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防股指期货 中期协力推“七大能力”
联防股指期货 中期协力推“七大能力”作者:钟文倩
在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前夕,风险监控似乎成了一个永恒的主题。3月15日下午,几乎所有国内的期货公司均收到了一整套来自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有关金融期货会员系统筹备情况调研及征求意见的文件。
作为文件的主要内容之一,<金融期货风险监控系统要求指引>(以下称<风控指引>)成为了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这份<风控指引>由中期协联同中国证监会期货部、信息中心、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四大期货交易所以及上海金仕达等软件供应商和部分期货公司联合起草,旨在“规范各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行为,提高风险控制能力”,以保障金融期货的顺利推出。
对此,中期协权威人士接受本报记者采访称,“<风控指引>中提出的‘七大能力’将作为今后金融期货风险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并可能作为金融期货技术系统的准入标准。”
按照中期协的要求,期货公司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结算系统必须满足“七大能力”,分别是“具有在交易时进行事前资金和持仓计算与冻结的能力、具备采用逐日盯市制度完成期货业务结算的能力、具备向中国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中心报送数据的能力、在交易过程中能实时完成风险试算的能力、具有向出现风险的客户准确地发送通知的功能、在其他风险处置手段不能生效时能够完成强制操作的能力,以及保存所有风险操作的日志以供长期审计的能力”。
事实上,随着股指期货的渐行渐近,整个期货行业的信息技术建设已经成为了金融期货正式推出的核心问题之一。
“这个期货公司的金融期货交易结算系统的准入门槛可以说并不高,相信绝大部分期货公司均能够顺利达标。”对于中期协这份<风控指引>,一家期货公司研发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因为这跟原来商品期货的技术标准相差无几。”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还表示,<风控指引>在表述上也显得“模糊”,有待继续精确化。例如,对于第五项能力,即向出现风险的客户准确地发送通知的能力,有业内人士称,文件并没有涉及到是否送达的意思,而这其实更是容易出现问题的症结所在,“因此,从总体来看,如果达不到这些标准,通常是软件系统出现问题,而不是个别期货公司的问题,<风控指引>还需要继续完善。”
然而,当下期货公司更关注的还是,先前业内争议颇多因为当日股指期货行情出现巨大波动时,当日能否在盘中进行强制平仓,如何实现半程序化强制平仓,以及如何纠正沪深300指数期货仿真交易过程中常常发现的结算数据和财务数据不吻合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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