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江湖第一杀手
江湖第一杀手灯是昏黄,桌子也亮地发黑,小店的生意却好得不得了。
周围闹腾腾的,都是南来北往的客人。
也亏了十七里铺地处南北要冲,虽然镇子小,人却不少,所以这个没名字的小店里,浓浓的牛肉面却有名的很。
平时我怎么得也要干掉七碗面,但今天这小店里出入都是高贵的人,我遇上这样的人就浑身不舒服,所以,也就没心思吃了。
胡乱下最后一口牛肉汤,我抛下第三个碗,抹了抹嘴,拿出几粒碎银丢在桌上,随意地喊:“算帐!”
小二走过来,鄙视的看着我那黑糊糊的银子,说,“客官,您这是银子不?”
“你咬一咬不就知道了?”
“这么脏!”
靠!银子还嫌脏!我怒!老子从北边黑地一路赶来,又是汗又是泥,这银子当然是黑的了。可黑也是银子不是?他叉叉的,就是看不起我们北方人!
小二见我黑脸变红,马上谄笑着说,“真银子当然不怕脏!估计这是假……”
他话音未落,“啪——”的一声,惊地我转头往声音处一瞧。只见邻桌的客人将一张纸拍在桌上,怒道,“欺人太甚!”
那人白衣如雪,剑眉星目,一看就是名门公子。
他这一拍桌,其他两桌客人都往他那看,有两位姑娘的脸一红,低下脸去,却不住那眼角瞟过来。
我浑身更不舒服了。他的白衣一尘不染,我的灰袄本是难看,现在还弄了好像黑土,在他面前,就跟煤炭似的。
小二明显就是个以貌取人的家伙,那人如此轩昂,又这么一怒,自然比我这个灰土灰脸的人发怒效果好得多。他马上巴巴的哈着腰过去,以良好的职业态度说,“这位少爷,您可是有不满意的地方?”
那白衣人哈哈一笑,大声道“算帐!”,却将桌上的纸扔在地上。
众人的视线也随之落下。
我低头一看,原来是一张银票!足足一百两。可以让我吃上七千多碗面了!看来,这个人很有来头。
小二眼睛一亮,笑容满面地去拣。不料,一只脚踏在上面。
“客官?”小二奇怪地抬头。
那人微微一笑,用脚碾了碾那张脆弱的纸。
不一会,那张银票就脏地一塌糊涂,边角也撕破了,可白衣人的脚似乎还没踩够,还在碾那张可怜的银票。
小二哭笑不得,只得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
刚才对我就是店大欺客,不过现在客大的时候,再欺客的店也只能乖乖被客欺了。
哈哈!我心里大是畅快。这个弱公子似的的白衣人在我眼里的形象也豪迈起来。怕是他刚才看到我被小二怠慢的事,特意来打抱不平的吧。想不到他一个名门公子,却有一副侠肝义胆的热血心肠。我不觉看他一眼,他恰好抬头往我这边看,见我看他,有点得意地微笑。
我感谢地冲他点了点头,他看到我向他示意,将脚一收,对小二笑道,“不好意思,本公子今天就带了这张银票……可惜现在脏了。这么这吧,今天先欠着……”
“不不不,公子说笑了!”
小二见他将脚挪开,连忙扑在银票上,左右擦擦,虔诚地看了看上面的朱红印章,笑道,“谁不知道万利钱庄的票子就是实打实的银子啊!有印章就成!”
“哦?是嘛?你不是说银子黑的就是假的麽?”白衣人还不放过他。
我大感有趣,也将银子抛在地上,打算踩两踩。
小二连忙扑过来,在我脚下抢出银子,讪笑道,“得罪了,得罪,小的不知道您是这位少爷的朋友,哪能用假银子啊。”
这还差不多。既然小二好好待我,我也就不和他计较了。于是我转眼看向白衣人,正想说句什么感谢的话,那白衣人也是场面上人,不待我讲什么,当即对我微微抱拳道,“在下江南宝波,最喜结交江湖豪侠。看大哥的打扮,当是关外来的豪客吧?身上的宝物可要小心啊。”
哦?我一挑眉,宝波?江南第一富翁?
