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oo 发表于 2007-2-26 07:55:07

国务院:增加住房有效供给抑制过旺需求

国务院近日召开会议听取北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情况的汇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出席会议并讲话,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主要成员单位参加了会议。会议强调,要增加供给,引导需求,稳定价格,规范市场,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是当前宏观调控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商品住房价格涨幅总体趋缓,住房供应结构有所改善,投机性投资性购房需求初步抑制。同时,部分大城市房屋价格上涨仍然过快,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仍然不足,调控机制还不完善。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会议强调,要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结合起来,通过建立政府保障逐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问题,通过健全市场体系逐步满足大多数居民的住房需求。当前,要针对重点地区,加强指导监督,着力增加有效供给,抑制过旺需求,调整供应结构,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继续搞好市场调控。

  曾培炎在讲话中指出,要继续贯彻国务院2005年26号文件和2006年37号文件部署,进一步落实调控措施,完善配套政策,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一是加大住房供应力度。落实好住房建设规划,合理安排建设用地,加快户型结构调整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应,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二是努力调控住房需求。完善经济政策,加强市场管理,继续抑制投资需求。做好宣传解释,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形成合理的住房消费模式。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减少被动性住房需求。三是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强化政府责任,增加资金投入,加快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和流通。四是继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对房地产项目全过程的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交易中囤房惜售、哄抬房价、虚假广告、合同欺诈等行为。

  曾培炎强调,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抓紧研究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居民住房制度,形成节能省地型的住房建设和消费模式,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完善宏观调控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住房调节体系,更好地发挥房地产业在改善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据建设部门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国283个地级以上城市建立并实施了廉租住房制度,265个地级以上城市制定并公布了住房建设规划。按照北京市住房建设规划,今后3年,全市将建设经济适用房1000万平方米,限价房1000万平方米;今年开工建设廉租房3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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