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信件速递只能邮政专营?
引子将在今年6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反垄断法》(草案)成了两会上委员代表讨论的焦点,国家商务部条法司司长尚明已明确表示,由商务部首推的《反垄断法》已经列入一类法律审议项目,预计在3—5年内完成,其立法范围将囊括电子商务、商业网点、直销、特许经营等范畴,为这些领域的公平竞争提供法律环境。
与《反垄断法》的制定相映成趣的是,《邮政法》的修改稿第七稿却由于其中维护部门利益的反竞争性内容,同样引发热议。
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委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大部分的垄断权还控制在政府手中,并且在这么多的行业垄断在事实上存在的时候,《反垄断法》在立法上很难进行操作。
部门立法是否不利于打破行政性垄断?《邮政法》修改是否事实上强化垄断?本报记者就此采访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交锋】
邮政市场应否全面放开?
去年2月,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36条”)规定:“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加快垄断行业改革,在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石油等行业和领域,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邮政法》修改和《反垄断法》制定中,这也是“市场派”反复引用的条文。
全国政协常委、国务院参事任玉岭表示,《邮政法》修改稿第七稿第十条规定,“信件的寄递由邮政企业专营;国际信件的速递业务和单件重量在350克以上的国内信件速递业务除外”。由于快递分量在350克以上的信件和包裹,不到快递总量的10%,这一条如果得以通过,基本等于宣布以350克以下商业信件为主营业务的同城快递公司没有了生存机会。
任玉岭说,如果按照“非公36条”,对国内民营企业的国民待遇,也应不低于外资企业。
国家商务部研究员梅育新却对记者表示了不同意见。他说,“传邮万里,国脉所系”,邮政行业关系到国家的政令通达,因此并不应该是单纯的完全竞争市场。同时他也担忧,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都愿意进入类似快递这样高盈利的领域,但不愿承担平信之类的一般性服务,因此他认为《邮政法》的修改稿,是对邮政部门长期承担一直亏损的基础性服务后的“一种补偿”。
来自上海的彭镇秋代表说,邮政承担党报党刊发行、义务兵免费信函、盲人读物免费邮寄、边防通信保障等任务,维持邮政普遍服务的成本很高。以新疆为例:93条边防邮路,总长6067公里,全部是在山地和戈壁中穿行的便道,县邮局到边防站最近的距离为224公里。一年四季,不论冰雪封山,风沙酷暑,邮政保证边防邮路畅通无阻。在西部西藏、四川、云南等经济落后的乡村、边陲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山区、高原地区,邮政现有网点6.6万个,维持这些网点平均费用每年每个网点需要1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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