我是关外人,这明眼人一看就知。但我身上有宝,他又是怎么知道的?难不成富翁当久了,也能看出别人身上的宝贝?
我这一次来,身上带的花红不下十万。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一只野山参。
野山参也没什么,不过这个是长白山最高峰下的山谷里挖出来的。那山谷也有好几百年没人下去了。要不是机缘凑巧,我也不会得到。
这支参,想来也就只有皇帝有资格享用了。但是到底是进京讨个封赏,还是卖于医家大户,我还没有最后决定。
狐疑了半天,我还是一句没有回答。
宝波哈哈一笑道,“别紧张,我什么宝贝没见过?我这么说只是想介绍你一个稳妥的办法。”
小店里的人这下都知道我有宝贝了。其中一桌客人马上结帐走了。另外那桌有姑娘个客人,想走不走的,看得人好难受。
我心下一沉。这下,我身怀重宝的事,怕是保不住了。
杀人灭口?
不成,人太多了,况且,刚才已经逃了一桌。
再说,我对自己的武功也不太有信心。
大概是我想地太多,以至于脸上神情可能有点复杂。宝波将我的表情看在眼里,又说话了,“你听说过万利钱庄嘛?”
听过,当然听过!关内关外都有。如果说,国库是皇帝的宝库,金子银子都往那搬,那么,万利钱庄就是天下百姓的宝库。谁家没在那存上点银子啊。
何况像我们这种走南闯北的人,一般都是在南边卖了货,把笨重的银子存在那,然后千里迢迢回到北边,再将银子取出来。方便利落得很。
他见我脸色反复,却不害怕,竟然走到我面前来,拍拍我的肩膀说,“走吧,兄弟!万利如今也可以银货通兑了!”
啊?
银货通兑?
就是说,我这里将宝贝存了,然后在千里之外,还能将宝贝取回?
“万一取到假货怎么?”
我一脸的惊讶和不信。
他微微一笑,并不大话,只将手招了招,走出小店。
我心里一动,也跟他走出去。
堂堂第一富豪,却到这么一家不起眼的小店里吃牛肉面,这本身就让人起疑。
尤其是,他还知道了身上有宝贝。
莫非……他是为我来的?他看上了这棵宝贵的人参?
我刚刚对他建立起来的好感马上烟消云散。
不过看他走路虚浮,全身上下都是高级丝绸,大冬天的手里还拿着扇子,他也不过就是吃好喝好的公子哥,没什么可怕的!
“兄弟,看到没有?”宝波不知道我心里在想着怎么处理他,喜滋滋地摸出一颗珠子。
出了小店,路上就没什么灯光了。
能照亮的,只有天上的月亮。但他手里的珠子比月亮还要明亮。
我猛地摇摇头,贪看地望着他手里的珠子,咂咂嘴问,“夜明珠?”
“是啊。”他不在意地回答。
天知道,这颗小拇指头大的珠子值多少钱。
他似乎知道我想问什么,将珠子递到我手里,问,“你看看,猜多少钱?”
我哆嗦地捧着夜明珠,大冷的天,头上都冒出汗来。
我知道它是宝贝,但我不知道行情,我是穷人,对财宝一项不熟悉。
“这么小一颗,大概值9万两银子。”
啊——
我心里惊呼一声。
九万两啊!
他就这么毫不见外地将宝贝给我看了?
要是我现在抓起就跑,以他虚浮的脚步,我这利落的身手,八成可以跑掉。
但是不行!我跑掉,他一定会报官。
不如杀人越货!
