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发现:“不庭”训“不朝”的“学术史”
王国维《与友人论诗书中成语书二》云:“《韩奕》‘榦不庭方’传云:”庭,直也。‘笺云:“元与不直违失之法度之方作贞幹。’案《毛公鼎》云‘率怀不廷方’,《左》隐十年传‘以王命讨不庭’,则不庭方谓不朝之国,非不直之谓也。”(《观堂集林》,82页,中华书局1959年)从王氏之说看,这是他的个人心得。然而,我们可以查到早先就有这种说法。
朱骏声(1788-1858)《说文通训定声》“庭”下云:假借为廷。《周書。大匡》“朝于大庭”注:“公堂之庭。”《詩。韓奕》“幹不庭方”,《周語》“以待不庭不虞之患。按:猶不朝也。傳注皆訓直,失之。
还有更早的,《书。周书。周官》“四征弗庭”,[南宋]蔡沈《书经集传》引葛氏云:“弗庭,弗来庭者。”
王氏有没有读过这些书;如果读过,写作时是不是意识到,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写作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工作,因为很容易有意无意之间就会袭用或者重复他人的成说。 哈哈,以后可以开个这样的“发现”贴,一是鼓励大家读书;二是传播知识。挺好! 写作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工作,因为很容易有意无意之间就会袭用或者重复他人的成说。.这个我倒是非常赞同的,毕竟专注写作的人还有有良心写作的人很少! 王氏有没有读过这些书;如果读过,写作时是不是意识到,我们不得而知。不过,写作是一种十分危险的工作,因为很容易有意无意之间就会袭用或者重复他人的成说。
所以我们中土圣人只是述而不著,就是为了避免暗合古人,他人。但其所述之意趣无异于新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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