯福新政给予的“集体争议工资”的权利,是真正解放工人阶级的大宪章。19世纪的老马克思及一代一代老*人曾梦想解放工人阶级,他们没有做到。他们过于看重“政治层面”,结果是工人和劳苦大众的政治斗争成果,几十年甚至几年后,往往就被“新一代”的政治统治者夺去,已经成了一个规律。对于工人阶级,政治成果既失,经济权利也没有了。
  
    公正地说,马克思在一生中都愤怒地指责对于工人的残酷剥夺。像他一样,在“被雇佣者”和“雇主方”这两个面,我内心的同情,也始终在付出血汗、并终日创造剩余价值的“被雇佣者”一方。我不明白,面对今天中国工农大众的痛苦的脸,那些睥睨穷人而抱富人粗腿的、没有良心的中国学者还敢笑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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