也不行。
小店里的人都看到我和他一起出来了。
怎么办?我头上又冒出汗来,见他目光定定地看着我,赶紧掩饰地擦擦汗说,“牛肉面吃得我浑身发热。”
他的眼睛在月亮下闪光。似乎看出来我在打什么主意,对我的掩饰哂然一笑,却没点破。
我心下一叹,万分不舍地将珠宝还给他,对他说,“你这个夜明珠不是好东西,太诱惑人了,快快放好。”
夜明珠照地他的眼眸更亮了,那明亮中仿佛还有一丝欣赏的微笑。
他轻巧地接过,对我说,“你还真是见惯宝贝的人,拿了夜明珠,手也不抖。”
我的手没有抖嘛?似乎是抖地很厉害吧。不过他这么说我,我是很高兴了,所以没有戳穿自己。
但是他仅仅是试一试我的眼界嘛?好像不必如此吧。
他见我一脸狐疑,解释说,“夜中发光,是真的夜明珠吧?”
哦,原来他拉我在月夜下看宝贝,是这个意思。可为什么要我相信是真的呢?真假关我什么事呢?
我现在应该马上连夜赶路,纵马飞奔千里,丢开刚才那伙出去的人,这才是我现在要做的事。
可是,眼前这个宝波引起了我的好奇。他有钱,有宝贝,身手又差,一定不是为了我才到小店来的。说不定,他有事找我帮忙。
既然他刚才在小二面前替我出气,现在又这么相信我,我不妨看看他会有什么要求好了。
人说,一个人要成为富豪,首先他的脑袋要装满智慧,然后他的口袋才能装满金钱。
古人的话总是不错的。宝波果然是个聪明人。他马上就提出了他的要求。
“兄弟,我看你身板不错,应该是个好手!”
“那是当然!几百年没人去的雪谷,我也一样征服!”我自豪地说。
但我没说,我的人参就是在那个峡谷挖的。
“这颗珠子,本来一直放在我身上做护身符,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走漏了消息,刚才那伙人就盯上了我。
所以我想去万利钱庄先把珠子存起来,你可以做我这一路的保镖麽?我可以给你5千银子做报酬。”
就是刚才那些人麽?我想我可以挡一阵。
“你别小看他们。别看他们长得俊俏,他们可是江湖排名第一的马贼,一个叫夕阳月下,一个叫天剑无雪,还有一个叫南宫仪。后面还有个军师,不过不知道叫什么,总是像烟一样来去无踪。”
原来刚才那一桌家伙,是这么有来头的。
“那他们刚才在小店里为什么不动手?”
“因为你……”
“我?”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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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他吸了口气,轻轻解开厚厚的狐毛围脖,让我看里面的衣领。
我茫然看向他……男人的脖子有啥好看的?虽然宝波的脖子因为有钱保养的好,但是,我这粗人的红脖子,也不差啊。
他看我傻愣愣的看他脖子,皱眉说,“你果然有点麻木……看,我领子里都是汗!”
我一看,果然,他的内衣领子都湿透了。夜晚的风本来就冷,更何况是这样一个冬天的晚上。风吹过,他冷地一哆嗦,连忙将厚厚的狐裘围巾给围上。
这说明了什么?我还是不解。
他说,“看到没?不瞒你说,我也练了点功夫防身,所以他们进来的时候,带出来的杀气,我马上就感觉到了。所以惊地直冒冷汗,但你却没有。这只说明,他们在你的意识里,根本不能给你带来威胁,所以你的本能连防范机制都没有启动。”
哦?原来还有这一说。
“那么,女孩子那一桌呢?我看他们有说有笑……”
“他们是平常人,对杀气没有感知的。”
我点点头。原来,从小店里,宝波就开始打我的主意了。他为我出气,不过是看中我的身手而已。
“好吧。看在你对我信任的份上,我就帮你一把。”我答应他。然后不放心地又说,
“只到万利钱庄就好,是吧?我可不想耽搁自己的事。”
“放心,只要宝物存如万利,就等于放进自己家里,还加上十把大锁。”
嘿嘿,他这么相信万利钱庄?我可不信……不过,到时候再说吧。
此时的小镇,月光如雪,清冷如水。街上并没有多少行人。从小店到万利钱庄,刚好是一百步。
看来,我能在这一百步里赚伍千银子!走一步,换50两!好划算的买卖!
