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法律之窗宣言
本人声明,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活动,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讨论,不再看法律之窗的帖子。KID版,不是没有来过,为何现在才想起了版务,才想起了整理。
作为版主长期不务版务,只是偶尔激情删贴,为何还占着斑竹的位置,为何不早早辞职,让位贤能。 希望您可以留下,确实kid前一段管理不够
转贴确实为版规所禁止,删除也是可以的,希望我们共建法律版 引用第0楼竹青峰于2007-03-26 13:35发表的 退出法律之窗宣言 :
本人声明,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活动,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讨论,不再看法律之窗的帖子。
KID版,不是没有来过,为何现在才想起了版务,才想起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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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兄,请留步,这个问题我早就发现。
不管怎样,法律是我们自己的事业。 删除前提醒一次,这样才显得人性化咯,我今天转帖没注意上面的置顶,一下子删 了 我6,7个帖子,是个人都郁闷啊 littlekid 版主,您好
可否请您给大家预留一个小小空间,好不好(象计算机板块那样,转帖每日只有一个)
毕竟大家在园地不是研究学术,资源在比如北大法意之类网站上面都很多,虽然大家很喜欢这个板块的专业性,但是给大家一个挣钱的门缝,这样提高大家参与的积极性啊!
请您考虑! 感谢bow_bb兄拿出那么多财富帮我和竹兄清零。 引用第0楼竹青峰于2007-03-26 13:35发表的 退出法律之窗宣言 :
本人声明,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活动,不再参与法律之窗的讨论,不再看法律之窗的帖子。
KID版,不是没有来过,为何现在才想起了版务,才想起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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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也有同感,自认倒霉吧。 楼主你不觉得你能过分....我只是想问你一下,你为法律之窗付出了多少,又从这里拿了多少...
我只是想告诉你,你可以对别人不满,但不要不给别人机会.
整理版务不要时间吗?
KID版主已经在整理版务了,又何必人云亦云,落井下石呢?
何不用这贴提一两个好的建议,做一点实在的事情!!!!
我相信:不用多久法律之窗会办好的.... 各位不要激动
事情总有办法解决
既然littlekid版主已拿出救济措施
那么大家就按程序来办 是啊,所有关心法律版的同仁们。
大家要稳住,相信littlekid,过了这段时间,法律版一定会好的。 的确我们应该支持斑竹的工作,但是这样的处理是否应该划定一个时间段呢?
是否应该警告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帖子必须。。。难道以前的所有的帖子都要付出代价?
是不是从现在开始每天都要等着为以前发的帖子付出代价?
记得茶社也曾经改革过,时间划分的很清楚,从哪一天开始的有条件的转帖,以前的就不处理了,现在一样执行的很好。
希望版主考虑一下,大面积的扣除财富很可能伤害大家的兴趣,不一定对于法律版面发展就是好的。
法不责众,希望版主慎重考虑。
无论怎样,这次处理也达到了警示大家的作用。
以前,我自己也在法律发过帖子,对于违反规定的部分我向版主致歉。
希望法律越办越好!!! 真的处罚过重了 发短信给KID,还被训斥一顿,唉~~伤心中
如果是我个人这样乱发帖,那扣光我威望我都没意见,但是整个版块都是这个现象,叫人怎么能不被现象所迷惑呢~ 论坛的发展兴旺需要每个人的努力,但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更不能将所有的人一棍子打死,我理解版主的决定,但更同意sunky2008 的说法。法律之窗确实应该改革了,但法律之窗到目前这个局面,就仅仅是这些转贴者的错吗?从另外一个角度理解,这些转贴者至少从某种程度维系了对法律之窗的关注。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谢谢大家的配合和支持! 从现在开始大家一起配合斑竹建设好法律版 兄弟们要挺住,虽说这次法律版删除转贴凶猛了点,但大家应该看到今天两个求助贴应助者加威的情况,所以法律版这次改革的决心和努力的方向是显而易见的,楼主虽说注册时间不长,但对法律版的关心和热心有目共睹,也提了不少有益的建议,万不可跺跺脚就走。相信法律版不久会成为我们大家学习和交流的乐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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