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现代社会不是施舍社会 ----市场经济下的财富制度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主任 仲大军2007年3月23日
一、真正的现代社会不是施舍社会
当下有太多的企业家论坛,太多的企业家财富观讨论,整个社会在围绕着企业家的道德良心做文章,当然这些做法的目的都是在盯着企业家的钱包,于是就出现了一幕幕评奖和捐赠等表演。
但这些表现企业社会责任的做法很象停留在封建社会:穷人对富人无限感激,富人为此骄傲自豪。以一个电视节目为例,报道了东北大连一个企业家捐助贫困学生的事情,电视镜头中出现了受资助学生点头哈腰对企业家感恩戴德的样子,也出现了那位企业家高尚伟大的样子。看到这种镜头,心里很不是滋味,这是一种有损人格的施舍。今后的中国社会应该避免这种做法。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一个真正尊重个人尊严的社会是不会让社会存在太多施舍行为的。一个拥有现代保障制度的社会,即使贫困者也有社会保障,也有做人的尊严,而不是从街上乞讨或从企业家和富人那里寻求施舍。
二战期间,西方国家的社会保障思想开始付诸实践,这一制度建立在这样一种人文基础上,最有代表性的是美国罗斯福总统的一句话:“人人有摆脱贫困的自由。”
如果一个社会存在着太多的慈善和施舍行为,便说明这个还没有完全进入现代社会,今天的中国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封建文化阶段,正是思想文化的落后,才出现了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这种情况的原因在于企业资源进入社会得太少。如果一个国家的财富资源大量留在企业经济组织以及政府组织里面,那么这个社会的公共福利空间会非常有限,公共福利会少得可怜。目前我国就处在这么一种的状态。某些私人的空间大,政府的空间大,企业的空间大,唯有社会的公共空间小。
一个国家的企业家权力和权益过大,既对企业家不利,也对社会不利。因此,要从制度建设方面来加以纠正。
二、企业家成为社会聚焦的社会原因:
现在人们一谈起企业财富,便认为是企业家个人的事情,是企业家的良心道德问题。实际上,这种看法把问题片面化和庸俗化了。在任何法制社会,财富都是一个法律和宪法规定的对象,并不是完全由个人支配和裁量的。因此我在这篇文章里更多批评的是制度缺失,而不是企业家的道德良心。
探讨财富问题要跳出企业家个人的范围,上升到法制建设层面来分析。企业利润在合理分配和纳税之后,不必再与社会事务发生太多的关系。而我国现在的情况是:企业不象企业,社会不象社会。该企业执行的责任企业未执行,该社会担负的事情却往企业家身上推。这都是缺位导致的社会混乱。
导致当前社会过分注重企业家作用的原因说到底,是企业家手中掌握资源。为什么很多财富掌握在企业家手中,为什么这些资源不能分散到社会中去?主要是有这样几个原因,第一,规范的社会制度没建立起来,导致目前我国出现了资本收入大于劳动收入的现象,收入分配出现了较大的差距。为什么我国的资本收入大于劳动收入呢?主要是与制度缺失有关。譬如劳动群体的权利相对薄弱,缺少谈判权、团结权与罢工权等。
另外,税收方面的某些制度缺失,使一些本该交给社会的企业利润没有拿出来。譬如个人所得税,遗产税,都存在着较大的漏洞。这些因素都使企业家群体在社会中显得格外重要,身上肩负的社会责任担子十分沉重。
这种局面造成了当前社会对企业家群体的太多依赖,也使企业家承受了过多的社会道德责难。因此,我国要通过完善制度和深化改革使企业家从喋喋不休的企业社会责任和财富观讨论中摆脱出来。
也就是说,要重在制度建设,而不是紧紧盯着企业家的人格和良心道德。目前我国社会纷纷让企业家登台亮相,恰恰说明了其他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因此,如此把太多的精力放到用道德来缩小社会贫富差距上,不如花些力气搞些制度建设来遏制贫富差距
三、企业家的财富观与社会环境
市场经济并不是企业家说了算的经济。在一个制度完善的民主平等的市场经济中,企业家在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有限。但企业家毕竟是一个掌握经济要素的重要社会群体。他们的意识和行为方式往往对社会生活会带来较大影响。
我曾经在一个阳光财富论坛上说过,企业家的财富观首先是满足自己的物质生活,摆脱贫困的状态是我国许多企业家创业时的第一愿望。企业家也是人,有着七情六欲,也有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认为企业家在获得一定物质财富时,首先可以实现的是改变自己生存。
但中国的有钱人一定要有这样一个认识,那就是亚当·斯密说的一句话:“有一个富人,就可能有500个穷人。”一个国家的富人往往是建立在众多的穷人基础之上的。如果一个国家不制定限制巨富的法律措施,那么这个国家就必定出现大批的穷人。所以社会上最容易获得财富的企业家这批人必须明白这个道理,从而调整自己的收入分配。
企业家在温饱甚至奢侈达到之后,如果税后再有剩余,可以考虑设立社会基金,为某个事情或某个目标而做贡献。西方国家的许多私人基金都是有目标的,譬如环保治污,教育扶贫。
其实对于有产者来说,消费财富也是人生的一种乐趣,如果能看着钱花到自己希望的领域去,实现了一种愿望,本身就是一种快乐。因此,消费财富如同创造财富一样是人生的追求。
当前的世界大致有两种类型的社会,一种是完全计划经济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这种体制下,个人基本不掌握财富,也根本谈不上企业家。另一种市场经济的国家,这种国家承认私有制,象我国是既以公有制为主,也承认私有制的存在。这种市场经济是个鼓励创造财富、承认个人财富的经济制度,它顺应个人愿望,能极大地调动起个人的能动性。在这样的制度下,全社会的成员可以将潜能充分调动起来,为创造财富和争取个人财富所努力。
为这种制度相配合的是一套法律规章制度,譬如新的《物权法》出台,确立了我国私有财产权的合法性,承认了私有制在我国的合法化。实际上这是制度对企业家的奖励,允许个人拥有财富,就是市场经济这种制度对企业家的奖励。目前我国是两种制度并存,有了一定的企业家个人空间。
当然,市场经济还是一种公平竞争和公平分配的制度,平等地分配社会财富和企业经济所得,也是市场经济追求的目标。市场经济并不仅仅意味着赚钱,也包含合理分配。这些制度表现在企业内部,便是职工对企业利润的追索权,职工的团结权和与企业主讨价还价的权利。这些制度都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内容。
表现在企业外部便是维护消费者权益、企业的社会责任等相关外部性的法规。这些规章制度的建立在一定程度对企业家行为构成了全面的制约。所以,真正的市场经济并不是企业家说了算的经济,它是一个由社会各方面因素共同制约的经济。
这种法规制度制约的目的,从人文角度讲,便是建立起一个有人格尊严的社会,减少感恩戴德的施舍慈善行为的社会。
总之,当今的社会,在财富方面要淡化企业家的因素,重视和完善社会因素和制度因素。企业家和社会都要共同意识到:企业财富并不是由企业家个人说了算,而是受到社会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制约的。
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的道德良心才不会受到太多的责难,企业家的心理才不会背上沉重的包袱,社会也不会对企业家群体给予太多的希望,甚至会弱化仇富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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