“走吧!我护你!”豪迈由心中而生,我大声地对宝波说,其实也是说给暗处的人听。
我护着宝波踏前一步。
“嗖——”一只银箭迎面而来。
我轻巧地拨开。这一步就是五十两,太好赚了。
我再拉着宝波往前走,一口气走了十步。
“嗖嗖嗖——”四面八方都是银色小箭,这我也不放在眼里。这样的攻击速度,还不如雪山上的暴风快,我只是带了宝波的肩头,一个蛇形的回闪,就避开了所有攻击……
但是,宝波却一声惊呼!
糟了!没想到银色箭头后面,居然跟着黑色的扁平飞刀。卑鄙!
眼看月光下那黑色闪电已经到了宝波的眉心,来不及闪了!我果断地将手一抬,飞刀穿过我的手心,在宝波的眉心上留下一道殷红的印子。
但是他没死。印子还是印子,只是破了点皮。
“你的手!!”他没有顾及自己的伤口,马上来抓我的手。
亏了——我这手被穿了个透,起码要十两银子的金创药才能治好。
我一咬牙,愤恨的大骂,“靠,卑鄙的鼠辈!想坏老子生意,没那么容易!”
说着,我用没有受伤的左手将宝波一夹,朝前狂奔。
他们显然没料到我速度这么快,一时无法瞄准。
“唰唰唰——”月下剑光一闪,几个黑影从角落里窜了出来。
“先杀这个大个子!他中了迷药!”
果然,他们话音刚落,我脚下就一软,夹着宝波就地一个滚的葫芦,避过杀招。
糟了,现在才跑到一半,还有五十步,而我现在别说抗着人,就我自己走过去都难说。
看来不能留手了!
“全部去死!”
我用受伤的右手在腰间一抽,顿时长街中光华一闪,我的软剑在空中划了一个圆。
只听“噗噗噗——”几先连响,几个黑影纷纷跳起,空中飘落着他们的衣服布片。
可惜,我现在是滚在地上出剑,否则,这一剑绝对能划破他们的脖子,但是现在,只是削去了他们的衣摆。
三个黑衣人见我一招就将他们击退,攻击一顿。
好机会!
我深吸一口气,跳了起来,大喝道,“你们中计了!”
见我高高跃起,且听我说他们中计了,黑衣人顿时明白我并没有中了他们的麻药,呼哨一声,迅速消失在黑夜里。
好险!我心里一松,顿时跌倒在地。
宝波这时候从地上爬起,扶我坐好,问,“你不是没中麻药嘛?”
“骗他们的,我现在一步都难走。”
说完后,我盯着宝波说,“你不会说话不算话吧?一百步5千两银子,现在虽然只走了50步,但是,你已经安全了。”
宝波默默看着我,他的眼睛在月光中闪烁。沉默了一会,他说,“我的命是你换回来的,我只要扶着你走,你就算完成任务了!”
啊哈——?有钱人就是有钱人,连赖皮的事都不屑去做。我还第一次看见主顾愿意协助我完成任务,硬要把银子塞我手上呢。
“好吧,你扶我!”
有时候事情就是这么奇妙。
前一半路,是我护着他,后一半路,是他护着我。但是,我的心情却和前面截然相反。我刚才只把他看做给钱的肥羊,现在,如果不出意外,我想和他认作兄弟。不过他太有钱,而我又是没身份的人,只怕他看不上。
但是他现在一点都没有富豪的架子,架住我的肩膀,一步一步地挪向万利钱庄。
没有杀手的干扰,这50步,很快就走完了。万利钱庄就在眼前。
钱庄果然是有钱的地方。月光下,仍旧可以看出朱红色的大门,门口立着两只貔貅,据说是避邪进财的守护兽。屋檐上挂着大红灯笼,是长街上最亮的灯笼了,可以照亮方圆五丈的地方。
我们终于走到门下,门是开着的。门口的两个武师一看就是高手。但是他们是不会管万利钱庄以外的事情的。我们刚才在长街上的博杀,他们都看见了,但是他们没有插手。万利钱庄的原则就是,踏进钱庄一步,万利保钱保命保物,但是走出一步,那就不关他们的事了。
所以,万利钱庄尽管很有钱,装修地也很豪华,但是它的门面却和其他的店家一样,只是一个四丈方圆的柜台。
我在门口歇着,只要宝波进入万利的门就好了。
宝波很快进去存了夜明珠,笑嘻嘻地出来递给我一张5千两的银票,说,“拿去,这是你的酬劳!”
