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fmyf 发表于 2004-9-9 11:10:34

【原创】送给失恋中的朋友们

在我开始我的话题之前,我想先讲一下大学时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件看似普通却令我有时想来却心有余悸的事。


也许是改革的春风真的很强劲的缘故吧,刚进大学时几乎没有见到有恋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手牵手或者其他亲密的动作,要是真的见到有一对恋人甬道上有类似的举动时,大家不免投去鄙视的目光。

但是,大学毕业时,整个校园满是牵手或者勾肩搭背的恋人们,当初见到这些情形时的浑身不自在也随之消失了,也许是见怪不怪,也许是习惯了。这种可怕的见怪不怪和习惯的思想也许已经在我的内心根深蒂固,但是确实是事非我愿的。

而在我已经学会去接受一些诸如此类越来越西化的东西的时候,我也发觉我内心深处的传统观念也越来越猛烈的抨击着这些新东西,但是我怕清晰的知道这些新东西并不是哲学层面上的新事物。

清楚的记得那天早晨我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提着水杯去教室上自习,当经过报亭时,我霎时愣着了,报亭橱窗上的玻璃已经被打碎,地上满是细渣,而报栏的边缘和地上满是鲜血,我当时还天真以为是歹徒和校警卫发生的一场搏斗呢。

中午回到宿舍,才得知是一位“痴情”的男生因为女友提出分手,到女孩的楼下大喊其名,而痛下决心要与男孩一刀两断的女孩不回话,导致男孩气急败坏的跑到报亭去宣泄。

而男孩后来的举动更让大家费解,他被送往医院时拒绝继续治疗,说已决定以死来表达对女孩的爱,男孩的好友也安慰的说:“天涯何处无方草,何必要在一颗树上吊死呢?”。可男孩怎么也听不进去,他口中说出的只有一句话,就是女孩是我此生唯一爱的人,没有她我只有期待来生。前去劝说的人们都在白费口舌。也许真的是爱之深,情欲真,分益痛心吧。

谁知就在大家束手无策,看着男孩等死的那刻,一个平常说话就大大咧咧的男孩脱口而出:“你TMD,真不识好歹,人家一个多么漂亮的女孩把自己纯洁的初恋,动人的初吻给了你,甚至送给你了女孩的充满青春的怀抱,你小子还不知足,还有绝食,寻死卖活,我看你是真的活腻了。”说完,那个男孩就气冲冲的走了,在场的人以为病床上的男孩会暴跳如雷,谁知道他却异常的平静,并且抓起桌子上的东西就吃,嘴里自语:“是呀,我得好好的生活,她给我的够多了。”

我的故事也基本结束了,男孩后来也被某重点院校录取为硕博连读,并找到了自己的心灵归宿。

可是我的感慨远远没有结束,恋爱是任何人的权利,但是也是任何人都可以放弃的权利,当你陷入爱之幸福漩涡中时,要去用心的珍视这份幸福。恋爱是植入到对方心里的一粒种子,而种子的茁壮成长、开花到结果到完全成熟,不会也不可能尽如种种子者所愿的那样,一定能成熟,对方有权利放弃她认为在自己内心里上没有或不具备种子成长的土壤、阳光、水分等等,她当然有足够的权利去放弃,这是她的别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她的自由,也是他对自己。对种子的主人的尊重、理解和负责。

所以失恋中的朋友们也没有资格、没有必要用不负责任的态度去对这些苛求过多,也就完全应该没有想不开的时候。按照《圣经》上所言,人的平均寿命是70岁,除去你从出生到在学校度过学习的至少20年的时光,除去剩余不到50年的时间里的睡眠、吃饭、游玩的时间,真正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的时间已经苦短了。在这短而又短时间内,整日的陷入失恋的苦痛中,让你本应也本可以散发光辉的人生凄惨黯然,你不觉的很惋惜吗?你不觉得是枉在世上走一遭吗?你觉得你整天痛苦就于事有补了吗?你觉得你的愁眉紧缩就能使那粒本来没有足够养分的种子成长吗?

爱情是一种幸福,但是并不是通过痛苦和绝望所得到的幸福。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寻求幸福的方式。

失恋中的朋友们,愿你看过此文后,自己的心中会有一抹哪怕是微弱的激励你前行的星光,努力的再次振作起来,迎接生命中更为美好的曙光。那么我的心愿也就达到了 。      

枫子轩 发表于 2004-9-9 11:20:49

失恋只是没有彩虹的天空

但天空还是蓝色的

何况,以后还是有机会看彩虹的

不能有空格 发表于 2004-9-9 12:36:49

楼主失恋过么?
如果失恋过后写出这篇文章,我佩服你。
如果你还没失恋过,那就没说服力了。

楼主的那个故事的主人公极端了点。

谁不曾失恋过呢,每当我跟妻子提起这个话题,总是感慨万分。

rain98 发表于 2004-9-9 13:46:34

http://www.tzhl.com/non-cgi/usr/33/33_41_1.swf

石头 发表于 2004-9-9 21:01:08

下面是引用不能有空格于2004-09-9 12:36 PM发表的 :
楼主失恋过么?
如果失恋过后写出这篇文章,我佩服你。
如果你还没失恋过,那就没说服力了。

楼主的那个故事的主人公极端了点。
.......
如果你还没失恋过,那就没说服力了。呵呵,有点经验主义。在我看来失恋就是一种挫折而已矣,真没有更大的意义了。

bmulb2002 发表于 2004-9-9 22:21:48

人不總是理智的

myfmyf 发表于 2004-9-9 23:46:54

是不是没有失恋过的人就没有资格来写有关失恋的东东?是不是没有结过婚的人就没有资格谈论婚姻?

rain98 发表于 2004-9-10 08:17:43

同意myf,不一定什么都要经历过才知道结果。看的多,听的多了,就知道的多了!!

myfmyf 发表于 2004-9-10 08:52:51

谢谢rain98的pp flash,我真的好生喜欢这个flash,图美字配的也很恰到好处:)

不能有空格 发表于 2004-9-10 12:16:12

呵呵。

老生 发表于 2004-9-12 17:25:05

都是爱情前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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