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条约半世纪
罗马条约半世纪张福昌(作者为淡江大学欧洲研究所助理教授)
最近,几乎所有的欧洲联盟国家都很慎重地筹划庆祝「罗马条约签订五十年」。一九五七年三月廿五日德、法、义、荷、比、卢六个国家在意大利首都罗马签订「罗马条约」,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与「欧洲原子能共同体」,迄今该好届满五十年。「罗马条约」的签署象征欧洲国家系统建设欧洲的开始,也意味着欧洲统合运动从此扩大到所有的经济层面,而不再局限于煤矿与钢铁工业的合作。同时,「罗马条约」也奠定了欧洲联盟超国家组织的基本型态,睽诸目前欧洲联盟的组织机构、决策模式、法律架构与对外关系,大致上都是源自于「罗马条约」的设计。
「罗马条约」二四八条条文清楚揭橥了建立「共同市场」所需的配套经济合作措施,并详细勾划了欧洲超国家机构的运作模式。这些于「罗马条约」中所设计的政策结构与组织机构,一直是这五十年来欧洲经济统合的基础。就功能面而言,「罗马条约」是一部具有前瞻性的统合文件。
照着「罗马条约」所铺设的道路走,欧洲国家于一九六八年建立了「关税联盟」,对内废除所有的关税障碍,对外采取一致的共同关税,欧洲国家的经济力量开始有系统的结合在一起。八五年欧洲执行委员会提出「完成内部市场白皮书」之后,再度掀起欧洲经济统合运动的高潮,以达成「单一市场」为目标。
一九九三年欧洲国家如愿地建立了单一内部市场,使人员、商品、劳务与资金可以在欧洲联盟内自由流通。九九年欧洲国家再建立了「经济与货币联盟」,使欧洲经济统合运动达到最高峰。座落于德国法兰克福的「欧洲中央银行」全权负责制定共同的货币政策,并且统筹发行「欧元」。「欧元」的诞生说明了欧洲国家高度的统合意愿,目前十三个「欧元」会员国将其货币主权转让给欧洲机构,这意味着,欧洲国家化零为整,而要以一个坚实的欧洲力量,在国际经济与金融市场上发挥其影响力的决心。
诚然,欧洲统合也是一个富有政治意图的发展过程。欧洲国家在经历一九五四年「欧洲防卫共同体」与「欧洲政治共同体」挫败之后,深感要会员国让渡军事与政治主权的时机尚未成熟,因此,乃改弦易辙将欧洲合作的领域转向经济方面。然而,九九年欧洲国家不能独自平息科索沃战争的经验,明白显现了欧洲联盟军事上的弱点,所以欧洲联盟会员国乃积极地于随后的几个重要会议中,热烈讨论增强其军事能力的办法。
在欧洲联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架构下,欧洲联盟推展所谓的「欧洲安全与防卫政策」作为其建立自主军事能力的核心计划。而自从「尼斯条约」建立三个军事机构之后,许多有助于提升欧盟整体军事行动能力的辅助机构也相继建立,例如:「欧洲防卫总署」、「欧洲联盟卫星中心」等。在参与解决国际争端方面,欧洲联盟这几年来总共执行了十七项行动,其中四项为军事行动,十三项为非军事行动。虽然,欧洲联盟目前的自主军事能力仍然有限,但是,就其积极扩建相关军事机构与整合会员国军事资源的角度观之,未来欧洲联盟势必可以在国际安全上扮演一个具有影响力的角色。
总而言之,欧洲统合运动是一种「先经济,再政治,后军事」的演进过程。经过五十年的努力,欧洲联盟的会员结构已经从草创时期的六国,增加到目前的廿七国;欧洲统合的「广化」指数节节升高,「深化」指数也频频上升,这使得「欧洲的欧洲化」程度慢慢提高。历经半世纪的前仆后继,一个全方位的欧洲强权正慢慢地崛起。
前欧洲执行委员会主席戴洛尔(Jacques Delors)曾经说过:「欧洲是经济的巨人,政治的侏儒,军事的幼虫。」。但欧洲联盟无止息的统合动力,未来的欧洲联盟将积极地从「政治侏儒」转变为「政治巨人」,并将「军事幼虫」转变成五色斑斓的彩蝶。
中国时报 2007.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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