我沉默地接过银票,飞快塞进衣兜,就想走开。反正他是绝对不会认我做兄弟的。
“等等!”他在后面叫住我。我回头一看,他在担心地皱眉。
“你现在手有伤,又中了麻药,你想,如果有人要截你的宝贝,你怎么办?”
我一惊!这才想起,我自己身上还带着百年的人参,那可是我全部的身家了。
怎么办?我不自觉也皱起了眉头。
“你看,我的夜明珠都存了,你不妨也相信万利钱庄吧。”
他劝我。
“我凭什么相信万利?如果存进去,他拿假的骗我怎么办?”
“万利有专门的鉴别师。你看这张存票。”他递给我一张票据,不是银票,上面写着“存夜明珠一颗”,然后是醒目的朱红印章,和银票上的印章一样。下面几行小字,是描述夜明珠大小尺寸的,还注明,万一取的时候货不对版,万利钱庄承诺用两倍的银子赔偿。
“这个印章和银票一样好用,你看反面……”宝波热心的向我解释。
我翻过来一看,上面写着,“此票据价值9万两银子。”
“这你还不放心嘛?万一不要宝贝了,直接取银子就是!”
天下有这么方便的事!
我相信了。一咬牙,转身进了钱庄。
掌柜的是个目光深邃的男人,见我一身血进去,神色却淡然镇定,属于深不可测那种人。这种人,我一项敬而远之,所以我还能活到现在。
我将百年人参一拿出来,他那深邃的目光马上亮了一下,旋即又平静下去。没费什么事,他一眼就看出我这人参来历不凡,倒是挺大方地在给我的票据上,噌噌噌,写上十五万两银子。我感激地对他一笑,终于将我的身家性命,托付给了他。
走出万利钱庄的时候,我可是真的一身轻松,再也不怕有人打劫了。心情一放松,疲惫马上就袭来了。
“真想马上睡一觉。”我笑着对宝波说,路也不走了,打算就在万利的门前打个地铺,反正我中了麻药,也走不回旅馆。
“想睡嘛?不如我送你一程!”宝波在我耳边轻笑一声,手上黑芒一闪,一柄乌黑透亮的匕首从他袖子里滑了出来,直攻我的喉头。
我本是坐在地上,黑芒袭来,我一个平仰避开杀着,手里短刀向上一送,刚巧刺入俯身杀我的宝波胸口。
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想说话,口里却汩汩吐出血来。
“想问我为什么不用软剑,却用短刀?”我替他问。他痛苦地皱着脸点头。
我凑他耳边说,“杀手最好的武器当然就是袖刀!”
他惊讶地张大眼睛,不相信我也是杀手。
我笑了,悄悄告诉他,“其实刚才那三个人,是我收买了,叫他们跟着你的。”
他不可思议地摇头,怪我在他死前还要骗他。
“你是不是想说,你明明花了5000两银子,让他们来杀我,好让你演这场戏?”
他眼睛又瞪大了,表明我说对了。
“宝波,财产来路不明,其实都是你当杀手的酬金,对嘛?”我戏弄地问他。
他终于挣扎地说,“明明你才是我的目标……”
“哦?不错,我是你的目标,所以你很小心地买通江湖马贼,对我下麻药,还不放心,想一击成功,所以一定要我将人参存了,好在我最放松的一刻下手……可惜,我等的也是这一刻!”
“那些人……明明你中了麻药……而且你的手被伤了!”
“不是告诉你我收买了嘛?你出5千,我出的价钱更高!他们根本没放麻药,那都是骗你的。至于我的右手……没看到我的袖刀在左手麽?”
