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防范外资垄断恶意并购
针对部分涉及吸收外商投资的政策正在或将要陆续调整的情况,商务部近日下发了《关于2007年全国吸收外商投资工作指导性意见》。《意见》指出,今年要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引导和规范外商向上市公司战略投资。《意见》提出了2007年吸收外商投资工作目标:转变吸收外商投资观念,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为核心,改善吸收外资综合环境;引导外资投向高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研发环节,投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保持吸收外资合理增长;鼓励产业梯度转移;简化、规范外资审批,加强对外商投资的监测和管理;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促进体系。
《意见》指出,2007年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针对吸收外资的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新特点,做好政策调整的各项准备工作,保持吸收外资政策的相对稳定性、连续性、可预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合理引导外资投向,优化产业结构。鼓励外商投资研发中心、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和节能环保产业;鼓励外商投资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严格限制外商投资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产业,严格限制外商投资房地产;充分利用境外资源发展资本市场,引导和规范外商向上市公司战略投资。三是引导外资投向附加值高的金融、物流、信息技术等现代服务业。鼓励跨国公司将中国作为其服务外包业务的重要承接地。四是加强外商投资管理,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鼓励公平竞争,引导和规范外资并购健康发展,防范垄断并购和恶意并购,保持我国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确保国家经济安全。五是积极利用外资促进自主创新。鼓励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创业投资,健全创业投资退出机制。 记者 家路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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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这个意见反映了国家对经济安全的考虑,是从大局的观念考虑问题。如果各级政府和企业能从国家大局着眼,那么我们国家的经济会持续更好的发展,否则,会落入别人的陷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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