这时候脚步响起,是黑衣人过来了。
宝波怎么也不肯咽下这口气。明明是他设的局,为什么反而是自己落入陷阱。
我看着叹息,“兄弟,你叫我这一声,我现在叫回来,本来如果你不劝我存人参,我真想和你做兄弟……如果你最后不出刀,我也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就此别过……可惜,你最后却还是对我下了手!”
我俯身在他耳边,手放在他胸口的短刀上,微微用里拧动,一边告诉他,“你不愧是十年来一直排行第二的杀手,但你知道嘛,第一的是谁?”
位列第一的没有人知道,因而这么多年来一直空缺。
这个全江湖的人都知道。
但是,还有他们不知道的事,所以我把它告诉宝波,“你不该对我下手的,任何时候都不该下手!因为江湖第一就是我,杀手——无名!”
他大张着眼,终于死了。
我轻轻翻开他的衣服,从他怀里掏出那张票据。上面已经染血,但是那朱红的印章却清晰可见。
小二说的对,银票就是银票,只要印章还在,不管多脏,还是银票。
我将票据给了黑衣人,“万利看票不看人,这个夜明珠是我答应你们的酬劳,现在,它是你们的了。”
他们感激地接过匆匆进去,又满面喜色的出来,迅速消失在夜中。
我冲万利钱庄门口的武师笑笑,抱歉地说,“这个尸体麻烦你们的了。”
他们司空见惯地点点头。
其实他们看惯了江湖暗杀的戏码,早就没感觉了。
但我却很有感觉。
十年来,我一直是杀手榜的第一。
为什么?因为我不要名。
宝波接了单子要杀我,为了那颗夜明珠。不错,我很清楚,那珠子就是杀我的酬劳,我一见那颗珠子就明白了。因为我认识珠子的原主人。
可惜,他太贪心了。如果他知道我是江湖第一杀手,大概还是会下手。
所以,其实不是我杀了他,是贪心杀了他。
而我,却将整颗珠子当作酬劳,许给了月下团伙。
不贪,岂非就是最好的防守?
我踏着轻灵的脚步而去。
月光下,长街依旧清冷。
我想,下一个十年,我这个江湖第一杀手,还会继续榜上无名吧……
(系列一完) 坛子里各方面的高手真多。 一屡逼人的寒意向我袭来!楼主的杀手真冷呀,整个的文章,气氛营造的好 谢谢大家的鼓励 引用第6楼yuyuliu于2007-02-22 19:29发表的“”:
谢谢大家的鼓励
兄可以参加一下旧梦版的那个接龙游戏,嘿嘿,有了好处别忘记偶哦~~~ 好的,我去旧梦版看看。谢谢提醒 希望兄把我和小R都写到你的小说里去参加旧梦的活动,那样就有的看了,哈哈 我情愿当你的小说中的哪个杀手 那个接龙的比较复杂,我还没研究透彻。 http://hi.baidu.com/%C1%F7%D1%AA/blog/item/0edc34df5103371362279885.html
^_^ 貌似我找到你的博客了 ^_^ 看样子还是一个魔兽爱好者`~~ 现在似乎武侠的文章甚嚣尘上,以打杀为乐,不知是祸是福 引用第14楼pjh1561于2007-02-26 19:07发表的“”:
现在似乎武侠的文章甚嚣尘上,以打杀为乐,不知是祸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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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作品还有其他的看头,比如作者的构思,偶比较钦佩充满逻辑的作品。 《英雄志》 不错。 所谓英雄,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工具。。。。。。 我从不看小说,不过我钦佩写小说的人。。 引用第16楼dudu12345679于2007-02-27 07:44发表的“”:
《英雄志》 不错。 所谓英雄,不过是改朝换代的工具。。。。。。
那兄以为“英雄”与“群氓”相比,在改朝换代中哪个占主导地位呢?英国学者有两者是“数字和零的说法”,兄是否赞同?请赐教。 引用第16楼dudu12345679于2007-02-27 07:44发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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